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
2、保险期间
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3、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
选择在犹豫期后立即进行投资的,保险费尚未转入投资账户,本公司在收到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选择在本产品生效后立即投资的,保险费已进入投资账户,本公司在收到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向投保人退还按其书面通知到达本公司之日后的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的保单账户价值,同时退还本公司已收取的该投保人缴纳的所有初始费用、风险保障费和买卖差价。
另外,所有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本公司须扣除保单制作费10元。
泰康赢家理财投连险保险费支付:
1、支付方式
本产品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包括一次性缴和不定期缴。
投保人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随时追加额外保险费进行投资,但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险费和每次追加缴纳的额外保险费金额须符合该次缴纳时本公司的限额规定。
2、最低缴费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缴费金额的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最低要求(单位:人民币元)
首期保险费
最低不小于1万且为1千的倍数
额外保险费
最低不小于5千且为1千的倍数
泰康赢家理财投连险中途急需用钱的处理方法:
投保人购买本产品且保险合同生效后,若中途急需用钱,可选择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和解除合同两种方式将保险合同的账户价值全部或部分变现,以解燃眉之急。
1、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犹豫期过后,投保人方可书面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并须指定领取的投资账户。本公司将按照投保人书面申请到达本公司之日的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金额,并于本公司收到部分领取书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保人。
投保人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的金额及每次领取后其保单账户价值的余额不能低于申请领取时本公司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如果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投保人只能书面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2、解除合同
投保人于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将按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本公司之日后的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本产品的保单账户价值,并于该通知到达本公司之日起30天内支付给投保人。
不管选择哪款保险理财或者投资理财产品,专家建议,详细的分析产品的具体细则,充分了解后续的各项规则是投资理财中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