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给出的定义,转换业务是指人身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开展转换业务试点对于推动长护险发展和满足个人护理需求两方面均将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开展转换业务可以让被保险人拥有更多选择,使得保单效用最大化;另一方面,转换业务也将增加寿险产品对潜在消费者的吸引力,既有利于寿险产品的销售,也有利于长护险市场的发展。
那么,要如何实现转换?
《通知》给出了两种责任转换方式:保单贴现法和精算等价法。
保单贴现法,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被保险人已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该方法下,人身险公司以身故保险金折价的方式,将原本在身故时才能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提前作为护理保险金给付给被保险人。
就此转换方法而言,被保险人已经处于需要护理服务的状态,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而被保险人所持有的寿险保单又没有达到赔付条件。完成转换业务意味着将保单未来的保险金贴现,可以有效缓解被保险人财务压力,改善和提升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精算等价法,则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被保险人尚未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该方法下,人身险公司将寿险的部分保单价值作为转换基础转换为长护险的保单价值,并以转换后长护险的保单价值计算长护险保额;在申请办理转换业务后,如被保险人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人身保险公司按转换得到的长护险保额进行给付。
在此种方法作用下,保险公司须基于众多精算假设和模型来预估赔付,经营风险相对较高,因此会给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带来挑战,保险公司在设置转换规则时要格外注重风险的把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通知》显示,此次所适用转换的产品为普通型人寿保险,但同时也要求银保监会要充分总结转换业务试点经验,研究扩大转换业务适用的产品范围,未来或可期待更多的人身保险产品加入责任转换之列。
转换业务成发展重点
事实上,政策层面在开展转换业务方面已多次发声。
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在2020年1月银保监会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及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中,均提到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
根据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另外还有约4000万名失能老人,这部分群体需要不同程度的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而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数据,自2016年长护险试点正式铺开以来,截至2022年3月底,累计仅有172万人享受到待遇。
宫瑞光认为,一方面,转换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寿险存量准备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激发护理需求。当前,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对护理需求认识较为深刻,但同时,老年人想买长护险杠杆较低,保险公司出售这一产品风险及成本均较高,而年轻人又意识不到自己需要这项业务。通过开展转换业务,被保险人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进行转换,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特别是中青年人群更早认识到自身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求;另一方面,长护险在产品设计方面面临的一个较大困难是发生率的数据不确定。在初期探索过程中,银保监会利用了不少经办长护险的保险公司数据以及部分公益平台的数据,但目前仍然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撑。转换业务试点的推出,可以有效提供包含老年人进入护理状态之后的死亡率等在内的数据,为今后推动政策性长护险和开发商业长护险,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促进行业积累经验和基础数据,利于长护险制度的长远发展。
有大型险企发布的2021年度研究课题显示,转换业务是目前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障覆盖最快最可行的路径。
不过,对于开展转换业务试点的前景,瑞士再保险中国区寿险与健康险再保险业务负责人张永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尽管监管部门主导了一些两全寿险转年金、转护理的产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在做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的研究,保险公司参与讨论了很多,但当前缺少具体实施细则,产品尚未落地,发展前景有待观察。
“当前,我国长期保险客户超过三亿人,持有寿险保单的消费者在未来几十年保单到期后将有大量的现金价值,转不转换将是消费者个人的选择,而保险公司怎么做也有待探索。”张永强说。
加快建设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根据瑞士再保险瑞再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约为9217亿元,预计到2040年,我国城镇地区老年人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需求将达到近7万亿元,而缺口也随之涨至3.8万亿元。
于华认为,当前,长护险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人民群众的需求、国家政策的鼓励、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我国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保险业积极开展护理保险领域的探索,在护理保险发展的认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大部分长护险试点项目都采取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经办服务的模式,保险行业在资金管理、护理服务、网络建设、信息系统搭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商业保险公司自身的发展积累了机构管理、人才队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宝贵经验。例如,由泰康养老等机构参与的北京市石景山区长护险试点工作,惠及人数已达3000余人。
在护理服务产业链建设方面,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积极探索“保险+养老”创新模式,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项目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十余家保险机构投资了50多个养老社区项目,覆盖了全国20余个省市。另外,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股权投向养老产业及其上下游的医疗健康行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经达到了2000多亿元。
业内专家表示,为推动保险行业发挥专业能力,丰富产品供给,加快发展长护险,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通知》的出台有望进一步加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服务的保障,成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部署。
(原标题:寿险市场拟开展长护险保险责任转换试点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将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