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月0元”等不实宣传,安心财险等4家险企被银保监会通报
1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通报显示,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依法监管理念,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对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线索,对广东轻松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天津津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多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展了延伸检查。
监管政策
国家医保局:冠脉支架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行业动态
五大险企“开门红”预收数据凶猛,新单比例超120%
截至12月11日,中国人寿短期储蓄累计预收新单超430亿,长期储蓄超40亿,合计约占2020年1月个险期交新单比例超80%;中国平安短期储蓄累计预收约190亿,占2020年1月比例超100%。新华人寿累计预收超26亿元,中国太平累计预收约40亿,分别占2020年1月个险期交新单比例分别超65%、80%。而中国太保则是今年开门红“黑马”,其10月份完成销售短期储蓄超70亿,长期保障型产品累计预收约8亿元,占2020年1月个险期交新单比例超120%。截至12月16日上午,中国太平预收达59.39亿元,统筹剩余6136万元,统筹已抢29.39亿元,基础额度达成率100%,整体达成率99%,活动率为10.2%,人均件数1.9件,件均保费8.1万。而整体来看,保险板块上涨1.06%,中国平安为领涨股,上涨1.73%;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分别上涨1.25%、1.02%;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分别上涨0.87%、0.61%。
中保协发布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
12月18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提升农业保险产品服务质效,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国寿财险等11家行业主体成立工作组,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森林等示范性条款。条款起草工作组认真梳理保险行业现行农险产品,并多次充分听取农业保险专家、地方政府代表、农户代表以及行业意见,目前,已完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水稻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小麦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玉米成本保险行业示范条款》。本次示范条款编制秉承内容更加通俗化、标准化原则,对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权利与义务、理赔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是行业首次对三大粮食作物成本保险条款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列举了常见灾害类型并予以释义,便于农户理解合同内容,保障农户知情权。
中法人寿28亿元增资方案获批,中外合资险企变身民营险企
12月18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批复文件显示,批准中法人寿注册资本从2亿元增加至30亿元,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9亿元,由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9亿元,由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7.9亿元,由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中的2.1亿元。与此同时,银保监会批准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中法人寿对应出资额为0.5亿元的股权均转让给鸿商集团。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后,中法人寿的股东包括:鸿商集团持股33%,宁德时代持股30%,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和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中法人寿股权。
新一期保险业微博影响力排行榜出炉:昆仑健康保险跌出前十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发布最新一期(12月06日-12日)“中国保险业微博影响力排行榜”。整体来看,保险集团方面,中国人民保险位居榜首;中国人寿排名第二;中国太平位列第三。保险企业方面,平安人寿拿下冠军;众安保险排名第二;中国人保寿险排名第三;昆仑健康保险无缘前十。具体来看,保险集团方面,中国人民保险以78.56的成绩位居榜首;中国人寿排名第二;中国太平位列第三。保险企业方面,平安人寿拿下本期榜单冠军,其累计指数、发布指数、互动指数和活跃指数分别为67.23、82.73、81.04和78.44。众安保险排名第二;中国人保寿险位列第三;众安保险上升四位;昆仑健康保险无缘前十。
上市险企11月保费未见明显改善,趸交依赖重现,车险综改冲击波继续
开门红前夕,险企保费继续承压。截至目前,五大上市险企前11月保费均已公布。其中寿险单月保费收入同比下降5.62%,较10月增速进一步下滑。而车险综改的负面效果仍未见底,非车险业务增速也在下滑。寿险业务方面,11月单月,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保寿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速出现改善,其中人保寿险保费规模同比大增28.87%,中国人寿和太保寿险、平安寿险保费增速分别为-2.87%、-3.54%以及-1.2%。而新华保险同比增速由正转负,11月单月保费同比大幅下滑37.34%。值得注意的是,保费对趸交的依赖又在11月重现。财险业务方面,车险综改的压力延续,11月单月保费同比降幅扩大。其中,11月单月,太保财险的保费增速为0.05%,而平安财险以及人保财险的保费增速分别下降11.63%以及13.78%。而车险保费同比增速也是快速下滑,平安财险、人保财险的车险保费增速分别下滑11.53%以及11.66%。
保险案例
兰州男子买车险3年想退保,保险公司:投保人不是你
据兰州日报报道,12月16日,兰州市民周先生向晚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他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为自己所购车辆连续办理了3年的车辆商业保险。今年退保时却被告知投保人不是自己,而是一家名为“汽车行业协会”的单位。对此,他表示不理解:“明明保单上从未出现过的名字怎么突然成了投保人?”保险公司经理答复称,需周先生出具一份与租赁协会无关的证明,公司向上级汇报之后再答复。但直到12月16日,距离周先生反映情况已有10余天,始终未有人给予答复。后来在周先生向记者反映后,12月16日上午经记者协调,保险公司方面承诺本周妥善解决此事,并退回所剩保费。
不买保险就不给提车?4S店:提车买保险是公司强制规定
顺风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法院:不属于运营车辆,须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公司拒赔顺风车事故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顺风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保险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中,哈尔滨市车主为自己的私家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刘某平时将私家车用做顺风车分担点车辆使用费。今年1月9日,刘某驾车“顺风”拉着关某在与一出租车相撞发生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要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刘某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遭拒绝。保险公司认为,刘某是对家用轿车投保,出险时刘某车辆正从事顺风车业务,属于营运车辆,改变了投保时车辆使用性质,属于保险免赔责任。法院认为,刘某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资讯,搭乘顺路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行为,与其日常行驶习惯和车辆使用目的基本一致,并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并不会使得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主张免除保险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11月3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银行欺诈老人10万元存款变保险,消保委:违反有关规定需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