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监管新规出台:调低投资风险因子,将引导多少险资入市

9月10日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被视为险资支持资本市场的重大利好。

其实,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

此次《通知》为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低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等资产的风险因子。

东吴证券测算称,《通知》优化降低权益因子,有助于提升险资权益配置意愿,若释放最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则为1953亿元。

调低投资风险因子,引导险资支持资本市场

偿付能力监管是我国保险行业长期良性发展的重要监管体系。

此次《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包括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等。

同时,《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根据东吴证券研报测算,2023年7月末,险资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期末余额为3.55万亿元,假设其中股票占比为60%,(其中,假设投资沪深300比例为50%,投资科创板比例为5%),则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静态释放最低资本为586亿元,若这部分资金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股市资金则为1953亿元。“权益风险因子的调整,体现了证监会落实加强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引导和支持长期资金积极入市,彰显高层对资本市场高度重视。”

同样道理,此次监管还通过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通知》称,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险资一直都是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者,在8月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时就提到,加大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提高权益投资比例,包括推动研究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会计处理,推动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与资金规模。同时,险资的长钱特性也更适合投资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在8月底中国人寿202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国人寿副总裁刘晖表示,寿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相较短期资金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及较低的流动性要求,因此,这类资金可以在市场出现定价偏差时,开展左侧布局,逆势投资,长期投资,同时,还可以配置更多另类资产,来提升流动性溢价,所以长期资金具备优势。

不过,刘晖认为,如果长期资金想发挥优势,则需要长周期考核机制的配合,如果缺乏这样的配合,则可能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建立与保险资金投资特点相匹配的长周期考核,是促进保险资金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关键一环。”

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中小险企偿付能力压力减轻

除此之外,《通知》还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同时,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信达证券研报称,《通知》对不同规模的人身险、财险公司进行差异化调整,有助于减轻中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压力,推动中小保险公司进一步回归保障本源和稳健经营,有利于行业长远良性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工程”),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正式实施。

在更严格的标准下,保险业偿付能力水平承压,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保险业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初的234%降至128.4%;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初的246.7%降至196%。

官方数据还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到了今年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均较一季度末有所下降。

中金公司称,整体上看,《通知》各项规则均较此前二期要求有所放宽,中金公司认为,这是对偿二代二期工程部分较为严格的资本约束的修正,将有利于改善行业资本充足状况、降低融资压力和保证分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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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视野法规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二)公司最近3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万元以下部分的26%和7000万元以上部分的23%。 综合赔款金额为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之和减去摊回分保赔款和追偿款收入。 经营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采用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长期人身险业务最https://law.esnai.com/mview/1001
2.保险风险管理论文通用12篇再保险信用风险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再保险人的资信选择;再保险人资信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再保险人资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 2.1对于再保险人的选择,目前既有行业的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内部也不同的制度规定,主要是指再保险人在资信评级与资本金方面的硬性要求,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https://zhongguozhuye.xueshu.com/haowen/8875.html
3.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第5期)财产保险的短期性特征、保险业发展的长期稳定性要求与保险风险的规律性问题,这三者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实施,将对我国保险业产生深远影响,加快转型发展对保险业来讲显得尤为迫切。稳妥有序度过这个转型期,不断提升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水平,http://www.cisf.cn/fxgc/zdtj/3604.jsp
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9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降低中小险企最低资本要求,优化风险因子,优化资本计量标准。《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http://guopeiwang.com/newsinfo/6362374.html
5.2021年8月7日:保险财报学习(二十):偿付能力:最低资本及其核算2021年【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50%。 【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100%。 实际资本:即保险公司实际具有的资本或偿付能力额度。 最低资本:也称法定资本,是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有的最低资本或者最低偿付能力的额度。 https://xueqiu.com/5748188627/193487173
6.影响巨大!银保监会又有重磅新规发布《办法》明确,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并具备一定条件,包括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等。 关于保险集团公司的设立方式,《办法》明确共有两种。其一是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其中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50%。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109032081014982.html
7.中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大且不断增长研究报告2022年,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200%以上,根据监管要求,我国保险行业权益类资产配资比例最高可达30%。但根据前文分析,我国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配资比例都在15%以下,配资比例较低。 3、中国保险行业低权益资产配资比例原因分析 保险公司提高权益类资产配置可以有效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https://bg.qianzhan.com/report/detail/300/230619-1bc6f53f.html
8.2024保险公司十大排名?注册资本保费收入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力是消费者在选择一款产品进行投保时格外关注的因素,市面上的保险公司琳琅满目,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排名也是各式各样,本期话题就来看看2024保险公司十大排名?我们从注册资本、保费收入以及偿付能力几个方面展开进行介绍: 一.按注册资本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https://www.csai.cn/baoxian/1414464.html
9.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七十三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https://www.iachina.cn/art/2014/1/6/art_98_3058.html
1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科学评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0号: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18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