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品质文档2022年2022年最新交强险条例解读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下面为大家细心搜集了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大家!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全部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据此,自10月1日起,本市交管部门对违反交强险规定的机动车全部人、管理人将依法进行惩罚。一、商业三者险未到期的是否也必需在10月1日前投保交强险答:在2021年7月1日前,已购买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保
3、险,或者携带的保险凭证不合格,交管部门如何惩罚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一)假如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全部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全部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二)对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的(摩托车除外),交管部门依据北京市实施方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1分,并当场责令驾驶人粘贴标志后放行;(三)对未携带保险标志(凭证)的,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车辆,驾驶人须供应相应的保险标志(凭证)后,交管部门根据北京市实
4、施方法第九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后发还机动车。(四)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的,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扣留车辆,对当事人处1800元罚款。责令机动车全部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全部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四、假如保险凭证遗失仍驾车上路,交管部门如何处理答:如发生这种状况,交管部门将视为未放置保险标志,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车辆。驾驶人须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补办相应的保险标志(凭证)后,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交管部门将根据北京市实施方法第九十五条第(八
5、)项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分后发还机动车。五、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是否可以验车答:2021年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的,可以参与机动车检验。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已过期,且未投保交强险的,不予验车。六、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答:(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当场处理,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机动车方当场赔付400元(含)以内的,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载后,机动车方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包括2021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生效且在保险期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6、(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依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由各方当事人到保险公司索赔。七、使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答:(一)对于当事方车辆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下列方式担当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担当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担当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
7、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实行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担当责任”。(二)对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当事人有条件报案、爱护现场但没有依法报案、爱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领实无法查清的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方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当事人有条件报案、爱护现场但没有依法报案、爱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领实无法查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责任
8、限额的部分,根据下列规定担当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担当全部赔偿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平均分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上述行为,又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交通平安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已经实行必要处置措施的,由机动车一方担当赔偿责任”。八、如何通知保险公司支付(垫付)抢救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