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增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增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
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功能,助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增加农业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二、组织保障
为扎实抓好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汤志刚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元发区工商联党组成员
彭春霞区财政局局长
成员:何怀新区财政局副局长
潘定华区林业局副局长
杨军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王丽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由何怀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物,统筹调度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重点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农业保险新险种试点工作,增加农业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我区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助力我区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办创新险种。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等实际,积极探索开办“保险+期货”、完全成本等创新型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二)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综合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农业农村部门、被保险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投保理赔制度,优化投保理赔流程。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创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模式;结合我区农业保险业务量,配足农业保险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投保理赔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三)及时清算拨付资金。为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效益,保证农业保险金融支农成效,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清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规范拨付本级承担部分保费补贴资金。
五、新开办险种
(一)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
1.承保产品:生猪。
2.承保区域:七星关区域内。
3.目标价格:单位为元/吨,根据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入场价格确定,除另有约定外为入场当日开盘价。
4.入场价格:购买期货合约时的价格。
5.费率:不超过5.32%。
6.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省级40%;市级20%;区级10%(由期货公司承担);农户自缴30%。
(二)大豆完全成本保险
1.承保产品:大豆。
3.保险金额:净作大豆800元/亩、套种大豆500元/亩。
4.费率:5%。
5.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省级40%;市级20%;县级10%;农户自缴3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沟通协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切实抓好新增农业保险工作。
(三)强化服务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规范经营,切实履行保险赔付等责任,最大程度地简化投保理赔流程,及时验标、承保,查勘、理赔,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农户提供最优质服务。
附件:1.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增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工作方案
2.毕节市七星关区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方案
附件1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增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工作方案
一、参保主体
在七星关区域内,从事生猪养殖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参保条件
(一)参保主体为养殖的生猪无疾病、伤残、营养良好,且饲养管理正常,并按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
(二)参保主体在当地养殖并良好运行经营1年(含)以上,且参保时生猪存栏20头以上(含20头),同时所饲养的生猪全部投保。
三、保险产品方案
(一)保险标的:以实际标的为准。
(二)保险期限:初定1个月。
(三)保险数量:根据投保人实际生猪产能或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可的生产计划确定。
(四)目标价格:单位为元/吨,根据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入场价格确定,除另有约定外为入场当日开盘价。
(五)入场价格:购买期货合约时的价格。
(六)结算价格:单位为元/吨,根据约定价格采集期间内,每个交易日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收盘价与目标价格较低者的平均值,取小数点后2位。
(七)约定平均出栏重量:参照县生猪养殖技术标准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八)单位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确定,每头保险金额(元/头)=目标价格(元/吨)÷1000×约定平均出栏重量(公斤/头);保险金额(元)=每头保险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九)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原因,若造成约定价格采集期间内结算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约定价格采集期间根据客户需求及生猪期货交易规则特点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且不少于5个交易日,保险合同(保险单)所涉及生猪期货合约收盘价数据以实际标的发布的数据为准。保险合同(保险单)涉及生猪期货合约,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
(十)保费费率:5.32%(具体费率在入场时会有略微浮动)。
(十一)每头猪保费:单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四、保费补贴比例
按照《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金〔2021〕23号)有关规定,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按照省级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补贴20%、区级财政补贴10%(由期货公司承担)、农户自缴30%比例承担。
五、投保流程
(二)参保主体投保后需在其所在村委会公共区域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投保,若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须查明核实后,重新公示无异议再确认投保。
六、赔付方式、理赔流程及赔偿金额计算
(一)赔付方式。一是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标的按照上述保险责任条款计算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即视为保险责任发生,投保人无需报案,由承保公司自动启动理赔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并赔付到投保人。二是为持续推进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产品,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该项目总赔付金额不设上限。
(二)理赔流程。目标价格发布→价格录入系统→系统自动报案→自动核定损失→计算赔款→赔款转账支付到投保人银行账户。
(三)赔付金额计算。每头赔偿金额(元/头)=(目标价格—结算价格)(元/吨)÷1000×约定平均出栏体重(公斤/头)
赔偿金额(元)=每头赔偿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示例:(1)保险标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此“标的”为例用,实际“标的”入场时确定)。
(2)保险期限:初定1个月。
(3)保险数量:100头。
(4)约定的平均出栏重量:100kg(1吨=1000kg)。
(5)单位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6)目标(执行)价格:16000元/吨、16元/kg
(7)结算(实际)价格:13000元/吨、13元/kg
(8)理赔处理:每头赔偿金额=(16000—13000)(元/吨)
÷1000kg×100kg=300元/头
此次赔偿金额=300元/头×100头=30000元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险公司定期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联络、沟通,及时提供咨询、理赔等方面的服务,了解项目保险服务的意见,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附件2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方案
一、保险事项
(一)保险标的。符合下列要求的大豆品种。
1.品种经过政府部门审定合格。
2.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符合当地种植要求。
3.生长正常。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直接造成保险大豆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期间。自保险大豆定苗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一般为当年4月至9月。
(四)保险政策。参照《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谷物杂粮类执行,原则上按种植成本补贴,包括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地膜成本和人工成本,同时考虑到土地流转成本或自营地折租成本。其中净作大豆保险金额800元/亩,费率为5%,保费40元/亩,农户自缴12元/亩;套种大豆保险金额500元/亩,费率为5%,保费25元/亩,农户自缴7.5元/亩。
省级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补贴20%,区级财政补贴10%,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缴30%。
(五)赔偿处理。保险大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大豆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计算赔偿方式为: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
2.保险大豆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方式为: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保险大豆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苗期
60%
开花期
75%
结荚鼓粒期
90%
成熟期
100%
二、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服务流程。实行农户自愿投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投保,一般种植户可由合作社、村委会、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投保,组织投保的必须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农户填写投保申请表或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投保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投保需求进行审核后,通知保险公司查验投保标的,保险公司完成验标后对接农户完成投保单(投保清单)签字并收集身份证、银行卡、组织结构代码证等承保资料,农户缴纳自缴部分费用后保险公司向农户出具保单。
(二)理赔服务流程。发生保险事故时,农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报案,保险公司在48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必要时邀请出险地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查勘。查勘、定损工作完成后,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签字确认,保险公司在出险农户所在行政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场所公示3天,公示结束和资料收集完毕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案件,保险公司将在被保险人报案后20日内赔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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