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金67亿元,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共同投资的综合性寿险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度至2019年度,珠江人寿业绩持续下滑,营业收入从184.92亿元降至79.51亿元,净利润从5.38亿元降至3.74亿元。2020年,珠江人寿营业收入回升至118.65亿元,净利润进一步下降至3.43亿元。
盈利能力方面,分红寿险业务的较快发展使得珠江人寿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规模同比明显增长,母公司口径利润同比由正转负;2021年,珠江人寿母公司口径利润总额为-1.72亿元;净亏损0.70亿元。
资本补充压力较大
逾20亿元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未收回
根据评级公告,偿付能力方面,受旗下房地产子公司整体持续亏损且对核心一级资本产生消耗,以及部分投资资产公允价值下滑较为明显影响,珠江人寿资本充足性指标较上年末下滑较为明显。因偿付能力充足性指标降至接近监管红线水平,风险综合评级被调降,面临较大资本补充压力。
截至2021年末,珠江人寿注册资本为67.00亿元,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规模为45.02亿元,较上年末下滑38.80%;实际资本为84.73亿元,较上年末下滑25.76%,其中核心一级资本42.36亿元,较上年末下滑38.8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2.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4.04%。
根据评级公告,风险管理方面,受偿付能力下滑较为明显影响,珠江人寿2021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被调降,2021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B类,2021年第三季度被调降至C类。
2021年,珠江人寿未新增向关联方的投资,但受监管关联方交易统计口径调整和新增关联方名录的影响,珠江人寿关联交易统计余额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末,珠江人寿对关联方的投资余额为273.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8.62%,对关联方的投资余额超过珠江人寿上一年度末总资产的30%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二者中金额较低者,不符合监管对该比例的要求。
因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珠江人寿于2021年3月受到银保监会行政处罚。银保监会罚单显示,因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珠江人寿被罚30万元。此外,针对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两项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对珠江人寿分别罚款30万元。三项合计罚款90万元。
综合盈利能力、投资业务、偿付能力、关联交易、股权稳定性等各方面因素,联合资信确定维持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19珠江人寿01”“19珠江人寿02”“19珠江人寿03”与“20珠江人寿01”信用等级为A+,列入负面观察名单。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发布信用评级公告,将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