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25日讯(记者王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的万能险,禁止保险公司为万能险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
允许对万能险调整最低保证利率
《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明确万能险提供最低保证利率,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同时,对期缴万能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
周瑾认为,按照“新老划断”的解读,允许保险公司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的规定是针对新保单。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市场形势和监管引导下,万能险结算利率近两年已经开启了一轮又一轮的下调。
2024年1月份,万能险产品结算利率最高达4.5%,结算利率在3.5%及以上的产品占产品总数的45.3%。2024年12月份,在818款万能险产品当中,结算利率最高的为3.5%,共有29款产品达到该结算利率。
此外,2024年1月份万能险结算利率平均值为3.28%;2024年12月份万能险结算利率平均值为2.86%。
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的万能险
一是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引导保险公司拉长万能险保障期限,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鼓励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周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针对万能险开发适用的产品和保险期限、最低保证利率的保证期设置、最低保证利率的下调弹性、万能账户的盈余分配及特储使用规则、万能险资金运用的限制和流动性的要求等,都做了具体的界定。这些目的是降低刚性负债成本,减少投资冲动,管好流动性风险,并确保盈余分配和公平合理,从而更好实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降低利差损风险。
“可以看出,监管风险控制在加速”,有保险业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还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新规下健康险公司业务受到的影响比较大,“健康险公司不能做分红险,万能险在新规下也受到了限制,保险公司需要做好资产负债管理,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
加强销售规范,要在2026年5月前完成整改
“随着市场利率的下行,保险行业普遍转向浮动利率的分红万能型产品,降低负债成本的刚性,以应对潜在的利差损风险,但随之而来也加剧了万能险产品的不合理条款设计、不规范销售运作、不稳健资金运用等现象,体现为保单期限较短,保障功能较弱,适当性销售不到位,账户管理不规范,资产负债管理缺位,投资及分红结算激进等。”周瑾对财联社记者指出了当前万能险销售的“乱象”。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加强对万能险销售行为管理。比如,保险销售人员销售万能险,要无不良记录,并接受过必要的专项培训,并通过公司内部专项测试。
保险公司销售万能险产品,不得弱化人身保险保障属性,仅使用“利息”、“预期收益”等词语宣传;不得对万能险产品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保单利益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不得通过调整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设计要素,或设置部分领取、生存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变相缩短产品实际存续期限。
《通知》对存量业务给予一年的过渡期。保险公司已经开展的万能险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原则上应当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