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

保监发〔2015〕19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实施万能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附之《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实施。

二、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寿险〔2007〕335号)之《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废止。

三、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四、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

五、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六、自《规定》实施之日起,各公司应按照《规定》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新开发的产品应按照《规定》要求设立万能单独账户、公布结算利率和提取准备金。

七、本《规定》实施之日前,各公司已审批或备案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应于2015年7月1日前完成业务衔接工作:

(一)与《规定》不符的应停止使用,或按照《规定》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

(二)对于有效保单,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万能单独账户管理、公布结算利率和提取准备金。

2015年7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附件: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2月3日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万能保险和团体万能保险。

第二部分风险保额

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

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团体万能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等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死亡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部分万能账户及结算利率

四、万能保险应当提供最低保证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保险期间内各年度最低保证利率数值应一致,不得改变。

五、保险公司应为万能保险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

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应当单独管理,应当能够提供资产价值、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结算利率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满足保险公司对该万能单独账户进行管理和保单利益结算的要求。

六、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万能单独账户资产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结算利率。结算利率不得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七、保险公司可以为万能单独账户设立特别储备,用于未来结算。特别储备不得为负,并且只能来自于实际投资收益与结算利息之差的积累。

八、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检视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以确保其不低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

季度末出现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小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的,保险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下季度内每一次公布的年化结算利率不得超过本季度内年化结算利率;

(二)应当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万能单独账户注资补足差额,注资资金只能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在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注资。

九、在同一万能单独账户管理的保单,应采用同一结算利率。

十、下列情形可以采用不同的结算利率或不同的最低保证利率:

(一)不同的万能保险产品;

(二)不同的团体万能保险客户;

(三)不同时段售出的万能保险业务。

按照前款要求,不同的结算利率的万能保单应在不同的万能单独账户中管理。

第四部分费用的收取

十一、万能保险可以并且仅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

(一)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万能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

(二)死亡风险保险费,即保单死亡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

风险保险费应通过扣减保单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其计算方法为死亡风险保额乘以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扣减保单账户价值的方式收取其他保险责任的风险保险费。

(三)保单管理费,即为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

保单管理费应当是一个不受保单账户价值变动影响的固定金额,在保单首年度与续年度可以不同。保险公司不得以保单账户价值一定比例的形式收取保单管理费。

对于团体万能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在对投保人收取保单管理费的基础上,对每一被保险人收取固定金额形式的保单管理费。

(五)退保费用,即保单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获取成本。

十二、期交保险费形式的万能保险的保险费由基本保险费和额外保险费构成。

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10000元。对于投保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被保险人,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此处保险金额是指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

保险公司对同一投保人并同一被保险人销售有多张同一产品的万能保单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基本保险费之和不得高于人民币10000元。

期交保险费高于基本保险费的部分为额外保险费。

十三、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上限。投保人暂缓支付保险费的,以后每次支付保险费时,其中基本保险费的初始费用上限应当参照该保险费原属保单年度的上限。

十四、额外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五、期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3%。

十六、趸交保险费形式的万能保险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上限:

趸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3%。

十七、团体万能保险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十八、万能保险的初始费用不得以减少保单账户价值的形式扣除。

十九、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不得高于保单账户价值或者部分领取部分对应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以下比例:

保单账户价值和现金价值(即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应当同时列示在利益演示表上。

二十、万能保险应当保证各项费用收取的最高水平。若不保证,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法。

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费用水平调整弥补过去的费用损失。

二十一、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死亡风险保险费费率的最高水平。

非标准体保险合同的死亡风险保险费应由保险公司根据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确定,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十二、对于团体万能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在备案或审批的费用基础上,在本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调整。

第五部分持续奖金

二十三、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予的奖金。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持续奖金发放的条件及金额。

二十四、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计、发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等进行阐述。

第六部分现金价值与责任准备金

二十五、现金价值指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二十六、责任准备金由账户准备金、最低保证利率准备金和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三部分构成。

(一)账户准备金等于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二)最低保证利率准备金

为体现最低保证利率带来的额外成本,保险公司应当计提最低保证利率准备金。

Ct=kt×AVt×m;

kt=max(最低保证利率-压力利率,0)

其中:

Ct为t时刻的额外成本。

kt为t时刻在压力利率情景下预计的收益率缺口。

压力利率为评估利率-0.5%,指压力利率情景下预计的投资收益率水平。

AVt为t时刻预计的保单账户价值。

(三)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

为确保未来对保单利息支出及保单账户之外的各项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保险公司应参照下述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

需要考虑的现金流包括但不局限于:保单账户以外的理赔、营业费用、持续奖金。需要考虑的现金流不包括利差收入。

Vn-1=-PVn-1(CFn)

Vn-t=max(0,PVn-t(Vn-t+1)-PVn-t(CFn-t+1))

Vt为t时刻的非账户准备金,t=0,1…,n-1。

PVt()为相应项目在t时刻的精算现值,贴现率为评估利率。

3.万能保险评估日的结算利率高于未来1年的可预测投资收益率与最低保证利率之较大者的,保险公司还应当按如下公式增加计提相应的其他保单利益准备金。

AV0×max(i0-j0,0)×min(1,剩余保险期间天数/365)

AV0为评估日的实际保单账户价值。

i0为截止评估日的结算利率。

二十七、责任准备金计算要求

(二)评估利率由中国保监会指定并公布。

(三)计算责任准备金时需要预计未来万能保单账户价值的,应根据万能单独账户资产预测投资收益率和已公布的结算利率合理预测未来结算利率。预测的结算利率不得低于最低保证利率,且不得低于评估利率-1%。

(四)保险公司应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选取其他精算假设,可以与公司内含价值假设保持一致。

(五)保险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可以采用不同于上述的方法和假设,但计算结果不能小于上述方法、假设所得结果。

(六)责任准备金应逐单计算。但是,若保险公司认为将具有相似特征的保单分组计算的结果与逐单计算的结果无实质性差异,也可采用分组方法计算。

THE END
1.不要错过配置高保底结算利率万能账户的极佳时期这个限制维持了14年之久,直到2013年8月5日,保监会启动人身险费率改革,将预定利率由2.5%放宽为3.5%,将年金保险的预定利率最高放宽为4.025%。2015年2月16日,保监会启动万能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将万能账户保底利率由2.5%提升为3.5%。而就在2016年9月6日,伴随着银行利率的持续下滑,保监会发了一篇文,《中国保监会有https://www.meipian.cn/eplue1f
2.年金+万能账户,享老生活必备品以惠赢人生(爱家版)保险产品计划为例,其以“年金险+万能账户”的组合,兼顾保险保障和资产管理功能,其中,惠赢(爱家版)计划所产生的生存金、养老金及年度分红(如有)都可进入万能保险账户,在万能账户终身保底利率的基础上,还可博取更高收益,为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https://www.njdaily.cn/news/2022/1228/4965615925330249416.html
3.华夏保险破产万能账户怎么办?(7)60岁时的生存总利益:保底利率3%时为16.3万;中档利率4.5%时为33.9万;高档利率6%时为70.8万。 可以看出,华夏保险破产,万能账户被其他保险公司接管后,若只是按照保底利率计算收益,其实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2.如果没有其他的保险公司接管华夏保险的万能账户业务,那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来看,如果华夏保险的清算资产https://m.csai.cn/wenda/998656.html
4.银保监规定年金险利率银保监规定年金险利率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年金保险产品利率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年金险利率的测算方法和相关要求。 根据通知,年金险利率的测算应当遵循“市场利率+固定利率”的原则,其中市场利率应当以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为基础,固定利率则由保险公司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4%。 https://www.xyz.cn/toptag/yinbaojianguidingnianjin-555104.html
5.从内地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险演示新规限,悟出什么道理?那就想做个5—10年期理财,就看重这个5%—6%的年利率,怎么银保监会要断了客户的美梦呢?因为,很多内地保险公司明明自己拿到的平均净投资收益率才最多5%左右,却硬要给客户6%的实际结算利率,不都是自己在补贴吗? (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为万能账户单独设立特别储备,用于未来结算 ”。这个特别储备https://www.jianshu.com/p/6cb8b986ca6a
6.风险提示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警惕“退旧保新”风险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公告,提示消费者警惕“退旧保新”风险。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近期接到了消费者刘某投诉称,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主动与其联系,以整合保单为名,称可将其持有的原几份保险产品分期转到一个年金分红万能账户中,并称对其没有损失,且万能账户结算利率5%。 http://credit.wuzhi.gov.cn/news/content/1550198786115
7.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对于有效保单,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万能单独账户管理、公布结算利率和提取准备金。 2015年7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附件: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中国保监会 2015年2月3日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个人万能保险和团体万能保险。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86403
8.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有保底收益,而后者是浮动盈亏。根据中国保监会2005年12月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为投资连结保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可以为100%;而万能寿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80%。 https://m.xiangrikui.com/mobile/licai/detail/73948.html
9.银保监会规定分红险保底利率保监会分红险保底利率分红险保底利率保监会对分红险利率的规定保监会禁止保底分红险银保监会对分红险的规定银保监会分红险利益演示规定保监会 分红险 利率保监会 分红险利率保监会分红险利率保监会分红险规定保监会规定分红险万能账户保底利率规定友邦分红险保底利率太平洋分红险保底利率分红险的保底利率分红险保底利率文件https://m.shenlanbao.com/zhishi/topics/991213
10.结算利率跌破5%万能险还值得买吗——中国青年网目前,针对万能险更细致、更深入的监管新规仍在酝酿中。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先后发布了《万能型人身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长期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新规,拟对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定。 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finance.youth.cn/finance_gdxw/202209/t20220919_14008724.htm
11.理不清的理财,保不得的保底(下)近年来推出的多个万能寿险产品许诺为投保人的个人投资账户提供保底收益。例如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条款)规定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2],几年前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太平盛世万能寿险则保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现行中国保监会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禁止万能保险保证最低收益。事实上,从《https://www.finlaw.pku.edu.cn/jrfy/gk/2005_jrfy/2005nzd64j/240273.htm
12.商业养老保险优势:万能险的特点是下有保底利率,上不封顶,每月公布结算利率,大部分为5%-6%,按月结算,复利增长,可有效抵御银行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账户比较透明,存取相对比较灵活,追加投资方便,寿险保障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提高或降低。万能型寿险可以灵活应对收入和理财目标的变化。 https://baike.sogou.com/v134417.htm
13.鑫禧宝尊享版年金险怎么样靠谱吗?特别生存年金是怎样?产品特点万能账户都有保底利率,也就是保证的收益率。但某些业务员想要提升做单成功率,便用5%的结算利率替换1.75%的保底利率忽悠。因此大家一定不能马虎! 有关万能账户的一些问题,学姐也深入了解过,万能账户究竟有多万能,想了解的小伙伴,一定别错过哦: 《用万能险理财真的有宣传的那么优秀吗?这篇文章会告诉你答案!》weixinhttps://www.ip138.com/mp/1888178858138735626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