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对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惠公司)、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康公司)予以取缔。
两公司被取缔,是因为湖南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这两家公司有关人员以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员工名义告知保险公司既有客户,以其持有的分红型保险收益率低的名义,通知客户去办理所谓收益率升级业务。待客户到现场后,即劝说客户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借款,并以签订《分红补充协议》形式对退保损失或借款利息回补,引诱客户购买其公司高息产品进行投资。
记者在企查查APP上查询到,康惠公司、慧康公司分别成立于2021年9月14日和10月21日。虽然两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相同,但注册地址均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32027”,经营范围均包括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保险公估服务等。然而,经湖南银保监局核实,截至公告日,两公司未取得过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也未向湖南银保监局递交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友邦人寿代理人黄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上述公司人员以代理退保为噱头,诱导消费者退保并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额”理财产品或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属于典型的“退保理财”陷阱。
北京银保监局2019年12月总结称,此类风险具有五大基本特点:一是以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为特定目标;二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三是假借保险机构及其销售、客服等从业人员名义邀约客户;四是以套取资金、转购非法理财产品为最终目的;五是最终结果为消费者资金损失。
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将“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纳入其中,明确严厉打击职业化第三方及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保险客户信息、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扰乱保险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