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简单的读书笔记吧,自己整理下,本人水平太有限了,可能有不正确的地方
内含价值的起源,因为法定会计的利润滞后性
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一张承保从热那亚到马乔卡的船舶保险单,标志着现代保险初具雏形。随后现在保险行业开始不断发展,二战后,保险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社会对保险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经济越发达的国家,保险业也越发达,保险公司也越多。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英国国内,针对寿险公司的恶意收购纷纷上演,严重打击了该国寿险业的发展。
恶意收购频频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通用的法定会计准则(SAP):收入确认上,遵守收付实现制,后期的续期保费不纳入当期利润;费用确认上,前几年的费用很高,尤其新业务第一年都是亏损,没有利润。
注:现在我国“偿二代”的实施,已近改良了以上的不合理方面,对保单前期的利润有改善。
书上都举了例子做说明,按2006年前的保险会计准则,
假设:年龄35岁,男性,分红终身险,保额为1000元,毛保费为15.5元,下表中给出了期末盈余的计算结果。
保单生效前20年盈余表
观察数据,该保单签订后,前8年亏损,第9年才开始产生利润。
在这种法定评估方法下,新保单前期带给寿险公司的是亏损而非利润,这就导致寿险公司越努力、新业务越多、发展越好,但亏损也越严重。
针对这些缺点,内含价值评估法应运而生。
1984年,英国皇家控股保险公司的董事们发行自家股票估值偏低,经考察,由于监管的会计评估,利润严重低估。公司决定采用内含价值测定公司寿险业务的真实价值,并反映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皇家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在市场上引起一系列争论,但最终获得了一致认可,越来越多的寿险公司开始采用。
特别是在寿险公司的并购活动中,内含价值更是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含价值在世界各地的应用情况
欧洲是内含价值方法的发源地,应用广泛成熟,几乎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在法定财务报告之外附加公布内含价值报告。
北美由于历史沿袭,主要应用针对保险业的USGAAP评估法,但大部分公司都有进行内含价值的计算,加拿大精算学界对内含价值有深入的研究。
南非,内含价值报告已近成为寿险业的一项标准报告。
大量新兴国家的寿险业都采纳并使用内含价值评估法。
内含价值的区别与统一
内含价值的具体定义在各国有所不同,目前主要有加拿大精算协会的定义与英国精算学会的定义两种,还有欧盟的内含价值定义公式,还有我国的内含价值定义公式,虽然它们的表述有所不同,但书中对各种不同的定义进行了分析和大篇幅的推导。
最终结果,本质上各国内含价值的公式都是相通的。
本人认真的看了里面的各种公式推导,资质不够,不是很懂,也不想花大力气去理解,因为这毕竟是精算师们理解的高大上的知识,我一个小散就不操这心了。
类似于一国的表述内含价值=X+Y+Z;另一国的表述内含价值=z+y+x;还有一国的表述内含价值=A+BA=X+YB=Z总之,各国表述不同,但本质都一样。
根据我国的定义,内含价值构成如下:
经常使用的英文符号普及下:
EV=内含价值VBIF=有效业务价值ANV=调整后净资产
新业务价值=NVB
word水平太差,不会弄复杂的符号,直接拍照上传了
下表是来自书上的例子,关于一份保单内含价值的计算过程,大概的了解。一份5年期的续交保单,每年保费递减,分别:1000元900元810元729元656元。表格中计算内含价值时,假设风险折现率9%,投资收益率为5%。
感觉这表格比上面的公式更好理解。可惜书上没有任何说明,开始看不大懂,就翻过去了,后来再次看到这个表,发现有些理解了,挺开心的,试着分析下。
⑴保费收入:就是每年收到的保费
⑵投资收入: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债券、基建、股票、基金、房地产、贷款、买入返售等等能赚钱的方法)
⑷准备金变化以及赔款支出:为保护投保人利益,保证保单能顺利完成,保监会要求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并存放到指定的银行。一般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想责任准备金。这块是寿险负债表上最大的负债项目(一般占60%---80%左右)
⑸费用:手续费、佣金、业务及管理费
⑻账面利润:=⑶总收入--⑺总支出
其中的最后一列,T=0时的现值,就是每年的利润按9%的风险折现率折现到保单成立时的价值总和。即:
⑼要求资本变化量:要运行维护保单正常,监管部门规定寿险公司必须要拥有与之匹配的最低监管资本(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或者叫要求资本)
⑽要求资本利息(税后):上面的⑼要求资本乘以假设的投资收益率5%,在扣税后,
即⑽=⑼×5%×(扣税后)
⑾资本净现金流,最后一列折现值和⑻的折现相似,即
⑿可分配利润:就是⑻账面利润+⑾资本净现金流,其中的最后一列就是,每年的可分配利润,按9%折现到现在保单刚成立时的价值
⒃内含价值:就是=⑿的现在价值+⒂调整净资产(ANV)638+339=707
参数的设定
通过上面的例子,内含价值的原理和计算有了初步的了解,从中也发现,各种参数的设定其实对内含价值影响很大。这些参数的设定是经过保监会指导的,我国的保监会对这些数据的设定都是偏保守的,作为小散基本上不用太过担心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如何比较不同的公司,参数设定不同,要调到同一参数情况下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死亡率:以国民生命表的死亡率为主,结合寿险行业生命表和公司的历史数据,设定死亡率参数,一般都是大于真实死亡率的。
投资收益率:公司投资的不同资产所获取的投资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投资范围包括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股票、基金、房地产等各种方式。投资收益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相当大,我国几家上市保险公司基本设定5%左右,是偏保守的,一般都能达到。
退保率:退保时公司往往要付给客户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虽然退保对保险公司会立刻产生利润,但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并且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影响退保率的因素:险种类别、保单持有年限、销售渠道、地区经济、年龄性别等。根据以上要素对保单进行分组,样本采集、计算实际退保率,结合经济周期确定退保率。
费用率和佣金率:这项内容的设定比较容易。
风险贴现率:是内含价值中最敏感的一个参数。风险贴现率只要有轻微的变化,就可能对有效业务价值造成重大的影响,尤其是针对估值日后相隔很久的现金流量。一般贴现率降低1%,内含价值将上升8%左右。保监会的《指引》第12条到第16条是关于计算内含价值时风险贴现率假设的规定。它指出风险贴现率是无风险利率加上一定的风险额度,其中无风险利率根据10年期国债的收益率确定,一般而言,风险额度不低于5%且不高于10%。目前几家寿险的贴现率,人寿10%平安、太保11%新华保险11.5%。
书上又提供了一个内含价值计算的实例,过程中要用到精算技术、统计技术和财务管理技术等,确实很复杂。因为内含价值主要是基于假设而得出的,有些人会质疑它的可信度。看了实例后,我们的疑问精算师和保监会都想到,我们没发现的问题,他们早注意到了。对小散来说,只用记住一点,寿险公司内含价值的可信度是很高的。
现在是中国保险发展的黄金阶段,对我国优秀的保险公司,给个2倍内含价值估值应该没问题,而且我国寿险公司的新业务价值在快速增加,导致内含价值每年都在快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