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再迎严规,期限短于5年的产品或将告别市场

原标题:万能险再迎严规,期限短于5年的产品或将告别市场

万能险将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

几年前在市场上“呼风唤雨”的万能险产品如今正面临着一轮又一轮的严监管。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万能型人身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产品设计、资金运用、销售等方面对万能险进行全面收紧。

“经过前几年主要针对万能险的一系列监管规定,其实大部分险企的万能险已趋向理性,这次发文是为了引导万能险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同时,万能险之前各项规定较为分散,这次征求意见稿也将万能险的各项规定归集,作为一类险种专门规范,显得更为清晰。”一名寿险公司高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万能险再迎严规

“万能险的保险期限不得低于5年。”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第9条,对万能险的期限长短再次做出收紧。

早在2015年前后,万能险成为一些险企进行资产驱动负债模式的重要载体,在这种模式下,“短钱长投”使得万能险较易发生资产错配,从而增加流动性风险,因此实质性期限较短的万能险作为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典型成为上一轮监管重点。

在监管重拳之下,近几年的万能险期限普遍拉长,一年期产品被叫停,大部分产品期限均为5年及以上,不过仍存在一些保险期限短于5年的产品。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第9条若最终保留,则意味着这些期限在5年以下的万能险产品将告别市场。

同时,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部分领取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保单持续奖金发放时点不得早于第五个保单年度末。并且,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险期限二十年及以上的万能险,结合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万能险风险保障水平。

而在万能险的种类上,此次征求意见稿则规定,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外,其他产品和附加险不得设计成万能型。这对于市场上一些实质上偏向理财的万能型护理险的合规性形成挑战。

由于万能险在国内具有理财属性,因此对于其资金运用管理以及结算利率等设置也成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用万能单独账户资产的真实投资收益进行保单利益结算,不得通过调整账户资产、调高账户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账户投资收益。对于个别以超出实际收益来刚兑所谓的“预期收益率”用以吸引客户的险企,上述规定无疑堵上了这条风险之路。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新增了关于特别储备的规定,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对万能单独账户提取特别储备,用于平滑未来的结算收益,其权益属于保单持有人。

在资产配置方面,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部分上限规定,即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5%;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10%。

另外,在万能险销售方面,此次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在销售人员资格上,征求意见稿规定销售万能险应当满足具有1年以上保险销售经验,并无不良记录,且需通过专项测试。而在销售行为上,则规定不得使用“利息”“预期收益”等词语宣传产品;不得为万能险产品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不得诱导投保人退保,变相缩短产品实际存续期限等。

排摸存量情况

根据第一财经获得的简表内容,此次监管摸查的内容分为总体情况和产品情况两部分。前者涉及险企在今年9月末的万能险账户价值、责任准备金、特别储备以及流动性资产等各类资产账面价值情况等信息;而产品情况则包括万能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实际存续期间、最低保证利率、年化结算利率、目前的法定责任准备金以及未来几年基于当前假设估计的责任准备金数额。

事实上,万能险作为“舶来”险种,从2012年互联网保险崛起伴随着险资运用放开的大背景,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而在2015年~2016年的中小险企举牌潮中,万能险更是承担了重要角色,从而得到迅速发展。

从银保监会公布的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其主要构成为万能险)数据中,可以一窥万能险近几年的规模变动。数据显示,其自2014年~2016年迅猛增长,2016年达到1.19万亿元的顶峰,之后由于监管的重拳出击在2017年几近腰斩。在行业重新调整之后,再次有所增长,不过和当时的顶峰相比已相去甚远。

“此次征求意见稿下发对于大多数险企来说影响并不算大。同时万能险将在监管文件引导下更加向着理性的方向发展,对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来说颇具意义。”上述高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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