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经空气过滤器除去灰尘和机械杂质,进入空气透平压缩机压缩,然后送入空气冷却塔进行清洗和预冷,再进入交替使用的分子筛吸附器,除去空气中的水分、CO2、C2H2等杂质。
净化后的空气大部分进入主换热器,冷却后进入精馏塔。在精馏塔内,根据各种介质沸点的不同进行分离,分离后所得产品可根据需要进入储罐储存或者经过汽化器汽化后进入气体管网直接使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质的特性,空分制氧装置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场所如下:
1.空分装置
空分塔[1]是制氧过程中的重要设备,其内部构件多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正常工作状态下,介质为液空、液氧、液氮等,工作温度为-196℃,塔中填满珠光砂起绝热作用。在国内曾发生过多次空分塔爆炸事故,引起爆炸的原因多为空气中所含的固体微粒,在较大的流速冲击下,固体微粒之间以及微粒与器壁之间出现机械撞击,因摩擦产生较大的静电电压,引起静电火花,有引发空分塔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
液氧中较高的氮氧化物浓度,使碳氢化合物的爆炸敏感性大大提高[2]。
主冷内,因液氧沸腾运动,液体的冲击波可使气泡得到瞬间压缩,从而使局部温度提高。
2.贮槽、管道
2.1液氧生产中使用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仪表及安全附件,如果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或者使用时不定期校验维修,可能导致液氧的泄漏,从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2温度检测仪表故障,或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各类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超温使用,将使容器或管道内的液化气体受热膨胀,从而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2.3液位检测仪表故障,或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液化气体贮槽超装,贮槽受热膨胀时,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
3.电气火灾
空分制氧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较多,如果不按照《氧气站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要求配备电气设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够、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事故,若周围有液氧或可燃物的存在,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若火灾得不到及时控制,可引发附近容器及管道的爆炸事故。
4.空分装置区存在大量氧,氧气虽然本身不可燃,但其助燃的特性使可燃物质更容易被点燃,使火灾更加难以施救。
5.与氧接触的阀门﹑仪器、仪表如被油脂污染也易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三、制氧过程中防火、防爆措施
1.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
1.1制氧站所有建、构筑物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形式以及耐火等级,保证厂房和设备基础的安全可靠。
1.2严格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使建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防爆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3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不可设置沥青路面和可燃物。
2.工艺、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2.1整个生产过程应采用先进的DCS计算机控制技术,有效的监控整套空分设备的生产过程。
2.2制氧车间及主控室设置氧气浓度检测及声光报警设施。
2.3气体储罐布置在室外,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储罐本体设置色标。
2.4空压机、膨胀机和氧压机入口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
2.5氧气调节阀组设置在独立阀门室内,且标明输送介质的名称、流向符号等。
2.6透平膨胀机设置密封气压力与油压的差压联锁保护装置。
2.7透平膨胀机设置超速报警和自动停机装置,入口前设紧急切断阀。
2.8主厂房内氧压机周围设置防护墙与周围隔离。
2.9空气预冷系统设置空气冷却塔水位报警联锁系统和出口温度监测装置。
2.10制氧站内所有气体放散管引至室外安全处。氧气放散口附近设严禁烟火标志,并放散至高出操作面4m以上的安全处。
2.11氧气管道的阀门均用专用氧气阀门,且调压阀组前后设阻火铜管段。
2.12定期对供氧系统的易泄露部位进行查漏,严禁氧气泄漏后与各种油污、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接触。
3.消防设施
3.1制氧站应按照《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火灾危险等级,设置水消防系统以及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具。
3.2制氧车间周围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设环形消防通道,并与厂区主、次干道相连,以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
四、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深度冷冻法制氧的工艺已经逐渐成熟,但是由于氧气本身的助燃性,使整个制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的隐患,因此在生产中通过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采取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稳定生产,从而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殷皓驹.制氧行业安全事故分析与典型设备的检验管理.冶金/矿山通用机械,2010第7期,P57-58.
[2]黄小武,刘凌燕,黄盛仁.试论空分装置的防爆技术.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1年8月,11(4),P30-31.
[3]汤学忠,顾福民主编.新编制氧工问答.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1年.
[4]张军.DCS在大型空分制氧装置的应用.冶金自动化,2008,32(4),p23-2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12-01.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安排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携带通讯工具和灭火器材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另外一名值班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4.报警后,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请示相应的处理措施。
5.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6.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视情况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1.列入“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工作”所有场所;
2.××县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场所的三分之一;
3.节事庆点、景区景点和旅游热点场所;
4.中小学校舍。
二、检查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运行是否正常。
5.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7.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8.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9.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11.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应急准备情况。
12.消防控制室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有明显标志。
13.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完好有效。
1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是否熟悉应急操作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
16.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数是否符合不少于两人的要求。
17.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是否健全。
18.消防控制室是否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是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19.消防控制室是否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0.消防控制室是否有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记录是否规范。
21.消防控制室是否有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是否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22.消防控制室是否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2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检查形式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错时检查两种。错时检查主要是在夜间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消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督促各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检查人员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资料供查验: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各项防火检查、值班记录、培训教育等台帐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的记录;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0.前言
1.火灾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分析
就现阶段来看,火灾报警系统本身所表现出的多方面形式,实际上并不是完全统一化的,那么在实际针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电气设计执行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就必须要先对于多方面的建筑类型加以了解,进而因地制宜的进行火灾报警系统行使选择。通常情况下,可以将火灾报警系统划分成为三个类别:控制中心系统、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
2.线路敷设的问题
在实际执行消防线路敷设工作的过程中,务必要对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一,消防线路应当要针对其所使用的钢管执行绝缘保护工作,并且对于暗敷形式加以利用,要保证保护层的厚度能够在30mm以上,进而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意外状况的可能性。但是就我国当前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设计人员在执行线路辐射设计的过程中,都没有对于消防线路的保护工作引起足够重视;第二,建筑吊顶位置的安全线路敷设,由于吊顶位置本身是属于火灾现象的多发位置,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在执行消防线路敷设工作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严格的依照消防线路敷设原则,保证设计的全面性,避免留存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3.消防联动控制制式的问题
4.消防水泵控制的启停问题
在消火栓泵的起停控制上,一般有3处可以进行控制。但是也相应的带来了以下2个问题,一是,消火栓的启动形式问题。二是,消火栓的控制权的问题。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需要处理好这2个问题,如果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在日后使用中出现问题,为建筑的安全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消火栓的启动控制权上,主要有3方面拥有控制权。一是消火栓的按钮。二是消防控制中心,三是泵房控制箱。但是一般来说,消防控制权主要还是在消防控制中心。在实际的运用当中,很多建筑的消火栓的控制形式主要是通过在泵房控制柜设置自动的开关以及手动开关。设置手动开关的一个优势在于,当自动开关出现故障的时候,在紧急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手动操作,能够将火灾的伤害的程度降低到最小。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实际的设计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矛盾。设计时可以将手动开关不经过泵房设置的转换开关,而是直接启动消防泵。通过这样设计,既能够发挥手动开关在消防中的优势作用,还有利于消防控制室进行统一的监控,发现情况,可以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5.防火阀、排烟阀控制以及返回信号等的问题
6.消火栓泵、喷淋泵工作与故障状态的问题
消防水泵在启动之后如果要返回已工作的信号,主要有如下2种做法。一是,取接触器的合闸辅助接点。二是,取水流压力传感器。在实际的设计中,我们主要采用第一种做法。在故障信号的返回设计上,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像,消防水泵过负荷故障信号应反应到消防控制室中,因而,在设计中如何进行各种反应是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7.结束语
虽然我国的消防工作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但是由于整治排查底气不足,大型火灾事故还是时有发生、基层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经常出现,所以,提升基层消防监督管理的工作效能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提升消防监督干部和消防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2.不断提高消防工作问责体系和消防安全服务管理体系的技术含量
2.1提高消防工作问责体系中的技术含量
2.2提高消防安全服务管理体系的技术含量
火灾防控中的技术防控是提升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的有力保障,所以,在实施火灾技术防控时,要明确规定技术防控的标准、消防人员的技术要求和单位的技术防控设备,以保证各种火灾防控措施在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比如实施专业消防人员、消防工程师等消防技术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书;发展产品认定、风险评估、设施维修等专门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协会,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在火灾防控中推广消防产品[2]。
3.加强源头管控和政策法规制订的消防技术推广
3.1加强源头管控环节的消防技术推广
3.2加强政策法规制订环节的消防技术的推广
消防科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所以,进行消防科学技术创新时要多个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协作,并且还要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各界社会科研力量的参与。因为只用消防科技的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步调一致,并匹配于社会各个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与当前的普法教育结合,才能够得到普遍的推广与使用。比如,在整治彩钢板、保温材料、钢结构或电气等建筑行业火灾防控时,就要在现有建筑行业设计规范的基础上,明确制定统一的防水设计要求、施工标准,使用先进的火灾防控技术产品与措施,以推荐火灾防控工作的整治工作,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发生[3]。
4.强化社会普通单位场所和火灾高危场所的火灾技术防控
4.1强化社会普通单位场所的火灾技术防控
消防单位以外的所有社会场所统一称之为社会普通单位场所,这样的场所众多,并且一般都比较小,杂、乱,社会功能多样,建筑复杂,消防管理能力比较差,且消防意识比较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少,是火灾多发的地带。所以,对于社会普通场所要做好火灾防控的宣传工作,提升场所类管理人员的消防意识,并在现存的火灾技术防空设备,提高各个单位火灾技术防控的技术含量,并加强开发自动灭火器等成本较低的技术防控设施,使之能够适应单位的经济能力。
4.2强化火灾高危场所的火灾技术防控
【参考文献】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1我国引发电气火灾的现实特点
2电气火灾高频率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3电气火灾防控策略
3.1完善建立电气防火法规制度体系
3.2强化电气防火及电气产品市场的监控管理
3.3积极推广创新电气防火技术及产品,广泛普及电气防火安全教育
4结语
关键词大型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信息管理
1消防控制室的功能简述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主要分为报警功能,显示功能,控制功能以及其他例如显示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模拟图等功能。其中,报警功能主要通过接收感烟、感温探测器以及手动报警装置的反馈信号来发现和判断是否有火情,并发送火灾报警,通过广播引导人员疏散,向消防部门报警。显示功能主要为日常对各个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工作状态的监控和发生火灾时对整个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动作情况进行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节对消防控制的控制功能进行明确规定,即火灾时,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在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火灾警报或报警并得到确认后,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设备,切入事故广播系统,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空调防火阀,启动防烟、排烟设备,将消防电梯置于首层,启动自动灭火设施等。可以说消防控制室内这些方面的作用是否能够时刻保持完好有效对发生火灾后的火情侦察,能够最快到达着火点等灭火战斗和行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大型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消防控制值班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2.2消防控制室中值班人员不足并擅自脱岗现象严重
2.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年龄偏大或文化素质较低
3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几点为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大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旧货市场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控制室管理流于形式以香炉礁旧货市场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控制室的管理来说,虽然也提出了定时巡查,定时登记巡查结果,定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值班情况等要求,但是,所有记录都流于形式,具体是否去实地检查,有待商榷,以至于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根本无法落到实处。
3.2旧货市场经营者对消防控制室的作用认识不到位
香炉礁旧货市场火灾发生后,对现场值班的六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时发现,六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是两名外围安保,在旧货市场外围临时值班室值班,两名内部巡逻人员,值班在三楼,也不在消防控制中心,一名电工,在地下电工值班室值班,消防控制室只有一名值班人员,而且腿脚还有残疾,行动极不方便,由此看出,市场管理部门对消防控制室的作用没有放到一个较高的认识上。
3.3旧货市场管理部门为了降低成本,私自降低值班标准
按照现行消防法规,每个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6小时制双人持证值班,而现在能够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非常紧缺,自然工资就相应较高,因此,市场管理者为了节省开支,雇用无证或改为单人值班等情况就显得尤为突出,也就无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形同虚设。
4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
4.1电子巡更系统设置
4.2电子巡更系统与网络平台结合
5结论
淤大型旧货市场在消防管理中处于重中之重,设立消防控制室能在火灾预防和扑救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和电子巡更系统相结合,可以清楚的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客观反映,有利于对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盂通过对旧货市场消防控制室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实现了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的转变,为今后其他场所的管理提供了依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1988年首次制定实施以后,截止到今天先后经历了两次比较大的修改,分别是1998年和2008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008》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998》在内容上相比变化较大,适应了建筑物防火要求的提高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技术的发展,自实施以后在建筑物防火系统设计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新设计规范在实施过程中要面对与旧设计规范的冲突问题,这一点在实施过程中表现的最为明显。因此,研究这一课题有助于我们了解新旧设计规范冲突的主要表现,为更好的实施新规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确定系统保护对象级别与火灾探测器设置范围
在这一方面,在保护对象的等级中对一些具体的称谓、范围、规定作了比较大的改动,导致在着一些方面的冲突较多,具体如下:
1、称谓上的变化
新规定在一些称谓上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是为了适应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和当前国内对这一问题认识的发展,新的称谓代替旧的称谓,不仅仅意味着名称的变化,更是规定内容的变化,使规定更加准确合理。如在《规范2008》3.1.1规定中,特技标准中用“高层建筑”替换旧规定的“高层民用建筑”,表述的改变扩大了该条规定的范围,将公共建筑等也包括在内。此外,在一级分类中将第三类由“地下民用建筑”改成了“地下公共建筑”,使规定的表述更加准确。这是因为地下民用建筑非常少,一般都是公共建筑,表述的改变与当前建筑性质变化相适应。
2、范围上的变化
新规定在一些数字范围上相对于就规定更加细致准确,这充分体现了该标准制定者严谨性,规定上的细化有助于该规定更好的贯彻实施。如在保护对象的一级分类的第二小分类当中将“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改为“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这一表述的改变完全颠覆了原来的意思,扩大了规定的使用范围。如旧规定“每层”的表述意味着建筑物的每一层都要达到3000m2才能适用这一标准,这很容易让投资方钻规定的空子。而新规定“任一层建筑”意思是只要建筑物有一层建筑面积3000m2就应该遵守这一规定,而后面的“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就意味着虽然任一层都达不到3000m2的规定要求,但是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也要受该规定的约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细化的表述使新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大增加。
3.增加了一些类别规定
在保护对象的具体类别上,新规定增加了一些原规定没有的内容,如将居住建筑纳入到了一类,十九层及以上的建筑也包含在规定之中。此外,新规定还增加了“设有大中型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的建筑”等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火灾保护对象的变化,适应了当前保护对象的发展要求
二、针对建筑类型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和设计要求.
在这一方面,新规定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并详细的规定了不同的报警系统的适用范围,这一点相比旧的规定更加科学。具体冲突表现如下:
1.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旧的规定并没有明确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但是在“5.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列举了三种,也就是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这三种都属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因此就规定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方面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而在新规定当中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在5.1.1当中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构成。”由此也就明确了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内容。
2.删除和增加了一些系统构成内容
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在适用范围上做了变更规定
旧规定当中规定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而新规定规定宜用于二级和三级保护对象,将三级保护对象纳入到了区域报警系统当中。此外,新规定增加了关于家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如“家用火灾报警系统适用于住宅、公寓等居住场所。其中A类和B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宜用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C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宜用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单元住宅,D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可用于别墅式住宅”,可见国家对于家庭防火的重视。
三、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及设备的布置
1.对其中的一般规定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2.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和显示人性化的要求明显
3.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功能要求更高
旧的规定仅仅有九条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功能要求的规定,新规定对这一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改动,对一些规定了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说明,使该部分的规定更加详细、明确。如增加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系统的控制显示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旧规定中所没有的。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特点
1.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
所谓大型活动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小型活动而言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每场次活动有1000人以上参加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群众性活动。
1.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
(2)临时性。为了满足活动的需求,经常会有一些临时搭建物或新增的设备设施,包括搭建临时主席台、看台。这些新增的搭建物和设备设施,大多没有经过试运行的安全检验,使得活动举办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不安全状态。为了举办大型活动效果的需要,往往需要临时拉接电源线,包括照明线、广播扩音设备电源线等。
(3)协调难。由于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涉及的单位多、部门多,协调和沟通比较困难,容易出现安全管理盲点和死角。
2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大型群众性活动存在的诸多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分析,除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外,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电气引起火灾。据火灾统计资料显示,30%左右的火灾是电气原因造成的。电气火灾成因多见为,照明灯具引燃其近旁的织物、纤维、纸张等可燃物扩大成灾;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电气线路接触不良或超负荷过载发热引燃电线包复材料起火,电线漏电、短路产生电弧火花引燃可燃物,等等。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用电设施比较多,临时拉电更多,引发电气火灾的可能性就相应增大。
(2)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灾。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如庙会、展销会、招聘会等场所,往往会设有临时餐厅、小吃摊位等,随之就必然出现厨房用火,甚至出现液化气钢瓶作燃料和卡式炉等等之类的烹调明火。对这些明火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火灾。
(3)吸烟不慎引起火灾。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人员众多、繁杂,吸烟者难以禁绝。有的在活动场所抽烟,有的吸烟者将未熄灭的烟蒂扔在废纸篓里,凡此种种,极易引起火灾。
(4)放烟花引起火灾。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往往会燃放烟花爆竹,这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惯,又是活动特别是节庆活动热闹造势的需要。但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
3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3.1活动场所的合法性
主要检查建筑物或者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通过审查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检查大型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如果使用公众聚集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还应检查该场所是否通过了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如果室内活动场所没有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或没有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该场所就没有具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合法条件。
3.2临时建筑的安全性
对于为举办活动而临时搭建的建筑,主要检查其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检查临时建筑的防火性能即建筑承重构件、建筑围护结构、建筑屋面材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检查临时建筑采用的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对有阻燃性能的材料应检查其消防检测报告;检查活动临时舞台、临时看台的消防安全情况。
3.3安全疏散的可靠性
(1)对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室内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抽查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及前室的防火门常闭状态及自闭功能情况;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人的疏散门不用任何工具能否从内部开启,是否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常开防火门的启闭状态在控制室的显示情况;检查带有电子门禁系统的安全疏散门在火灾报警状态和失电状态下自动释放的情况。在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抽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2)对搭建的临时活动场所或室外活动场所,主要检查是否设置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其数量、宽度和距离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4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对室内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对室外活动场所,主要检查室外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楼层或不同的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个探测器进行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火灾优先报警功能试验;抽查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报警测试。核查控制设备对火灾报警、故障报警信号的反馈情况,联动控制设备动作的显示情况。
(4)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湿式报警阀主件情况及其前后阀门的开启状态,在湿式报警阀控制范围的最不利点进行末端放水,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并核查消防控制室的报警信号反馈和消防水泵的联动启动情况。
(5)检查防排烟系统。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人工手动方式启动风机,核查送风口、排烟口开启情况。通过报警联动,查看排烟口和阀门动作是否正确,查看风机是否正常启停。查看风口气流方向,测试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实际效果;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反馈情况。
(6)检查防火卷帘。抽查一个楼层或者一个防火分区的卷帘门,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现场手动方式进行启动、停止测试,查看防火卷帘下降情况,核查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反馈情况。
(7)检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在最不利点处抽查室内消防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并按下启泵按钮,核查消防控制室启泵信号显示情况和消防水泵的远程控制启动情况。
(8)检查室外消火栓系统。抽查室外消防栓进行放水试验,检查水压和流量情况。同时检查消防栓系统和水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的标识情况.
(9)检查灭火器。抽查活动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检查其适用性、有效性和充足性情况。检查灭火器布置的位置、距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5消防救援的保障性
检查建筑物或活动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是否被占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查看活动场所周边是否有消防水源。对于需要派消防车驻防的大型活动场所,应检查消防车停放场地是否有利于消防车快速出动,是否有消防车可以停靠的消防水源,查看天然水源的水质、水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3.6电气燃气的安全性
(1)对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室内活动场所,主要应检查单位定期对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的维修保养和检测记录,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查活动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情况。
(2)对搭建的临时活动场所或室外活动场所,应检查供电设备与用电设备是否匹配,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照明灯具的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燃气燃油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3.7安全管理的严密性
(1)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情况,主要是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是否建立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等。
(2)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3.8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2)通过询问人员,检查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及员工或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掌握程度。
(3)通过演练抽查,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组织实施情况、针对性情况,及时发现预案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在此基础上指导活动场所和活动承办单位修改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