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医生”起诉医院要求官复原职索赔35万

前天,“走廊医生”兰越峰起诉绵阳市人民医院一案,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兰越峰不满被院方解聘、不服绵阳市涪城区仲裁委下发的裁定书,要求医院对其官复原职、赔礼道歉,并支付差额工资和额外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对解聘是否合法、旷工行为是否存在等问题展开辩论。法庭宣布将择日再审。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现场

带一行李箱材料出庭

前天上午9点半,兰越峰拖着一行李箱诉讼材料,亲自出席庭审。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两名代理律师出席庭审。

兰越峰诉称,绵阳市人民医院对她解聘的行为违法,要求法院判决予以撤销,恢复双方人事关系;请求判决院方赔礼道歉;支付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的差额工资,以及津贴、福利报酬及额外25%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6月26日,兰越峰曾就此事向绵阳市涪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2014年9月1日,涪城区仲裁委驳回兰越峰的全部仲裁请求。

经过6个多小时庭审,法庭宣布择日开庭再审。

焦点

1

聘用合同是否存在?

院方

合同系原告前夫代签

医院提交了一份与兰越峰的《聘用合同书》,有效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

昨天,医院人力资源部业务指导(原党办主任)姚雨对记者说,2006年医院开始展开全员聘用制工作,所有员工都要签合同。此外,何军代兰越峰签订聘用合同这一行为,他们之间形成的是表见代理关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原告

自称事业编非聘用关系

兰越峰认为,这是一份虚假合同。她说:“这不是我签的,我从来没和医院签署过合同,而且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名旁竟然还有‘何军’二字的涂改痕迹,这是虚假的。”

兰越峰称,自己是有事业编制的,她和医院压根就不是聘用关系。

2

兰越峰是否旷工?

不到4个月旷工65天

院方提交超声科考勤表、工作总量统计情况等证据,称医院于2014年1月28日、2月23日、2月24日、3月21日、4月7日、4月18日、4月28日7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到超声科上班,兰越峰一直不予理会。

医院认为,兰越峰无正当理由从2014年1月29日至5月5日,连续旷工65天,因此解聘兰越峰。

新岗位任命并未生效

兰越峰及其代理人对上述证据进行逐一反驳。兰越峰说:“很多证据是造假的,旷工是医院对我不愿意同流合污的迫害。”

兰越峰表示,医院对她多次的任免均未经过她本人认可。2012年2月7日,医院下达通知书,称因工作需要,免去兰越峰医技办主任的职务,聘任其为超声科主任。兰越峰说,这已经是医院通过正式文件第三次对其进行任命,她同意但始终未能等到医院的正式聘任通知。兰越峰认为,自己的新任命并未生效,自己仍是医技办主任,作为医技办主任就不能按照超声科的考勤情况认定其旷工65天。

3

是否存在欠薪情况?

提供工资表称没欠薪

兰越峰要求医院支付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的差额工资,以及津贴、福利报酬及额外25%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

对此,院方提交2012至2014年工资一览表、生日蛋糕卡领取表,以及对兰越峰人文关怀开展情况统计表。院方表示,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间,医院按月向兰越峰发放了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等在内的工资,月工资合计2216元左右,并按月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公积金及医疗基金。

未获得应得绩效工资

兰越峰说,她正常年薪12万,而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因为院方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未获得应得的绩效工资,医院应按照她往年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院方说法

负面影响明显患者质疑手术

昨天,绵阳市人民医院工会主席王清华和人力资源部业务指导(原党办主任)姚雨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姚雨说,落选意味着全院医护人员近两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导致医院很多新业务无法开展,不能申请做高难度的手术,医生没有资格学习更新的技术,影响招聘优秀的医生等等。

对兰越峰“人文关怀”院方称曾请喝茶吃饭

“我们回过头来想,当时我们一再同情兰越峰,总是不断妥协,多次迫于压力对她进行任免,最终使事件走到了这个地步。我们现在就想吸取教训,所有事情都依法依规办,如果再来一个兰越峰,绝对不再妥协。”姚雨说,当初之所以不断妥协,是因为从2010年6月至2014年1月,兰越峰不断地上访,曾向中纪委网站、省长信箱、省纪委网站等写信反映问题42次。主要举报医院高价买设备,自己被免职不公平和院长王彦铭贪腐。

姚雨说,迫于舆论和多方面的压力,我们不得不希望息事宁人,想着通过任免解决好她的“问题”。

记者在医院工会出具的一份对兰越峰“人文关怀”情况汇总上看到,从2010年至2014年初,绵阳市卫生局、涪城区卫生局、医院各级领导等分别与兰越峰谈话、请喝茶、请吃饭、约打牌、送手机达30余次。

王清华说,她过年的时候还会亲自送家里自制的香肠等食物给兰越峰。我们始终想通过这些方法感化她,但她却始终无动于衷。

对话兰越峰

如果重来我可能还会这样

京华时报:你为什么一直坚持举报?是像有人说的那样为了个人的利益?

兰越峰:2012年以前,我是医院的主任,在位10多年,最高时年收入12万,当时我丈夫收入也很高,在四川算是很富裕的家庭,怎么会是为了个人利益。起诉的主要目的是给我平反,恢复我的医技办主任职务。

京华时报:被解聘一年来,都在做什么,有没有继续找工作?

兰越峰:没有,主要在家里专心整理材料,为告医院的官司做准备。

京华时报:如果可以重来,你还会选择这样做吗?

兰越峰:如果重来可能我还是会这样,可能是我性格决定的,我看上去很柔弱,但是性格很刚强,我注定对这些医疗乱象等等是无法容忍的。我的做法不是因为我有多高尚,是因为我的善良,尤其对于弱势群体,不能视而不见。

事件回放

2003年4月17日时任绵阳市人民医院功能科(现超声科)主任兰越峰与领导发生争执,医院以兰越峰发动员工不参加医院分配工作为由处以停职反省。当日下午,兰越峰将功能科价值40余万元的5个彩超和黑白超探头带走并匿藏,次日被追回。

2003年5月22日绵阳市人民医院恢复兰越峰功能科主任职务。

2009年5月兰越峰反对为下肢静脉曲张病人安装心脏临时起搏器。此事被当做“过度医疗”的例证反复提及。

2011年4月兰越峰被医院任命为新成立的医技办主任。

2012年2月7日医院口头宣布免去兰越峰医技办主任职务,改任命其为超声科主任。

2012年3月15日拒不服从绵阳人民医院的待岗处理一周之后,兰越峰在超声科的办公室被院方换了锁。此后她未能再进办公室一步,成为一名“走廊医生”。

2014年2月8日绵阳市卫生局发文,摘去“绵阳市人民医院”牌子,更换为“涪城区人民医院”。

2014年2月19日兰越峰所在医院100多名医务人员聚集,要求开除兰越峰,收回更牌决定;绵阳市主管部门当天表示,不再强行对医院更名。

2014年5月6日绵阳市人民医院88名职工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对兰越峰的解聘处理意见。自此,与医院持续对抗长达数年的事业编制医生兰越峰终被院方解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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