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确保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各种疾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轻家庭负担,学校为同学提供了各种医疗保障,如果你已缴费参保,你就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险种覆盖十堰市内除职工医保以外的全体居民。2023年保费标准:每生每年350元。
(一)普通门诊(一般指校医院、或者社区医院)
普通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学生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400元以下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限额为200元,超过报销限额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自理(该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限额到350元)。
(二)住院治疗
特殊情况:在每年9月份新生入校参保缴费时,因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生效,保险期限从次年1月1日起,学生入学当年9月-12月医疗保障待遇需要依托高三时期参加的保险。
参保学生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
(三)意外伤病申报流程
意外伤病先去医院进行“首诊”,医院会告知能否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异地意外一定要及时备案;因意外伤害需要转外地治疗的,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意外”伤病部分限定较多,报销比例较低,学校也引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学生自愿购买。
(四)其他情况:如特殊慢性病等,请参考附件一。
(五)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该卡为集成卡,集成社保卡功能和银行卡功能,定点门诊或住院时需要出示。
一般学生在中学参保时都已经办理过社会保障卡。如已经遗失,先挂失后补办。
办理地点:张湾区市民之家(十堰市张湾区凯旋大道阳光蓝山郡北侧约70米,公交63路可达)或十堰市民服务中心(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公交18路可达)可以办理。
(六)其他情况说明:2023年9月起,学校不再统一组织集中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并完成缴费,缴费方式参考附件二。
二、学生平安保险(学平险、商业险、意外险)
2022年学生平安保险由学生自主购买,投保单位为人寿,学生因意外出现的情况,可打95519,走流程办理。2023年入学新生(含专升本),投保单位为太平洋财险,联系太平洋财险王超1867191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