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称这是违法行为,但刊物称这是无奈之举
新快报记者周琼
这位博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几天前刚收到的“交纳发表费的通知”及一份邮局汇款回执单。该通知来自国内一知名学报(为中国进入“国际科学引文索引”的9种学术期刊之一),只见通知上写道:“×同志,您撰写的论文《××××》拟在本刊第×卷第×期上刊出,版面费为480元,请您通过邮局将款汇出。”
“作为我们的工作内容之一,每当有新的科研成果出来,我们都要撰写论文向国内外学术期刊投稿,而国内期刊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的情况,已经是这几年来的惯例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博士说。
收取版面费并非个别现象
这位博士所说的是否只是个别情况或者另有隐情呢?记者日前分别对国内几家影响较大的学术期刊作了调查。
《中国科学》在国际学术界被视为代表中国最高水平的学术刊物。日前,该刊的一位编辑肯定地告诉记者,该刊也要向作者收取版面费。他说该刊不同学科的版面费是不一样的,每个版面收120-200元不等。而在中国同样较具权威性的《科学通报》,则表示该刊的版面费一律为每版200元。
而另一些国内知名学术期刊则干脆把向作者收取版面费的标准写在自己的《征稿启事》上:《有机化学》的《征稿启事》:“……每篇稿件需缴注册费每篇60元,另外还需酌情收取版面费……”
曾有报道披露,一些单位或个人为评定职称或者通过某些考核,常花钱买版面以促使论文发表。学术期刊向作者收取版面费是否也有这种意味呢?《中国科学》的一位编辑对此断然否认:“这完全是两回事———我们是经过专家审理,决定用一篇稿的时候,才通知作者付版面费的,并不是只要他付钱,就可以给他发表!”
而在一些学术期刊的《稿约》上,记者也注意到,各家刊物都注明对每篇来稿都要严格审理,通过者方可发表,并通知作者支付版面或发表费。而一些刊物在收取了这一费用后,还会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行政主管部门:这是违法行为
那么学术期刊这样做是否经得许可呢?
记者昨日分别采访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及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报刊管理司专门负责科技刊物的金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版单位向作者收取发表费或者版面费的做法肯定是不应该的,作为行政主管单位,我们从来没有发过文允许他们这样做。”
学术期刊:我们只是为了生存
既然这一做法既不合法,又受到作者们的普遍谴责,学术期刊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中国科学》总编辑华婉君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术期刊一直承担着反映中国自然科学各学科中的最新科研成果,促进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的任务,但是一直以来,主管部门拨给的基金却并不多。就算是《中国科学》这样的期刊,一期的发行量也只在几百份到一两千份,因此,如果不向作者征收版面费,刊物就很难生存下去。她表示,他们并非在藐视或者违背国家的法规,而是这一做法延续了这么多年,而且到现在,他们并没有收到国家有关学术期刊不能收取版面费的通知。
学者呼吁:应设法减免版面费
通过查阅资料,记者看到,为改革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现状,已有不少学者作出努力。
中国科学院师昌绪院士曾在《建议学术期刊的编辑应采取6个方面的措施》一文中专门提出,国内学术期刊应掌握学科研究发展动向,积极约稿,减免版面费。而中科院的另一位院士陈家镛则指出,经费拮据是学术刊物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他认为,所有的学术刊物都需要科研人员高水平论文的投稿,但目前刊物向投稿人收版面费来维持生计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办刊质量,也会使高水平的论文向国外刊物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