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续停售!新一轮人身险产品“换挡”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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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批新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已经开始分批向监管报备,系统和上线正在推进中。”某大型人身险公司总精算师向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表示。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利率高于上述上限的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保险公司正在着手准备产品切换工作,下架现有产品,报备新产品。

多位保险代理人、银行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已陆续收到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即将下架的通知。

某保险代理人表示,某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一款预定利率3.0%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将于8月8日22时停售;多家保险公司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将于8月31日24时停售;部分公司的分红险产品将于9月30日停售。

在新产品上,上述总精算师向记者表示,该公司报备的新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已调整至2.5%。

另一中小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向记者表示,该公司后续将主推浮动收益的分红险产品。该精算师表示,高保底固定收益产品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很大,利率下行时,可能会产生利差损;利率上行时,又可能催生退保风险。而具有浮动收益的分红险产品,在不同经济周期,可以实现不同的分红水平,公司正在布局和推广分红险产品。(中证金牛座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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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定价机制优化产品结构,多方位助力行业树立“大保险观最近一个月,预定利率下调的新闻不断,也备受保险人的关注。 今日,据多家保险公司反馈,监管方面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产品预定利率下调的基本路线已经明确。 一是,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 二是,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险预定利率上限为2.0%,万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21364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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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财联社8月2日电,从相关渠道获悉,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新备案的万能型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63036733096395
7.《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明确:9月起下调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 8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已于日前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金融http://www.haicaijing.cn/index.php/index/keyword?kw=%E3%80%8A%E5%85%B3%E4%BA%8E%E5%81%A5%E5%85%A8%E4%BA%BA%E8%BA%AB%E4%BF%9D%E9%99%A9%E4%BA%A7%E5%93%81%E5%AE%9A%E4%BB%B7%E6%9C%BA%E5%88%B6%E7%9A%84%E9%80%9A%E7%9F%A5%E3%80%8B
8.官宣!下月正式停售!《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发布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保险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引发广泛关注。 通知中首次提出的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yudinglilv-3310166.html
9.经院动态文雁兵教授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接受《嘉兴根据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此前为3.0%),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此前为2.5%),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此前为2.0%),利率高于上述上限的保险产品停止销https://jjxy.zjxu.edu.cn/info/10454/89175.htm
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现就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69834
11.总局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利率高于上限的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https://xueqiu.com/6125946567/300139913
1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2013年开始,中国银保监会推进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把产品定价权还给企业、还给市场,将过去由政府管定价转变为政府管评估利率、管责任准备金,产品定价完全交由市场主体(公司)自主决定。其中,评估利率是“指挥棒”,市场主体的定价利率跟随评估利率走。如果评估利率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符合未来经济的走向,那么对行业有https://www.iachina.cn/art/2019/11/26/art_22_103979.html
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普通型和分红型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分批下调至2.5%和2.0%,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下调至1.5%。 《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https://www.sino-manager.com/detail/6863
1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摘要] 为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强化资产负债统筹联动,切实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现就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4年08月02日 http://cxxs.hzlib.net/DRCNet.Mirror.Documents.Web/DocSummary.aspx?docid=7547525&leafid=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