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07.19云南
大家好,我是简保君。
上周,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版,从12月12日开始正式实施。
这份文件凭一己之力,引发了业内巨震!
先说说是怎么回事儿——
目前使用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是2008年由保监会、财政部、央行共同推动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时隔14年,《老办法》再度拿出来翻新、调整,本来是件好事,结果让很多吃瓜朋友震惊了!
《办法》里指明:有这样1种情况,「保险保障基金」不再救助了。
于是很多朋友发消息问,这是不是说明:
保险打破刚兑了?那我的保险不是打水漂了吗?
事态严重,赶紧来跟大家一起看一下这份《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咱们消费者必须要了解的重点内容;
万一你买的那家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你的保单会被如何处理——
人寿保险,如寿险、年金险
人寿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伤残或者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业务。
比如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定期寿险都属于这类。
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条文注释中也解释了,因为人寿保险合同期限较长,且具有储蓄性质的投资价值,因此必须对效力的维持予以特别规定,才能有效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该利益不能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终止而受影响。
所以,即使保险公司破产,走清算流程,也不会终止或影响我们手里的人寿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
长期险种,如重疾险、长期医疗险
大家都知道,重疾险、医疗险对于被保人是有健康要求的。
随着年龄上涨,健康问题频发,一旦原产品失效,很难再次重新投保。
所以保险公司破产后,咱们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万一保单失效,不一定能再买得上了!
虽然,之前安邦保险(现在的大家保险)濒临破产时,出现过旗下重疾险保单转让的案例。
但一直没有硬性规定来保证。
这下好了——
在今年《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明确提到了长期健康合同、长期意外伤害合同也同样需要转让给新保险公司。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稿中,对于长期险种的管理办法说了会参考《征求意见稿》。
另外,担心大家被赔付比例绕迷糊了,直接说下:文件里关于80%、90%赔付比例有两处。
1)关于短期健康险和财险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超出5万元的部分按照90%的比例赔付;
保单持有人为机构,超出5万元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赔付。
2)保障基金和受让保单公司之间的结算
这是保障基金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事儿,跟咱们保单持有人(消费者)无关。
这里主要指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
这类产品一般有浮动收益,无论征求意见稿还是最终的《办法》里,都没有明确提出解决方案:只说了涉及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的,另行规定。
考虑到产品的性质,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理财产品,需要做好亏损收益甚至本金的心理准备。
不是说一定不会赔,而是消费者自己选择了风险类投资品,多少是需要自己承担一些责任的。
除了保险保障基金,保险还有别的保障在默默守护~
1)第一层是责任准备金制度
保险公司收的每一笔保费,都要按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就是为了保证到时候能按照约定赔付消费者。
2)第二层是偿付能力管理制度
目前对保险公司要求的最低偿付率是150%,低于这个数字不仅是请喝茶、上点名榜那么简单,还会影响部分产品的销售,甚至不允许上新产品等限制;
必须等偿付能力充足后,保险公司才能做一系列动作。
3)第三层是保险保障基金
也就是今天的内容,万一保险公司还是破产了,我们的保单也会有保险保障基金来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