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日-31日,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网友对各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此处摘录网友的投诉原文:
我是石家庄市的市民,2001年我给52岁的爱人路根兴买了平安保险公司五份“投资连结”保险,每年交费6060元,共交15年,累计需交90900元。05年保险公司上门收保费,我详细询问了保险的损益情况,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保险的黑洞,投资的陷阱。我到网上一查,投诉这个险种的不少,但人们只投诉理财部分的风险,却对个人保障帐户的风险浑然不知。其实,最大的陷阱却是在个人保障帐户!保险公司利用障眼法,进行合同欺诈,白白窃取投保人占总交费额23%上的保障资金!
请看我对其“保险责任”的分析:(魏碑体表示保险原文)
“本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和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投保时可按被保险人当时年龄选择相应的保险期间。”(《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保险金额表,显示任何年龄的人投保均不超过70岁)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2)主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实际上其保险金额是我10年交保费的总额,因此只有交费不满10年去世,投保人才能拿到多于交费的赔偿,但是投保人在入保前都经过了严格的体检,英年早逝的情况又有多少呢?
二、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且于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按二者金额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三、失能豁免保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
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两项只保青壮年,在最容易出险的60岁以上,他却只收钱,不保险!即便60岁以内出险,也只是给保障部分,投保人照样赔钱!如果交费10年以上失能或全残,
还是损失保障帐户全部资金。
四、满期特别给付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每份本保险的满期特别给付金为人民币1880元。如中途解约,本公司不负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责任;如中途部分领取投资帐户现金价值,满期特别给付金按照领取比例相应减少。”
满期特别给付金,名字叫起来很好听,但却只字不提保障帐户的资金,让投保人误认为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奖励,或是保障帐户的利息。但这里却给投保人设下了最大的陷阱——保障帐户的资金全归了保险公司!而其特别给付金只相当于保障金的利息!(我15年保障帐户共交21060元,如投资国债本息共计30611.2元,减去特别给付金9400元,平安保险白得21211.26元!如交25年本息共49694.79元,平安公司侵吞投保人40254.79元!)
五、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主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保险合同终止。”只给投资帐户的钱,不给保障帐户的钱,如果投资帐户不赔不赚,我15年期满只能拿到投资帐69840元+特别给付金9400元=79240元,我实际15年交90900元,净亏11660元。还要损失15年的利息至少2万多元。
在看明白平安保险的陷阱之后,我要求退保,平安公司只给投资帐户现金价值的94%,保障帐户一分不给。这里保险公司又给投保人设下一个陷阱:它把第一年保费的100%、第二年的80%划入保障帐户,占15年应交保障帐户的52%,一旦要求退保,客户一分也得不到,我4年保障帐户12480元化为乌有,投资帐户还剩11177.09元再扣6%,只剩10506.46元,4年共交24240元,白白损失13733.54元。
平安保险把投保人牢牢套死——退保赔!接着交更赔!只有平安保险是唯一的大赢家!
以上不难看出,平安保险为了多从投保人兜里掏钱,在设计险种时,可谓处心积虑、机关算尽,给投保人设计了一个又一个连环陷阱。
由此可见,这种保险对保险公司是“保”,保赚不赔;对投保人说是“险”,95%以上的投保人白让平安保险窃取了保障本金。
平安保险如此藐视投保人的权益、如此疯狂的掠夺投保人的资金,公正何在?公平何在?公理何在?作为国内较大的保险公司信誉何在?今后谁还敢再买平安保险?本人对保险业务一窍不通,仅仅分析了自己投保的一份个例,撕开的仅是平安保险陷阱的冰山一角,它在其它保险合同中又给投保人下了什么套?
平安保险是一家企业,应该赚取自己的一份利益,但它与投保人的关系应该是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而不应把保险做为自己巧取豪夺的工具,一夜暴富的手段!
平安保险如此坑害投保人,让投保人怎能相信,让投保人怎能安心放心,让社会怎能安定、和谐?
以上不难看出平安保险公司骗术比传销还厉害,他比传销更有欺骗性,他穿的是合法的外衣,干的是拦路抢劫的勾当!
以我极少的保险知识,我发现一般的保险都是交费少、保额大,因为出险人是少数,是用多数人的钱来补少数人的损失,这样才合乎保险的初衷和原则,可是“投连”保险只有在交费10年去世才保本,10年以内出险保金才能大于支出,10年以后不论何时出险,保障金全部都归保险公司,这叫什么保障?我5年共交保费90900元,保金却是60500元,投保人的保障体现在什么地方?
我认为平安投资连结险的要害在于不公平,一是交保金多,保障少,我15年共交90900元,它的保障只有60600元;二是平安保险平白无故窃取了投保人的保障资金,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三是投保人投保期满赔钱,中途出险照样赔钱,而平安保险永远赚钱,这样的保险不是保险而是陷阱!因此恳请有关部门为投保人主持公道。
投诉人:程素月
2007年5月16日
为了表述更清楚,以我的投保个案为例,我用表格形式再分析一下他的陷阱所在。
平安投资连结的风险分析
投保年限保障帐户累计投资帐户累计陷阱分析(假设投资帐户持平)
16060606000若退保全部损失6060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248601092012001200若退保损失1101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37801170052806480若退保损失12153.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478012480528011760若退保损失13185.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578013260528017040若退保损失14112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678014040528022320若退保损失14932.8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778014820528027600若退保损失15648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878015600528032880若退保损失16257.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978016300528038160若退保损失16681.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60岁以后若全残、失能不保,投保人交着费,保险公司不保险,这是什么道理?
1078017160528043440若退保损失17160元,若死亡获赔60500元
十年累交60600元,不算利息的损失
117801794052804872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616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127801872052805400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1222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在投保期内死亡,还要损失,这叫保险吗?
137801950052805928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1828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1478020280528064560若死亡获赔64560元,损失2028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