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健康险2019年最近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A,满足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
2.本保险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江苏、浙江、辽宁(除大连)、四川、苏州、河北、重庆、河南等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5.合同生效日为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起,并载明于电子保单上。
6.保险期间一年,在保险销售期间,续保时我司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身体状况或使用保险情况而不续保或单独调整保费。
8.保单承保后,您可通过平安健康APP获取更多服务。
9.解除合同:本产品犹豫期为10天。若您申请解除合同或终止某被保险人的保障,将会遭受一定损失。退保时齿科口腔保健服务不予退还,意外牙科治疗保险金我们按照如下公式退还您未满期净保费,但口腔保健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净保险费指投保人所支付的保险费扣除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各项费用(含营业费用、代理费、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后的余额。净保费=保费×(1-25%)。未满期净保险费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的:如果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如果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保险期间的日数-等待期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2)您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10.职业限制:要求为1-4类职业。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投保须知、保障方案及保险条款。
2.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均属实,如有不实告知,贵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4.本人同意贵公司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