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最低保证利率2.5%,日复利月结息。
投保年龄:30天(含)—75周岁(含)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
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后,若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1000元,生存年金受益人可以申请领取生存年金。自生存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该保单周年日下列两者的较小值给付生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1)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
(2)保险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的2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刘女士,35周岁,约定保险期间为至刘女士年满100周岁。假设刘女士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保险费5000元,且连续10年交纳追加保险费,每年追加5000元,并于第六个保单年度提出申请领取万能型保险的生存年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