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费率改革开启在即,费用下调对上市险企影响有限

根据大智慧通讯社独家获得的该份《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显示,监管层对于万能险的改革思路将是一方面提高风险保额,其次是下调收费。

其实早在今年6月,保监会日前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征求《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在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保监会。彼时市场纷纷认为,万能险费率改革或将在下半年启动。

**网销万能险遇“下架”尴尬**

2013年下半年起,互联网成为万能险销售的主阵地,万能险也成为中小保险公司拥抱互联网金融的宠儿。如淘宝“双十一”期间,国华人寿大卖5.3亿元,其中一款产品创4.6亿元的单品销售纪录。

此后,作为低门槛、高收益、零手续费的理财产品,万能险在网上刮起一股旋风。不过一直很畅销的万能险却集体下架。

早在今年5月以来,监管层就发出警示,认为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倾向,易带来较大的资产错配和流动性风险,更是直指一些寿险公司,对资金聚集的冲动很强。警示之后,监管层开始有所动作。前不久,网销万能险的主力军国华人寿、珠江人寿等被暂停网销业务,继来此次万能险集体下架。

在业内人士看来,无论是万能险还是其他险种,其应有之意是强调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就此而言,保险并非普通理财产品。而互联网金融的大旗下,简单地将某一款保险产品当作普通理财产品,进行简单类比,过于强调其理财赚钱的功能,显然不恰当。

**改革:提高风险保额并下调收费**

大智慧通讯社将目前业内流传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对比发现,虽然两份文件略有出入,但基本保持了一致的改革思路,就是提高万能险风险保额,同时下调收费,让投资者更便宜投保万能险。

“监管层还是希望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保障,提高万能险的风险保障额度。”一位大型险企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万能险费率改革很可能将于近期启动。

事实上,对于人身险费率改革,在今年初的保险监管工作会上,保监会就明确提出将启动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

《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主要变化主要在风险保额提高等三个方面:

一是基本保险费从2007年版的6000元提高到10000元。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人民币10000元。对于投保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被保险人,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此处保险金额是指保单签发时的死亡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同一投保人并同一被保险人销售有多张同一产品的万能保单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基本保险费之和不得高于人民币10000元。期交保险费高于基本保险费的部分为额外保险费。而2007年版本该数据是6000元。

不过,该份《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将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又扳回了2007年版的实行比例。2007年版文件,期交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一年至第五年分别50%和25%,15%,10%和10%。额外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虽然下调费用力度减弱,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收费下调的条款仍然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期交保险费保单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从5%下调至3%;

其次,趸交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退保费用比例上限,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为5%、4%、3%、2%、1%。而在此前,2007年版文件,期交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50%和25%;趸交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10%、5%;退保费用比例上限,第一至第五年分别为10%、8%、6%、4%、2%。

不过,相对于《征求意见稿》,《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删掉了意外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0%的条款。

一位大型券商非银金融分析师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万能险费改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目前趸交类万能险的边际价值很小,考虑费用因素可能没有价值,因此对万能险规模的压缩对保险公司的盈利和新业务价值影响不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从2013年开始,万能险已经被大幅压缩,转而销售价值含量更高的分红险,因此即便此次费改实施,对上市公司影响并不大。

在他看来,2014年保险行业保费增长面临的最大问题来自于1月份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

此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保障型和10年以上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商业银行总行及其一级分支机构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当地银监局上报上一季度代理各险种保费收入占比情况。该通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趸交产品大行其道的情况。

他预计最快的情况是今年放开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但是由于万能保险属于账户累积型,除非将保证利率设定很高(如7%),否则只要保证利率低于结算利率,放开万能险的保证利率对万能险产品的价值将没有明显影响。

该分析师人士指出,预计2014年分红保险定价利率放开的可能性很小。主要原因:保监会过去几年提倡保险产品回归保障,如果目前时点放开分红保险定价利率(目前行业新单保费分红保险占比接近90%),那么在同样保底利率基础上,客户更倾向购买分红险,因此回归保障又成为一种空话,这与保监会过去几年倡导的理念是背离的。未来更可能的模式是将分红险保证利率从2.5%上调(如3.5%),但不会放任定价利率无上限。

THE END
1.从内地万能险结算利率和分红险演示新规限,悟出什么道理?(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为万能账户单独设立特别储备,用于未来结算 ”。这个特别储备中的资金来源,就是保险公司股东的自有资金——然后拿来补贴啊) 大公司一般都没有6%的结算利率,中小型公司却可以,因为要抢占市场,为了让销售们更有力地说服客户:“ 您看,咱们公司官网在这一年多以来,这几个月以https://www.jianshu.com/p/6cb8b986ca6a
2.万能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之所以具有这种透明性,是因为该产品保费被分解为保障、投资和费第七章万能保险产品用三个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前后都可以清楚地知道保费的分配情况,如保险公司收取的用于提供死亡保障的保费金额、进入保单账户进行投资增值的保费金额、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金额。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扣除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这也就是说https://www.meipian.cn/598uad90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八、保险公司可以对已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组合销售,但组合销售时不得改变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和现金价值,并不得违反本通知第七条规定。 九、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正在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定期跟踪和分析经营情况,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中https://sjj.weinan.gov.cn/zfxxgk/fdzdgknr/zcfg/1659781624266715138.html
4.分红协议范文6篇(全文)57、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寿险2007-335号),在团体万能保险中,下列关于保单管理费的收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投保人收取保单管理费后,还可以对每一被保险人收取保单管理费 B对投保人收取保单管理费后,不得再对每一被保险人收取保单管理费 C团体万能保险的保单管理费可以向每一被保险人收取 D团https://www.99xueshu.com/a/ugatuxvxxoh7.html
5.人身险预定利率再次调整,我们需要关注些什么?保险形堂#40第五条是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产品,这条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现金价值”究竟应该如何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监管部门其实也在之前的文件中给出了。 《通知》中预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即不超过2%),可以按普通型保险产品精算规定计算现金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开发10年期以上分红险,是可以在“预定利率+1.5https://t.10jqka.com.cn/pid_375324448.shtml
6.人身保险合同标准条款(精选6篇)a、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人身保险来说,只要求有无可保利益,而对可保利益并没有金额大小的限制,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的人,依《保险法》第52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u1hzec.html
7.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对适用范围、风险保额、万能账户及结算利率、费用的收取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内容介绍据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在2015年对《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进行了修订。第二部分:风险保额二、除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https://m.shenlanbao.com/he/315989
8.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修订《万能保险精算规定》,自2015年22015年2月1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修订《万能保险精算规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实施,迈出了中国保监会人身险产品费率改革按“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分三步走的第二步。 由于万能险可以通过较高频次的利率结算灵活调整客户收益预期,保险公司不会也没必要承诺较高的最低https://xueqiu.com/3280830222/36866481
9.万能险罚单又来一张!复星保德信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3月7日,保监会发布一则监管函称:2017年2月,保监会收到复星保德信报送的“复星保德信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备案材料。经核查发现,该万能型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该产品设有两个个人子账户,且最低保证利率不同,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发〔2015〕19号)第十条的规定; 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20170308718273577.html
10.华夏会计网保险公司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不承担委托基金的亏损和盈余。 二、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 三、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各项条https://www.hxacc.com/index.php/site/account_law/content_show/33269/index.html
11.人寿保险实务投资连结保险资产管理费年度百分比最高为();保险公司将账户资产委托第三方管理时,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收取的资产管理费之和不得超过年度百分比()。 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险公司对同一投保人、同一被保险人销售有多张同一产品的投资连结保单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基本保险费之和不得高于人民币()元。 http://www.jkjxw.com/Chapter/index/5/294/17908/
12.中国平安北京的刘先生为自己选购一份保障与理财兼备的保险计划,在朋友的推荐下,经过多方了解,他选择了中国平安人寿10月1日在全国上市的智盈人生万能寿险新产品,这款产品完全契合刘先生的双重需求,他很满意自己的选择。 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柳志坚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智盈人生”是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升级的万能新产品,秉https://www.pingan.com/about/cn/news_69743.jsp
13.张先生为张太太投保了两份某保险公司的“快乐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则根据《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寿险[2007]335号),保险公司对同一投保人、同一被保险人销售有多张同一产品的万能保险保单的,所有有效保单的基本保险费之和不得高于人民币()元。 A.6000 B.30000 C.50000 D.100000 点击查看答案 手机看题 单项选择题 邱先生今年35周岁,他购买了一份个人万能保险,交费方式采用期https://www.ppkao.com/tiku/shiti/13a785c8acd54e57bb227069b3f84fc5.html
1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法律法规为加强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工作,我会制定了《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统称为《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险合同在《规定》执行前已经生效的,仍按原保险合同内容执行。 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14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