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存钱遭诱导误买保险银行职员谎称随时可取
央广网财经5月19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消费者去银行办理存钱业务,在大厅遇到业务员推荐理财方法。稀里糊涂几万元投资进去,保本保息的好事,真相竟是保险产品。想要取回本钱,还要另附手续费和违约金。
案例一:不识字农民被诱导购买保险涉事银行推卸责任
四川的谢女士是一个本本分分不识字的农民,2010年的一天,买完种子和化肥之后还剩下一些钱,她就到当地的农村商业银行去存钱。就在银行办事大厅,一个姓黄的工作人员殷勤的迎上来,向谢女士推荐了一种理财的方法。一年存一万元,3年后就能每年得到15%的利息,谢女士一共存进3万块。
不识字的谢女士这才委托朋友帮他看了银行工作人员当时给她的合同。原来她买的是一份太平洋人寿保险,是保险公司在银行的一项代理业务,合同中根本没说3年返还利息,而是需要连续十年存入保费。
谢女士的朋友向记者介绍,谢女士的保险单上条条款款都是保险公司的免责说明。保险合同上面的确有谢女士歪歪扭扭的签字。另外,还有一张退保单。为什么谢女士又会被退保呢?她回忆,姓黄的工作人员在去年又向她要一万元的时候,她没有交。没过几天,就给了她一张退保单。当然,也是在谢女士完全糊涂的情况下。在这三年内谢女士虽然领到了1000多元的分红,但她现在想要拿到三万元本金的话,就要承担违约赔偿,只能拿回2万4000元。
现在,谢女士当时存钱的银行已经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稀里糊涂买了保险,又稀里糊涂退了保,谢女士损失的钱究竟谁来负责依然没有结果。
案例二:银行职员诱导顾客买终身保险谎称随时可取
和谢女士有相同遭遇的是沈阳的一位王女士。王女士到沈阳一家商业银行去存钱。银行大厅的工作人员非常热情,主动推荐理财方法。工作人员对王女士说,这种感觉理财方法利息高,还有分红,五年交费期满后,第六年随时取,而且头五年也随时可取,和银行存钱一模一样。
工作人员还透露,如果银行职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隐瞒或欺骗行为,保监局都会记录在案并做相应的处理。
专家:银行无须对消费者负责类似情况或再发生
据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介绍,按照规定,商业银行是允许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但销售人员必须是银行职员,而非保险公司职员。在推销保险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隐瞒或欺骗的行为,销售人员就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116条规定,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允许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也不可对投保人隐瞒保险合同的重要情况。另外,在银监会、保监会出台的一系列通知规定也是明确强调了不允许有隐瞒和欺骗的行为。如果违反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合同的变更或撤销。
消费者去银行大厅办理存款业务过程中,由银行人员和保险公司人员共同推荐保险产品,权益受到损害时,银行是否需要负责?裘叶认为,商业银行只是代理人的角色,但实际是与消费者发生保险公司关系的是保险公司,如果一旦消费者对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应当是直接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以后,再找商业银行,双方之间进行责任的划分,和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包华认为,很多外资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和消费者或储户进行风险方面的告知时,都会有录音,而国内的银行并不具有这个服务,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情况还会发生,投资人还会买到自己不需要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