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为: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
2、重大自然灾害额外赔
3、年金转换权
·自合同第三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且于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之前,可按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约定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并将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
·自合同第三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且于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之前,可申请解除合同,并将合同退还的现金价值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
·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依照约定领取保险金后,可申请将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转换为年金。
4、保单可贷款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5/10年交
①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在缴费期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和现金价值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之后,缴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有效保额、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和现金价值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不满41周岁:160%;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140%;满61周岁:120%
②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则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先生30岁,为了安享晚年,为自己投保了《人保寿险臻鑫一生终身寿险(尊享版)》,保额269100元,保障终身,缴费期3年,首年保费100000元。李先生可获得保障如下:
①基本保额每年以3.5%复利增加
②身故全残保障不低于100%已交保费
·18岁前身故全残给付累计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岁后且交费期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比例与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岁后且交费期满身故给付已交保费*比例、现金价值与当年度有效保额三者较大值
比例:18-40岁160%,41岁至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
③八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障269100元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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