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显示,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假设银行出现经营倒闭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政策一般是采取收购与承接等处置方式,将问题银行的所有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银行,无需进入直接赔付环节,储户的存款可能也不会出现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理论上说把500万存在10个银行是最安全的,但是我国银行破产风险很小,没有太大的必要将500万存款分成10笔存入不同银行。只是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风险之间进行综合考量,不能只看高利率了。
保费由金融机构承担
存款保险由金融机构缴纳保费,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投保存款保险。这个保险并不需要储户掏钱交保费。
央行也称,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和现行水平,对金融机构的财务影响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储户的存款加上的一层保障,也是风险提示,意味着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
保险限额为50万元,那么习惯将大量资金存在一个银行的储户该注意了,一旦出现风险,你的钱或将损失很多。对此,大家应该最好是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
此外,要想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可选择货币基金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组合,这是最经典的保本投资与风险投资组合。
银行利润受影响但有利长远
从银行业的市场格局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增强存款人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民营银行的信心,为其创造公平适宜的外部环境。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将打破商业银行难以破产退出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使其真正成为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1993年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2007年6月
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7)》,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工作全面启动。
2012年9月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及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
2013年11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1月
央行工作会议称,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2014年3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