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际上,这是我们最不需要焦虑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认为呢?
保险公司想要破产其实也非常困难。
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其重要性是无法取代的,保险公司的安全等级甚至优于银行。
在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中,美国政府眼看雷曼兄弟(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破产而没有援救,却拿出850亿美元来救助AIG保险集团。
而在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可说是世界范围内的严格。保险公司背后有多重保障机制。
1)偿付能力的监管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所有的保险公司每个季度必须公开一次偿付能力。所谓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履行所有保单责任的能力。
2)责任储备金
保险公司在每一笔保费收入中,都必须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储备金。这部分资金将用于履行可能发生的未来保险责任,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障,确保在责任发生时能够及时支付。
3)保险安全基金
在保险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有一部分资金会交由国家保管,这就是保险安全基金。
保险安全基金由一家国有企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和使用。
当保险公司面临重大危机时,国家将会动用保险安全基金进行援助。在历史上,保险安全基金已经三次出动,成功挽救了新华人寿、中华保险和安邦保险这三家保险公司。
截至2021年7月9日,保险安全基金的余额为1,708.28亿元。
4)风险再保险
保险公司背后还有另一家保险公司,即再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保险公司承保的责任超过一定的风险,必须将部分风险分担给再保险公司,以确保风险得到控制。再保险公司之间,也会进行风险分担。这样,整个保险行业形成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
保险公司的破产不会影响客户的保单利益
退一步来说,即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也不会影响客户领取年金保险和增额寿险的合同利益。
年金保险和增额寿险都属于人寿保险,这是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是最安全的保险类型。根据《保险法》第92条的规定,如果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或被依法撤销,人寿保单必须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如果没有接收方,银保监会会进行强制指定。被接手的保险公司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继续支付保险金。
市面上有一种流言,声称保险公司倒闭后,人寿保单只能得到90%的赔付。这是真的吗?
在这里,我要为大家澄清这个误解。
所谓的90%,实际上是指保险安全基金对接手保单的保险公司的救助,与客户无关。
比如说,A公司破产,由B公司接手其所有的人寿保单,但是A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满足这些保单的利益,那该怎么办呢?毕竟,原来的保费都是由A公司收取的,B公司并不可能无偿地进行赔付。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安全基金会按照以下的规则,向B公司提供救助: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这一点。
当B公司支付客户的保单利益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不能有任何折扣,这也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需要在这里提醒大家,分红险的分红部分并不是确定的,也不是必须支付的,新公司的运营状况会影响到分红的多少。
归根结底,保险行业得到了国家的保障,人寿保单的支付得到了国家的信用担保。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购买养老年金和增额寿险的朋友们,完全无需担忧保险公司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