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指南阅读指南本指南有助于理解条款,对“平安分部人寿保险(全面,B,2004)合同平安分部人寿保险(全面,B,2004)合同”内容的解释是以条款为基础的。-嗯?-嗯?你拥有的重要权益是你拥有的重要权益吗?加入保险后10天内可以要求全额退款保险费1.3吗?被保险人能否享受本主保险合同提供的保证2.2?是否可以根据牙齿条款选择和更改默认保险额2?受益人在收到保险金时选择其他领取方式的权利3.6?有延期缴纳保险费4.2的权利吗?你有权部分获得现金价值吗?你有退还8.1的权利吗?-嗯?特别要注意的事项,特别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某些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2.4?退款会给你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8
2、.1好吗?有义务如实告知吗9.1?缴纳保险费会影响持续支付特别补偿4.4吗?你有责任及时通知我们保险事故吗?3.2?我们描述了几个茄子重要的术语,并做了突出的标记。请注意10好吗?-嗯?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保护你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保护你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嗯?-嗯?条款目录条款目录1。你和我们的合同1。您和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了1.2合同,1.3犹豫1.4保险期间2。我们提供的保证2.1保险金额2.2保险责任2.3基本保险金额变更2.4责任免除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1受益人3.2保险事故通知3.3保险
3、金申请3.4保险金支付3.5保险金申请限制3.6保险金接收方式选择4。保险费支付方法4。保险费支付方法8。保险合同终止方法8。解除保险合同方法8.1合同终止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9.1按事实告知9.2年,年龄性别错误9.3未偿还9.4合同内容变更9.5地址变更9.6争议处理10。分析10。解释10.1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10.2艾滋病10.3艾滋病病毒10.4不可抗力10.5保证金利率10.6风险保险10.7手续费10.8岁4.1保险费缴纳4。2缴纳保险费全额缴纳金4.3收取初始费用4.4持续费特别奖励5。保险单结算5。保险单结算5.1单独账户5.2结算利率5.3保险单
5、本主保险合同从我们同意担保、接受合同缴纳保险费、签发保险证书之日起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上记载的日期为准。自本主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的应对日是保险证书纪念日。保险单年份、保险费缴纳日期均按牙齿日期计算。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同一天,则使用该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匹配日。1.3犹豫1.3犹豫的您签署本主保险合同后第二天起10天的犹豫。(Davidaser,NorthernExposure,美国电视电视剧,女)牙齿期间,你可以认真检讨一下本主保险合同。在牙齿期间提交取消合同,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供保险合同和身份证。我们将以无息退还你支付的所有保险费。从你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保险合同将被取
8、多只能申请一次。经我们同意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次结算日期0点开始生效。2.4免除责任2.4免除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况之一死亡,则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或故意自残。(3)被保险人吸毒、吸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自本主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驾驶醉酒驾驶、无法律有效驾驶执照、无法律有效驾驶执照(见10.1)或无有效驾驶执照的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在爱滋病(见10.2)或爱滋病病毒爱滋病病毒(见10.3)期间,(7)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情况,本主保险合
9、同终止,我们退还被保险人死亡时本主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你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额,新增加的基本保险额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身亡,我们对增加的基本保险额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嗯?-嗯?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方法保险金3.1受益人3.1受益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人作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如果有多个受益人,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收益份额,如果份额未确定,则每个受益人可以按照平等份额享受收益权。您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前可以更改受益人,但必须书面通知,以便我们在保险单上作出注释。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3.2保险事故通知3.2保险事故通知您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2、此被消灭。3.6领取保险金的方法选择权3.6领取保险金的方法选择权受益人在收到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转换为领取退休金。如果选择领取年金,则领取金额将根据当时提供的切换标准规定确定。-嗯?-嗯?缴纳保险费的方法缴纳保险费4.1保险费的方法缴纳保险费4.1保险费的保险费将本主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分为缴纳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缴纳保险费缴纳保险费时,您可以与我们约定各保险单年度缴纳的缴纳保险费的金额,并在保险单上注明。约定的金额必须在2000韩元以下,并符合我们当时的保险规定。您必须根据本主保险合同向我们缴纳缴纳缴纳缴纳保险费。您在缴纳合同缴纳保险费后,必须按照约定的支付日期缴纳其余各期间的缴纳保
13、险费。保险费支付期限自本主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被保险人死亡。额外保险费额外保险费如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可以随时缴纳额外保险费:(1)同意各保险单年度缴纳的缴纳保险费不低于5000韩元。(二)前期和本期缴纳的保险费全部缴纳。(3)每次缴纳的额外保险费不是1000韩元以下,而是100韩元的整数倍数。我们有权改变支付额外保险费的条件。4.2缴纳期限保险费4.2缴纳期限保险费完纳期限保险费后,如果保险证书价值足以支付保障费用,则可以延期缴纳期限保险费。我们按照本条款5.6的规定收取保障费用。本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你暂时推迟缴纳缴纳缴纳期保险费,以后每次缴纳期保险费,都要按顺序缴纳前期拖欠的缴纳
14、期保险费,最后缴纳当期缴纳期保险费。缴纳的缴纳保险费分别归于相应的保险单年份。4.3初始费用每收到4.3初始费用,缴纳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按照本条款“5.3保险单价值”的规定计入保险单价值。缴纳保险费的初始费用缴纳保险费的初始费用初始费用在缴纳保险费中所占的比例如下表所示。所属保险证券年度期间的缴纳保险费第一保险证券年度第二保险证券年度第三保险证券年度第四-第五保险证券年度第六-第十保险证券年度第十一-第十保险证券年度第十一-第十以来,各保险证券年度05,000元部分(联教方式)02500元部分(半教方式)01250元部分(季度教方式)0416从第六保证书年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