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同人群的理财需求,中国人寿推出了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那么,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怎么样?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一次性交付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本合同保险费分为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和追加表现费。
一、一次性缴付保险费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性交费。交费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但必须符合投保当时本公司的规定。
二、转入保险费
指自指定保险合同转入的生存类保险金、红利转入保险费的交纳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追加保险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容,投保人可以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追加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调整缴纳追加保险费的规定,投保人申请追加保险费须符合申请当时本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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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权益高
在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金额领取特别生存金,两笔特别生存金总额高达年交保费的60%或100%,大幅提升您资金的运作效率。
年金给付稳
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您可按照合同约定,年年按100%保额标准领取年金,最长合计领取13年,关爱长久更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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