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分红险为何一定要把盈余分配的绝大部分给到客户。
至少要分走可分配盈余的70%
,剩下的才会给到公司的股东。
实际上,这条监管规定不止是中国有,
全球其他发达成熟的保险市场
也都会有类似的规定。
比方说,新加坡、加拿大的监管都要求保单持有人至少拿90%,澳大利亚的监管要求保单持有人至少拿80%。
有些保险公司(比方说英国保诚)甚至公开承诺,他们全球的寿险公司,无论在哪里经营分红险业务,保单持有人
都至少可以拿90%
那么,为何在这些规定当中,都是分红保单的持有人拿盈余的大头,而公司股东只能拿剩余的部分呢?
嗯,仔细想一想,似乎也很有道理。毕竟分红险保单盈余的产生,是因为分红险定价较高、
多收了客户一些保费
才产生的。
所以,在分红险经营结果较好的情况下,客户通过分红的形式把自己多交的保费给拿回来,其实是“
天经地义
”的。
而且,为了避免有些保险公司真的在经营分红险的过程中“
套路客户
”,监管部门出台一个盈余分配的下限规定,其实也是为了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这时,可能也有朋友会问:既然盈余本身就是客户的保费产生的,那为什么不都分给客户?还要留一部分给公司的股东呢?
请你仔细想一想,假如保险公司的股东在这个业务上一分钱都赚不到,保险公司会去好好地经营这个业务吗?会想要去创造更高的投资收益吗?不会的,保险公司一定会“
摆烂
”。
所以,为了给保险公司一定的“
激励效果
”,我们还要留一部分给保险公司的股东,让他们在分红险业务上也能赚到一些钱。
好了,讲到这里,我们其实也得出了另外一个结论,那就是:保险公司股东如果想在一个分红险业务上赚到钱,前提是要
先让分红险的客户赚到钱
为什么呢?因为保险公司股东想要在分红险业务上赚到钱,就一定要
努力地提高
这个分红险业务所能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而按照监管规定,分红险的保单持有人至少会分走可分配盈余的70%,因此可分配盈余提高了,客户的利益也一定会提高,不知道大家可以理解吗?
如此看来,分红险的设计方式,确实是把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绑定在了一起,真可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