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78岁的张女士反映,2007年她在楚雄道一家国有银行存款20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劝她:“换个存法,每年至少5%的利息,比正常储蓄利率要高,还赠送一份保险。”张女士按照银行的操作方法将20万元全部“存”了进去。过了两年,张女士要求取出20万元存款,却被告知2017年以后才能取,现在取按“退保”处理,不仅没有利息,还要扣除管理费、初始费用等,剩下不到18万元。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所说的“赠送保险”实际上是“购买保险”,而且是一次性缴清保费。
在这类案例中记者发现,已退休老年人被误导的几率较高,他们认为在银行存钱任何时候都能取出来。在投保人明显不符合年龄条件时,保险销售人员让这些老人在“被保险人”一栏填写孩子的姓名。
南开区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到银行储蓄时不要轻信“超高利率”“额外收益”,在提及“保险”时,不管是赠送,还是推荐购买,一定不要轻易签字,看清风险提示语句。市民被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或填写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时,一定要和孩子商量,共同研究保险条款,充分利用10天的保险犹豫期,一旦发现保险不适合自己,要及时退保。(记者李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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