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三项中金额最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在保单年度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见10.14)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具体保障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投保方式:支持在线投保
支付说明:仅支持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
犹豫期:15天无理由退保,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退保服务:犹豫期之后退保会造成您的损失,详情请参阅《国华保中宝终身寿险条款》、国华保中宝终身寿险费率表
如实告知义务: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产品销售区域范围:
河南、河北、山东、浙江、安徽、湖北、山西
30岁李先生,为自己购买了国华保中宝终身寿险,每年缴费1万,交20年。
保单生效后,李先生立刻拥有215951元身价保障;40岁后,随着家庭责任的增加,李先生的身价保障逐年递增,在60岁时拥有390032元保障;假如李先生105岁身故,可以留下1493282元传承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