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与新《保险法》的抵触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与新《保险法》的抵触

保险行业发展的太快了,新《保险法》还没有实施,就已经有些落后了。

新《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即,对于人身保险而言,给付的保险金仍然以“死亡、伤残、疾病”等或然性条件为前提,总体而言仍然是以保障性为根本。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而言却完全不同,投资连结保险(以下简称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兼具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缴费灵活,通常具有多个投资账户,包括债券型、股票型、混合型。

虽然包含保险保障功能,但是投资连接保险本质上是一款投资产品、理财产品。通常,会将账户余额的5%做一个风险保额。即当被保险人身故后,除其账户余额外,保险公司会额外给付5%保险金。当然,也有其他的给付标准,但是大体差不多都这个幅度。除此以外,被保险人的账户价值仅仅与投资市场波动有关,与被保险人的疾病、身故、年龄、年限等条件毫无关系。

而新《保险法》的规定,几乎都是围绕传统人身保险产品的特质而定,所以必然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有不适应之处。如果一定要机械地套用《保险法》之规定,势必会出现驴头马嘴情形。

一、关于不退还保险费的问题

例如,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又例如,新《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前述这两个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受到惩罚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基于或然性条件--保险事故而承担的合同义务。如果投保人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甚至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则保险事故发生的正常几率被人为扭曲,本来不该发生的保险事故由此发生,本来不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由此产生,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不公平的、不诚信、不道德的,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仅不应该得到保险赔偿,还应该因此受到惩罚,即不能要回保险费,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过,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传统人身保险是合理的,可是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则是不适宜的。

对于投资连结保险而言,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其实是保险费的投资余额,是钱生钱,至于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保险事故是否虚假发生,对保险费的投资过程而言、对投资账户的变动而言,没有丝毫的影响。所以总体上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否诚信,对于保险费的余额没有什么意义,当然也就对保险公司的利益、公平等没有什么太多影响了。因此,主观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并不存在骗取或者不当获取保险金的意图。那么,就不应该承受相应的惩罚。

当然,有些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也设定了5%的风险保额,这种情形下,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保险事故是否虚假等问题仅仅对于这5%的风险保额发生作用。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行为仅仅是5%的损害后果,却要其承担105%的损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实,投资连结保险费就相当于投保人的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其他资产,假如投保人在存款时谎报了年龄,你能想象银行有权没收其存款吗?假如投保人的儿子打伤了人,是否基金公司就有权扣留该投保人的全部基金呢?显然,这是荒谬的。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拒绝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显然是缺乏法律理由的。

我之所以使用“法律理由”这个词,而不是采用“法律依据”这个词,是因为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确有权拒绝退还保险费,而且打官司不见得会输。可是这些规定是有内在逻辑和适用前提的,如果不考虑这些内在的理由,仅仅简单、机械地套用法律法规,肯定是不正确的。

可能有人会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受益人杀害或者伤害被保险人,难道还不能说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吗?难道还不能惩罚他吗?当然,这个受益人是肯定应该受到惩罚的。但是不要忘记了投资连结保险费是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余额实际上是投保人的资产,投保人如果没有什么过错,不应该为受益人的过错而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可以剥夺该受益人的受益权,但是不能因此就拒绝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二、关于不给付保险金的问题

新《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这两条都是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被保险人人身伤亡的保险事故,而进行的惩罚性规定。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1、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规定;2、可能不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的规定。

按照这样的规定,假如投保人没有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则保险公司就不会把保险单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其他权利人。这对于传统人身保险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是不合理的。

我们知道,传统人身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而投保人为此支付对价,就是保险费,所以保险费交纳后即属于保险公司的资产,因此保险公司不退回保险费是有理论基础的。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费主要不是为了提供保障功能,而是提供投资功能,因此大部分的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即全额进入投资账户;也因为如此,所以投资的风险、收益均由投保人----也就是投资人享有,投保人可以随时部分支取,也可以控制保险费在不同投资账户内的流转;还因为如此,在保险事故未发生的前提下,投保人仍然有权提取投资账户内所有的保险费余额。这些保险费在属性上是属于投保人所有的,而不是属于保险人所有的,正如银行存款虽然由银行掌握,但是仍然被视为存款人的资产。

在投保人杀害被保险人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将其没收、受害人有权申请民事赔偿、也可能会发生继承的情形,但是这些都不妨碍投保人对这些保险费的所有权。所以,保险公司并不能因此就取得了投保人专享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对于投资连结保险而言,不论投保人是否交足两年保险费,保险公司依法均负有向其退还保险费的义务。此外,除非有司法裁判,否则保险公司也无权直接把保险费退还给所谓“其他权利人”。

THE END
1.平安保险招聘考试重点2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356,投资连结保险中,投资帐户划分为(),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帐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 等额投资 √ 等额单位 等额区间 等额价值 357,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遵循的原则是() 无限告知原则 https://www.jianshu.com/p/3e16fc0db28b
2.信息浏览1、在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提示该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并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打印:“该产品投资风险全部由投保人承担”。 2、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二)产品基本特征 包括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投资连结保险的运作原理。 http://www.locallaw.gov.cn/dflfw/Desktop.aspx?PATH=dflfw/sy/xxll&Gid=5493b890-803c-441c-bbea-319156893de0&Tid=Cms_Info
3.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六、对于期交保费的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设定最低基本保费和最高基本保费。 一个保单年度的最低基本保费不得高于人民币3000元,最高基本保费不得高于人民币5000元。投保人可以选定在最低基本保费和和最高基本保费之间的任一金额为基本保费,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投保人根据本条规定选择基本保费的权利。 http://www.ce.cn/zhuanti/caijing/baoxian/sxxx/guiding03.htm
4.章节练习:第一部分第七章投资连结保险(2)16.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责任可以包括( )。 死亡残疾生存领取重大疾病 17.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责任可以包括( )。 死亡投资理财失能保险金给付生存领取 18. 在投资连结保险中,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一般可按照( )确定。 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二者金额较小者保险金额和保单账户价值二者金额较大者投资收益保险金额与保https://www.wjx.cn/xz/210711613.aspx
5.邱小姐在30周岁时购买了某款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该产品采用死亡给付邱小姐在30周岁时购买了某款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该产品采用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确定方式A,投保时约定保险金额为20万元。邱小姐60周岁时不幸身故,对此,保险公司给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30万元,则邱小姐身故时,该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为()万元。A.10B.20C.30D.50的答案是什么.用https://www.shuashuati.com/ti/f2cd6ff995ff4f90ab95ff9d5eb55117.html?fm=bdbds0bc93c71f32a009c68542bb3e70173c2
6.泰康幸福世嘉保险产品计划(尊赢版)汇总材料20200910.12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 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幸福享佑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幸福享佑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https://www.nbcb.com.cn/gryw/yyzc/ab_09001003.shtml
7.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泰康赢家理财泰康赢家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结合了理财和保险的创新产品。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保险保障。这款产品的特点之一是投资灵活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不同的投资组合https://m.xyz.cn/toptag/taikangyingjialicaitouzilianjiebaoxian-11566.html
8.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怎么设计【摘要】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被保险人如果遇到死亡、残疾等情况,都可以领取基本的保险责任。那么,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是怎么设计的呢?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者较大者(方法A);方法A的死亡保险金额在保单年度前期部变,当投资账户价值超过保险金额https://m.huize.com/study/detail-227937.html
9.投资连结保险免费保险咨询平台买保险选择厦门有保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特点是什么 ①该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该产品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量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投资净收益(损失),都https://www.youbx.com/ztinfo129
10.投资保险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是指投资国通过立法,特别设立或指定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由于当地发生政治风险而遭受的财产和利益损失予以保险。 投资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征用风险、汇兑风险、战争风险三种,其保险期间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快速导航 https://baike.sogou.com/v179195.htm
11.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2002年年中报告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管理人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担任,本报告期内,本投资账户管理人秉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投保人谋求利益;本投资账户的各项运作均严格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存在任何损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 https://www.pingan.com/cms-tmplt/personal/priceB/bulletin/45425.html
12.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是什么?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为: 1.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高度统一,不仅可以获得保障,而且还能享受投资回报; 2.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和投资回报率是直接挂钩的,若投资表现好,那么保单持有人能够享受所有回报,若投资表现差,那么保单持有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了; 3.可以转移投资风险; 4.投资连结保险对于投保人来说更加透明; 5.https://m.csai.cn/wenda/940309.html
13.什么是投资连结型保险第二、灵活性高,账户资金可自由转换。由于投资连结保险通常具有多个投资账户,不同投资账户具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偏好将用于投资的保费分配到不同投资账户,按合同约定调整不同账户间的资金分配比例,并可在合同约定条件下灵活支取投资账户的资金。 https://www.lawtime.cn/zs_134577/
14.中信保诚全民尊享保障计划产品理念保险责任优势亮点29页.ppt聆听所至信诚所在中信保诚「全民尊享」保障计划风险提示: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本产品为期缴产品,在缴费期间内,您需按时缴纳续期保费,否则保单效力可能中止。「全民尊享」产品理念「全民尊享」保障计划简介产品全民尊享保障计划A包括:全民投投连https://www.taodocs.com/p-271313137.html
15.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身保险题库考点(每日一练)考试题库1、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情况,意外伤害并不必然构成保险责任?() A.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 B.意外伤害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残疾 C.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近因 D.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点击查看答案 2、单项选择题 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设计用方法B.时,死亡保险金额随投资帐户价值波动而不断http://www.91exam.org/exam/87-4484/4484761.html
16.人身保险培训报名人寿保险培训课程“通过刚才的讲解,请问您是否已经了解产品说明书(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适用)、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相关内容?” 四、在介绍保险产品时,销售人员必须明确说明费用扣除项目、扣除比例或金额 (一)万能保险 “您购买的万能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费将被扣除一定费用后进入投资账户,这些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等http://gg.yxybb.com/sx_webmap/sx_bjsxlist?lmid=6c093e75edfa456bb401d086620cf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