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收益分11年缴清!江西参照“10号文”出让年产700万吨砂石矿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对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该矿资源储量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储量14350万吨。年生产规模700万吨,出让22.5年,起拍价3.157亿。
柴桑区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参照了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10号文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不得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且不高于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
本宗矿权出让公告中要求当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20%,余下的80%均分11年缴清,前十年每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7%,第十一年缴清余额。
在出让须知中明确了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方式:
(1)竞得人凭《矿业权出让合同》和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生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须知》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申报缴纳本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成交价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全部交纳出让收益;成交价1000万以上的,需分期交纳的,首次交纳比例不低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剩余部分可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按年度交纳,按照探明的资源量/储量规模,交纳期限最长不超过:大型:10年(含本数,下同);中型:5年;小型:3年。
九江市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赣自然资网交矿[2023]GA003号)
根据《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委托,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采矿权。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二)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89号
(三)采矿权概况(详见下表):
(三)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必须开立电子保函,方可参与网上竞买活动,电子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三、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一)起始价: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大写)(¥31570万元),(无底价挂牌)。
(二)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高于增价幅度的十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后,通过“江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20%,余下的80%均分11年缴清,前十年每年7月30日之前向柴桑区税务局自行申报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的7%,第十一年缴清余额。上述费用,采矿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
2.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朗山矿区三合一方案》和《朗山矿区开采加工项目规划方案》要求进行采矿作业和生产加工,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8号)文件要求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做好矿山开采“四定”(定界、定量、定时、定开采方式)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4.矿山企业必须自费推行智慧矿山和智能管矿建设(与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分局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接通),构建数据存储与分析平台和矿山物联网平台,采用高效采矿技术、三维建模、智能管矿系统、一体化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大数据采集系统、生产协同管控,做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方法,最终实现矿山的安全、绿色、高效开采。
五、交纳交易服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交纳
1、交纳采矿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网上交易系统在线打印《矿业权交易服务费交费通知书》,并按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由竞得入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由竞得入选人全额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1。
2、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六、其他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须知》,了解该采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与拟出让采矿权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