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当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进行赔偿,具体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涵盖丧葬费、死亡补偿、亲属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以及被保险人按照法院判决或调解需承担的精神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等必要和合理的费用,以及后续治疗和整容费及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用于赔偿车辆和第三方财产损失。
4.对于无责任情况,保险公司同样提供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以上规定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保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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