答: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是指通过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跟踪排查等方式提前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采取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防范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2.监测对象分为哪几类?
答:监测对象通常称作监测户,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
脱贫不稳定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3.什么是监测范围,宿州市监测范围是多少?
4.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
答:家庭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其中:(1)工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务工就业得到的工资,包括兼职和打零工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
(2)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户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含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等一二三产业等得到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包含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利息、租金,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社会救济、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赡养收入和在外工作的家庭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5)生产经营性支出是指农户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的支出,建设圈舍、购买幼崽饲料等的支出,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投入、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5.农户家庭人口数如何界定?
答:家庭人口数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或者与户主共享收支的家庭成员总数。包括由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户外出从业人员以及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户子女、出嫁人员、服刑人员、已应征入伍者。
6.收入计算周期如何确定?
7.哪些情况下一般不识别为监测对象?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监测对象。
(1)购买商品房(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庭有大额现金(含储蓄存款)和持有金融资产(含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高档收藏品),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监测范围的;
(3)家庭成员中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的(军烈属除外);
(4)家庭成员是农业经营大户或创办经济实体,且正常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以及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
(5)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
(6)家中长期无人并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
(7)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
(8)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从事劳动生产的;
(9)拒绝配合家庭经济资产情况查询,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经济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10)对查实后的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11)其他不宜纳入的情形。
对情况特殊的由村民民主评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综合研判,不搞“一刀切”。
二、识别监测
8.监测户识别条件是什么?
答:监测户识别认定分为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造成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且导致生产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9.监测对象识别需要哪些程序?
10.农户申请监测对象有哪几种方式?
(1)书面申请。
(2)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申请。
(4)通过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即一码申报)提出申请。
11.农户申请监测对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2.村级评议都需要哪些人参加?
答:村两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出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所在网格的网格员、部分村民代表。
13.什么时候开展数据比对?具体程序是什么?
14.监测对象公示公告有什么规定?
答:为保护公民隐私,在村级公示时不得公开农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信息。县级审定后要将监测户名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开。
15.收入低于监测范围的农户都要识别为监测对象吗?
16.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否纳入监测对象?
17.分户独居老人如何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
18.监测对象识别时家庭成员如何确定?
答:监测对象识别通常以户籍为依据,统筹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成员共享收支情况。一般情况下同一户籍共同居住共享收支的家庭成员整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特殊情况下,虽然在同一户口本中,但实际已分户的则分开识别,比如已嫁出的女儿,挂靠在祖父母户口下的孙子,虽然户口没有迁出,但实际不一起生活,则不作为家庭成员一起识别为监测对象。
19.非农户籍人口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吗?
三、风险消除
20.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
21.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需要哪些程序?
答:监测对象风险稳定消除(包括经过帮扶后消除风险和风险自然消失两种情况),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见下图)
四、动态管理
22.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有哪几种方式?
(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基层网格员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联系,实时掌握农户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3)部门数据比对。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医保、教育、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人社、民政、残联、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乡村两级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在2日内入户核实,并形成监测预警信息核实资料,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履行识别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或录入。
23.什么是风险再标注?
答: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核查中发现有新风险的,要履行识别程序(可以不再进行数据比对)后,在系统中进行风险再标注。
24.什么是监测户回退?
答:对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或整户无劳动力的进行回退。
25.什么是监测户清退?
答:清退是指对识别不精准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退出。
五、网格监测
26.基层网格如何划分?
27.担任网格员需什么条件?
28.网格员职责是什么?
29.对网格员如何管理?
答:各村对村内网格划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每人管理若干个网格,负责对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实绩评价,实绩评价结果与网格员误工补贴挂钩,对难以正常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
六、精准帮扶
30.对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可以先行帮扶吗?
32.过渡期内需要填写《扶贫手册》吗?
答:过渡期内对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使用改版后的全省统一的《帮扶手册》,由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或帮扶联系人按照要求填写。
33.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如何分类帮扶?
答:对单一风险的监测对象,根据风险因素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但要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要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不能只靠发钱养人,防止政策养懒汉;对失去劳动高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性帮扶措施。
34.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还需继续帮扶吗?
35.对脱贫人口如何分类帮扶?
七、“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36.“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具体指什么?
37.什么是义务教育有保障?
38.什么是基本医疗有保障?
39.什么是住房安全有保障?
40.饮水安全的标准是什么?
八、教育资助政策
41.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对普惠性幼儿园(含收费低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其他有证民办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42.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
(2)助学金: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1000元、2000元、3000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
(2)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我市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3)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我市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
45.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已脱贫户家庭(包含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在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就学学生。补助标准为1500元/每学期/每生。
46.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何规定?
答: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均建立了校内学生资助制度,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九、健康帮扶政策
48.过渡期内执行什么样的健康帮扶政策?
答:调整脱贫攻坚期内的超常规政策,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的梯次减负作用。即取消执行攻坚期“351、180”健康脱贫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实行普惠的基本医保政策,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程序进行依申请救助。
49.参保缴费资助政策有哪些调整?
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标准
对象
资助金额(元)
个人缴费(元)
一般农户
0
320
特困人员
(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低保对象
280
40
返贫致贫人口
250
70
监测人口
160
其他特殊人口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落实
50.基本医保报销政策有何规定?
答:基本医保全面实行公平普惠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1.参保人员慢性病症如何办理?
(1)常见慢性病
申报材料:(a)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b)一年以上与常见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
城乡居民参保群众门诊常见慢性病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医保服务站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初审合格受理申请,办理时限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慢性病保障待遇。
(2)特殊慢性病
申报材料:(a)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b)与特殊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
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具有认定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
52.大病保险保障政策有什么规定?
53.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有什么规定?
十、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54.危房改造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1)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测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55.危房改造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56.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57.住房安全的保障方式有哪些?
十一、小额信贷政策
58.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监测户可参照执行。
59.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有何规定?
答: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期限在3年期(含)以内。
60.贷款利率如何规定?
答: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61.办理小额信贷需要担保吗?
答:办理小额信贷免担保免抵押。
62.小额信贷按照什么标准贴息?
答:对已发放且未到期的原扶贫小额信贷按原政策执行(即全额贴息);新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资金对5万元(含)以内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
63.小额信贷的贷款用途有何规定?
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64.脱贫人口贷款还需要哪些条件?
答: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65.小额信贷可以续贷和展期吗?
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十二、“防贫保”综合保险政策
67.“防贫保”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全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自愿参保。
68.“防贫保”保险险种有哪些?
答: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其中“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
69.“防贫保”保费标准是多少?
答:“防贫保”综合保险各险种保费不高于以下标准: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
70.“防贫保”保费如何承担?
答: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不高于90%的比例予以补贴;购买自选项目在30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30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
“防贫保”(3+N)综合保险产品一览表
十三、兜底保障政策
71.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工作程序和救助标准是什么?
(2)工作程序:居民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乡镇(街道)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发放低保证→长期末端公示。
72.特困供养认定条件、工作流程和供养标准有何规定?
(2)工作流程:居民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受理、初审→入户调查、信息核对系统核对→审核公示→乡镇(街道)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发放特困供养证→长期末端公示。
(3)原则及标准:特困供养遵循动态管理原则。具体标准按照当年政府提标文件执行。
73.临时救助认定条件、工作程序、救助标准有何规定?
答:(1)认定条件: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a.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b.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自负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c.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工作程序: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标准在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以下(含4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办)受理、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临时救助标准在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以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临时救助对象的发现报告、申请审核等工作。
(3)救助标准:
a.急难型救助对象:因家庭成员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及其他单发性突发事件,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给予月低保标准的2-6倍救助,如有人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下款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救助。
7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何规定?
答:(1)保障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享受孤儿补贴待遇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病残无劳动能力、在押服刑、查找无着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放弃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因病残无劳动能力、在押服刑、查找无着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放弃监护权的未成年人。
(2)工作程序: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委托乡镇书面通知申请人)。
(3)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7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何规定?
答:(1)补贴对象:具有宿州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脱贫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工作程序: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所(办)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
(3)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
7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何规定?
答:(1)补贴范围:具有宿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5元。
77.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有何规定?
答:(1)救助对象:持有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困难精神残疾人;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街道)及以上残联审核,应予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2)救助程序:由县区残联审核、审批,打卡发放到精神残疾人家庭个人账户。
(3)救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十四、五大帮扶行动
78.什么是五大帮扶?
答:五大帮扶包括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社会帮扶。
79.什么是领导干部联系帮扶?
答:定点帮扶即通常所说的双包,包括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
81.什么是县域结对帮扶?
答:省内20个经济相对发达县“一对一”帮扶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我市四个县均为被帮扶县,其中:天长市帮扶萧县,当涂县帮扶泗县,南陵县帮扶灵璧县,广德市帮扶砀山县。
主要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资金项目支持、深化人才干部交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82.什么是社会帮扶?
答:工商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发挥组织动员优势和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引导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积极投身于帮扶事业,进一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83.选派干部“六项行动”包含哪些内容?
答:(1)开展“双百创评”行动提状态;
(2)开展“精准培训”行动强本领;
(3)开展“擂台比武”行动促干事;
(4)开展“红色引领”行动赓血脉;
(5)开展“为民办事”行动实作风;
(6)开展“关心关爱”行动鼓干劲。
十五、选派干部考核管理有关规定
答: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工作队自身管理,明确队内分工,牵头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工作队其他成员协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做好各项工作。
答:选派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区)选派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报县(区)选派办审批;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报市选派办审批;请假15天以上的,报省选派办审批。驻村工作队副队长、队员请假的,需经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审签同意。选派干部年休假由乡镇党委审批,县(区)选派办和派出单位共同备案。
答:选派干部任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出现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在村工作、跨省跨市跨县(区)变动工作岗位、辞职等情形的,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县(区)选派办或派出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市选派办初审同意后,报省选派办审核批复后予以调整。
答: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工作中履职不力、打不开局面、干部群众反映较差,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等情形的,由乡镇党委向县(区)选派办提出召回建议,县(区)选派办责令派出单位召回,5个工作日内重新改派到位,并经市选派办审核同意后,报省选派办审批备案。
答:对选派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
年度(任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照日常考核60%、年终考核40%的比例加权得分。任期考核要结合前两年年度考核和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日常考核以乡镇党委为主,重点考核选派干部平时工作制度执行、工作开展等情况。乡镇党委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驻村工作队述职评议,述评结果向党员干部、普通群众进行公开,接受监督。乡镇党委根据日常督查、述评工作情况等,逐人进行日常考核打分,及时报县(区)选派办备案。
年终考核由县(区)选派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公开述职、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综合评定要征求乡镇党委、村“两委”班子、工作队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对考核对象的评价(上述可与民主测评一并进行),考核组综合考核评价,逐人进行年终考核打分,并及时报县(区)选派办存档备案。
十六、市直定点帮扶单位责任清单(试行)
干部包户
脱贫攻坚精神: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
两条底线: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
乡村五大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乡村建设“183”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乡村建设12项重点任务,可概括为“183”行动:“1”就是制定一个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8”就是实施八大工程: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供水方面,重点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物流方面,重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信息化方面,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综合服务方面,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3”就是健全三个体系,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治理“三治”: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法治、德治。
消费帮扶:消费帮扶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脱贫人口增收的一种帮扶方式。
“一自三合”小额信贷: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起源于灵璧县的一种模式,即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
“三变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帮扶人“十看十问”:看收支变化情况,问户下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及收入构成;看有无大病慢性病人,问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看有无适龄失辍学儿童,问义务教育是否有保障;看住房是否安全,问安全住房是否有保障;看饮水是否安全,问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看家庭有无劳动力,问产业就业是否及时落实到位;看帮扶手册填写,问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信息是否准确;看户厕是否改造,问户厕是否能正常使用;看家庭环境卫生,问人居环境整治是否到位;看户下满意度,问帮扶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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