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执行国家“三审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术期刊的具体情况,增加审次。具体有责任编辑初审、同行外审、统计学审稿、英文审稿、各刊编辑部主任复审、编委会/主编/期刊编辑部主任终审等环节。
收到稿件后,各刊编辑部主任将稿件分给各位编辑(一般为责任编辑)初审,初审同时对稿件进行查重、查新。初审后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经初审确定不符合办刊要求或无刊登价值者给予退稿处理。做出退稿意见的稿件,由一位副编审(或以上职称)编辑或编辑部主任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撤销退稿意见。
复审由编辑部主任总负责,以学术同行外审为基础,含学术同行外审、统计学审稿、英文审稿、编辑部主任复审等四个环节。学术同行外审是整个审稿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保证稿件学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稿件初审通过后,编辑部主任审查并送同行外审,原则上每篇稿件同行外审两次。对含统计学处理和(或)英文的稿件,均需进行统计学审稿和英文审稿。送审稿件一般要求两周内审回(另有约定者除外),逾期应定时催审。综合以上审稿意见,编辑部主任进行综合复审。必要时可退修后再次复审。对于达不到发表要求的稿件给予退稿。
复审通过后进行终审。终审可采取包括编委定稿会或编审小组讨论终审、总编辑/主编或副总编辑/副主编终审、总编辑/主编委托编委终审,或期刊编辑部主任终审的多种方式。终审后分别作出稿件刊用、退修或退稿的处理决定。
稿件如拟刊用,应尽早通知作者勿另投他刊。
3.退稿
经审稿拟退稿的稿件,应及时通知作者,并尽可能告知作者退稿理由。审稿人的单位、姓名不得透露给作者。
4.稿件退修
稿件退给作者修改前,编辑要细读审稿人、编审小组的意见,根据科研设计、论文写作和编辑加工等要求审阅全文,综合提出详尽的修改建议和具体要求,包括学术内容、文字表达、图表格式、方法学、统计学处理、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英文摘要、关键词、量和单位、字数限制,以及修后稿件格式要求等,电子稿件应使用修订格式、批注格式,或以不同色彩标识修改处。编辑应在终审通过后两周内将退修意见发给作者。作者修改后,将修改稿电子版上传至远程稿件管理系统。之后,一般由责任编辑进行退修复审,有重要修改者则请原审者复审。一次退修未达到要求时,可以再次退修。
5.定稿
每期杂志定稿,原则上须经编委会或期刊出版地编委、编审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不能召开编委会时,也可由总编辑/主编、副总编辑/副主编讨论定稿,或总编辑/主编委托编委组织讨论定稿。会前应由各刊编辑部将本期编排计划和发排目次印送有关编委。会上由有关编委或责任编辑简要报告文稿内容和处理经过,提供讨论决定。
6.稿件的编辑加工
编辑加工是保证期刊质量的关键环节,要从学术内容和表达形式两个方面保证和提高文稿质量,并使文稿达到排版、制版工艺提出的要求。编辑加工要根据审稿要求从内容上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前期的审稿和修稿进行查缺补漏。还要注意对文字、标点的加工和图表、文献著录的完善和修改。医学科技期刊应采用科技语体。语言文字的加工要求准确、简洁、通顺、规范。在版式方面要求达到“齐、清、定”。如果加工修改较多,在发稿前应请作者复核,以免作者核对校样时做过多的修改。
二、稿件处理费及版面费
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收取或免收稿件处理费。
稿件在经过终审及编辑加工后、发稿排版前,根据版面字数、图表制作、印刷标准等,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收取版面发表费。
三、发稿排版
四、校对
校对的基本任务包括:消灭排版差错,统一体例,校正编排版式的错误,发现定稿时的错漏等。
排版后的样稿校对需要至少三个校次:初校(一校)、二校、三校。每篇稿件的初校样通常准备4份,1份由作者核校,要求作者在收到校样后一周内上传至远程稿件管理系统;1份由专职校对人员校对;1份由编辑交换校对并签字确认;另1份供责任编辑校对定版。二校、三校由责任编辑和专职校对人员负责。必要时增加校次。
三校后,由各刊编辑部主任负责进行通读检查。
校样由责任编辑统一整理定版。凡排版、编排的错误,必须一律改正,但校对中发现原稿的问题,包括作者退校时提出的问题,除重要原则问题必须修改者外,尽量不作改动。切忌编辑在发稿时草率,而在校样上进行较多的编辑加工。对于交换校对人员提出的问题,责任编辑应认真逐一核查确定。
五、定版
六、付印
七、出刊后的工作
1.归档
2.网刊发布和网络出版
3.计算稿酬、审稿费
4.发行和寄赠期刊
期刊出版后,及时向每篇文稿的作者寄送当期杂志2册。及时向编委、编审组成员、审稿专家、交换单位等寄送赠阅期刊。
5.出刊后自查
每期杂志出刊后两周内,编辑部应及时连同原件进行集体质量检查(阅评)和讨论。
6.装订合订本
编辑部可将全年各期杂志装订若干合订本备用。也可以发行全年合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