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吗

可以同时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吗

导读:

仅仅是考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则二者是等额的;一级伤残获得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项: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事故死亡,可以获得以下赔偿:如果住院话会产生如下费用,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没有都住院治疗就死亡,会获得如下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但是个人认为如果构成一级伤残,往往还会产生高额的护理费用、住院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从赔偿总数额来看,构成一级伤残所获得赔偿数额会高于因死亡所获得的赔偿数额。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此规定意味着受害人及其亲属不仅不能基于附带民事诉讼就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获得支持,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将无法获得支持。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于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受害人及其亲属对精神抚慰金诉求的保护,当事人通常采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救济。因为在民事诉讼中,通过援引《民法典》、《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民法典》、《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可以获得司法救济。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有人认为:侵权行为受害人取得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是一种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赔偿,故受害人再也不能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THE END
1.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的关系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赔偿,还是物质损失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已经给付了残疾、死亡赔偿金,是否还需另外再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分歧。 持精神赔偿观点者的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2/id/1218509.shtml
2.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并赔吗不能了。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伤残等级评定之日就已被固定下来。另外根据《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定残后计算得出的残疾赔偿金,必须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可以即时确定这一赔偿法律关系。受害人定残后出现因非交通事故损害原因死亡情况时,就不应https://www.64365.com/special/10415692/
3.如何确定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确定,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居住地、常住地、主要经济来源等因素。以下是适用标准的一些关键情况: 1. 如果受害人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城镇满一年以上,即使其户口为农村,也会适用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例如,尽管受害人本身无收入来源,但若随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https://www.autohome.com.cn/baike/146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