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修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生日或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国籍等;变更合同被保险人的职业名称、职业类别(代码)。
注意事项:
1.涉及投保年龄及职业变化的,需要重新计算保费,根据实际情况补交或退费。
2.被保险人理赔金账号所有人必须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简易版)请至本网站用户服务--单证下载中查看并下载。
(2)联系方式变更
注意事项:通讯地址指公司向客户寄发各类通知、信函(如交费提醒、续期
发票等)的邮寄接收地址(新增被保险人联系方式变更)。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3)交费资料变更
变更内容:交费方式、缴费账号、开户银行、户名的变更。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投保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4)交费频次变更
变更内容:投保万能型税优产品的保单,可通过申请该项目变更保单的缴费频次。目前只支持由月缴变更为年缴
1.该项目须在保单终止日前(不包含终止日)申请;
2.交费频次为月缴的税优保单(万能型)在变更交费频次时,系统会按照新的交费频次重算保费;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5)更换投保人
变更内容:更改合同的投保人,有投保人保费豁免责任的保单不得变更投保人。
注意事项:新投保人必须与原被保险人存在可保利益,如投保人身故,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标准版)请至本网站用户服务--单证下载中查看并下载。
(6)受益人变更
变更内容:更换受益人信息、变更受益份额。
注意事项:身故保险金由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其它医疗、护理、健康保险金、重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申请材料: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的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7)犹豫期退保
变更内容:撤消全部或部分投保险种。
注意事项: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5天的犹豫期,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可以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保险合同原件、必要时提供保险合同(含首期发票)、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投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材料。
个人保险合同解除终止申请书请至本网站用户服务--单证下载中查看并下载。
(8)解约
变更内容:解除整张保单或部分险种效力。
注意事项: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公司将按条款约定退还解约金。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合同(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等材料。
(9)保障调整(加减保)
变更内容:客户调整保单已承保险种的保障额度或档次,调整保障内容包括:减保、加保(仅针对一年期险种)。
注意事项:加保需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长期险不支持加保。
(10)新增险种
变更内容:为合同已有被保险人新增长期或一年期险种。
注意事项:须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告知。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新增包含死亡责任险种,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共同在申请书上签名)(柜面)、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险种变更)请至本网站用户服务--单证下载中查看并下载。
(11)保单复效
变更内容:恢复效力中止状态下的合同效力。
注意事项:此项目只针对长期险保单;需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告知;公司核保决定不能恢复效力或附加条件而客户不同意的,公司有权拒绝复效,客户可以提出解约。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柜面)、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12)个单迁移
变更内容:保单在不同的二级管理机构间进行迁移,其后续服务由新机构承担。
注意事项:迁入地必须有我公司分支机构。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注明迁移后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13)保单遗失补发
变更内容:因保险合同或构件丢失而提出申请,通过此项目可重新打印保险合同或构件。
注意事项:补发内容按最新的合同资料打印,补发合同由最新保险单、原投保书、有效状态的主附合同对应的保险条款组成。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14)投保事项变更
变更内容: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公司将根据更正事项重新审核承保条件,并做出核保决定。
(15)生存给付(健康保险金给付)
包含内容:对于条款中约定有被保险人生存给付责任的保单,且符合给付条件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健康保险金。目前包括:各类满期健康保险金、护理年金、老年关爱金。
1.公司将提前给客户发送给付通知书。
2.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生存情况进行调研,被保险人应给予配合,公司保留追回由于被保险人身故未告知所造成多支付保险金的权利。
3.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账号必须为本公司合作银行,且须提供银行卡/存折及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材料:变更申请书(被保险人签名)(柜面)、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16)保单贷款
变更内容:
保单有效期内,客户(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可向本公司提出保单贷款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办理保单贷款。
1.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2.投保人已身故者,必须先变更投保人方可办理保单借款。
3.保单往期保费未交足者,需补交保费本息之和后可受理保单借款。
4.贷款期内进行解除保险合同处理时,欠款利息和本金将从解除合同的解约金或保险金中先行扣除。
5.当未还贷款本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合同。
保单贷款/还款申请书请至本网站用户服务--单证下载中查看并下载。
(17)保单还款
保单发生欠款后,在一定的期间内,客户可以办理清偿欠款本金和利息。
1.保单贷款期限自公司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投保人还款之日止,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贷款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到账日,结息日为投保人还款申请日。
3.保单贷款清偿时利率以当时公布的最新贷款利率确定。
申请材料:保单服务申请书(柜面)、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