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型商业保险的公告
为提高退役军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退役军人医疗待遇,有效解决退役军人重大疾病、医疗、意外、交通事故等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公司制定以下保险保障方案。
一、保险保障
从2021年9月起,对保费进行调整,保费由原70元/人调整到100元/人。
(一)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保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市政府全额补贴。
(二)上述优抚对象以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同类优待型商业保险,保费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承担80元,政府补贴20元。
保障
人均保额(元)
调整人均保费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25000元
100元/人/年
意外伤害身故
14500元
意外伤害伤残
具体理赔金计算方法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履行。
保障内容详解
1.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购买成功后,经过疾病观察期30天后(续保不受观察期限制),被保险人因疾病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经居民(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以2.5万元限额内,根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的情况,按如下标准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
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金额
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600元——5000元(含)
35%
15%
5000元——10000元(含)
45%
20%
10000元——20000元(含)
50%
25%
2万元以上
55%
30%
2.意外伤害身故: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按约定金额给付身故金1.45万元。
3.意外伤害伤残:
参保人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残疾等级,按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以1.45万元为限。
意外伤害伤残说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二、承保范围
办理时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一)曲阜籍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曲阜籍“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区域划分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公司:鲁城街道、陵城镇、小雪街道、息陬镇、防山镇、尼山镇;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公司:书院街道、王庄镇、石门山镇、吴村镇、姚村镇、时庄街道。
3.市直部门、驻曲各企业退役军人由单位负责收齐参保人名单(附件格式已发各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保险费,对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公司统一办理。
四、保险期间
一年(保险合同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日)。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六、定点医院
(一)曲阜市范围内公立医院;(二)曲阜市范围外的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