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我们聊了近期监管部门正在对保险公司万能险和分红险的实际收益进行“窗口指导”的事情,要求万能险的实际结算利率不得超过3.1%和3.3%,而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则是被要求不得超过3.0%和3.2%。
很多朋友过来和我说,限制万能险当前的结算利率我可以理解,毕竟现在投资环境确实很艰难,要求保险公司不要贴钱去给万能账户补贴收益也是非常合理的。
可是,对分红险的分红派发也进行限制,是不是有点不符合逻辑?毕竟分红险的分红派发,就应该是一个跟随市场投资表现的经营行为。可如果监管对于分红的派发也进行管控,难不成是连分红险的分红逻辑都要打破了?
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聊一聊我的观点,希望能给大家带去一些启发。
首先,我们来讲一讲分红险的收益构成。
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分红险,都是用2.5%的预定利率进行定价的。扣除掉费用成本因素,2.5%的预定利率,长期大概可以给客户带来2.2%的实际收益,这个部分是由保单的现金价值所体现的。
在现金价值基础之上,分红险的红利演示还包含了“70%的利差”,即用4.5%的中档分红演示利率,减去2.5%的预定利率,得出2%的分红利差,再乘以70%的盈余分配比例,就得到了大概1.4%的演示红利收益。
2.2%+1.4%=3.6%,因此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分红险的演示收益率,长期是3.6%上下的水平。
其次,监管把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限制在3.2%,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即便分红险的预期收益是按1.4%的水平演示的,但是在监管的限制下,分红险的整体收益率最多能给到3.2%,则实际分红收益率大概能给到1%左右(3.2%-2.2%),即当年的分红实现率可能要打个7折(1%÷1.4%=71.4%)。
当然,以上只是粗糙的数学推演,实际的分红派发并不是用这种方式进行计算的。
再次,监管对于分红险的实际收益进行限制,这合理吗?
站在今天这个投资市场环境里面,我是可以充分理解监管的用意的。
因为保险公司分红险的实际分红派发,有些时候也并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决定的。假如保司自己投资收益没达标,那么也可以在“分红特别储备”账户里记一笔“负账”,从公司自有资金里拿一笔钱来补贴分红,使分红实现率能够达成100%。
那既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分红派发”,监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做反向操作,通过“限制分红派发”来避免保司在当下市场环境里进行恶性竞争呢?
请大家仔细想一想,监管部门为了避免行业的“利差损”风险,好不容易停了3.5%的增额终身寿,结果行业又瞄准了一个实际收益可以达到3.6%的“伪刚兑”分红险,那么保险行业的投资压力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还更加严重了,这到底是不是监管部门希望看到的呢?
所以,监管部门这么做,用意无非就是两个:第一,减轻保险公司的负债端成本压力;第二,告诫营销员与消费者,分红险的收益是浮动的,千万不要把分红险当成是一个固定收益的产品。
这时,还有些朋友可能会说:假如我们公司的投资实力就是强,就是能够达成给客户的分红演示,难道我们公司还是不能给客户按照预期去派发分红吗?
大家不要慌。假如你们公司的投资做得是真的十分出色,那么今年在监管“限高”的情况下,没有被派发的红利,大概率会被储存在分红险特有的“分红特别储备”账户中,等到监管不再“限高”之后再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