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寿险的普及,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寿险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种。
终身寿险也可以再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其中定期寿险就是保到一定年龄的寿险,有20年、30年或保障到60岁、70岁的,保障期结束未出险,则保障终止,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性价比高,可满足阶段性的高保障需求,转移重大人生阶段的风险,对于绝大多数家庭,特别是负债压力较高、单一经济支柱的家庭而言,定期寿险是不可或缺的。
增额终身寿险:具有身故保障+复利增保额的终身寿险它的特征概括为:
>保额不断积累、保费恒定;>保单现金价值递增,保额递增;
>现金价值累计后期可安排保单贷款及灵活取用;>提供终身保障。
优势一:寿险,终身,保费恒定,保额递增
1、增额终身寿险属于寿险,满足寿险的基本保障功能,保障身故风险。金融工具中具有保险保障杠杆的产品,是家庭责任的体现。
2、有限的缴费期可得终身的保障。
优势二:取用灵活
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不断增长,现金价值不断累积增加,当想使用资金时,可通过“减保”来实现资金的自由支取。
客户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灵活领取,能满足子女教育、婚嫁、养老、资产传承等不同需求,在关键时刻缓解经济压力。
优势三:个人资产专属,法律保障财富安全传承
1、保单现金价值归投保人所有,投保人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可保单贷款等;
2、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实现财富安全传承;
3、中途作为创业金,婚嫁金等使用;
4、通过保单结构设计,增额终身寿险在特定场景下可以用于债务隔离和税务规划。
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3年
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以2.0%年复利形式增加。计算公式为: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2.0%)^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日)之前身故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全残,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
(二)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当日)之后身故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三)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当日)之后身故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按以下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