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成本端压力,2023年,监管层指导行业下调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至3.0%以下。2024年随着LPR的下调,监管层再次要求保险公司降低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并且未来要与市场利率挂钩并动态调整。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预示着预定利率仍有下调的可能性。随着预定利率的持续走低,过往以寿险的“理财属性”促保单成交的手段将大大折扣,再加上保险代理人渠道将迎来“报行合一”,保险销售人员将面临较大挑战,需加快转型。
本轮降息周期以来,随着LPR的持续下调,商业银行净息差持续下行,2022年以来已经从2.0%以上降至2024年上半年的1.46%。随着7月LPR的新一轮下调,为了降低净息差持续下降对银行盈利水平的影响,近期各类银行纷纷下调存款利率,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5年期存款利率已经下调至1.8%。
图1:各类商业银行净息差变动情况
调降负债端利率水平的不止银行。我们知道保险公司资产端配置的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债券类资产,伴随着LPR的下调,债券收益率和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行,保险公司的总投资收益率出现下滑。以上市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为例,2023年末,中国太平、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总投资收益率已降至3%以内。为了降低利差损,寿险行业预定利率持续调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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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行业预定利率再次下调
继2023年7月底,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由3.5%下调至3%之后,2024年82,国家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健全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再次要求下调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通知》明确:
在演示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合理引导客户预期。
此后保险行业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寿险行业上一轮幅下调预定利率可以追溯到1996年-1999年亚洲金融危爆发时期。当时国内经济增速大幅下滑,为了刺激经济,央行连续多轮降息,五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从1995年的13.86%降到1999年2.88%,与此同时,原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从1995年的10%持续下行至2.5%。
由于寿险利率具有长期性和刚性特征,一般跨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会改变,负债端存量业务高预定利率的高额支出,加上资产端在《保险法》(1995年)发布后,保险资金投资被限定在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少数企业债等有限的资产类别上,这些资产收益率在降息后逐渐下行,收益不足以覆盖支出导致寿险行业面临巨大的利差损,特别是那些持有高预定利率存量业务的保险公司。为了消化存量业务带来业绩压力,在此后的14年间,寿险产品预定利率被严格控制在2.5%的水平。2013年虽然有所提升,但是2019年8月保险监管部门再次规定年金保险的预定利率不得高于3.5%。
图2:人寿保险预定利率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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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降寿险产品预定利率背后的险企经营逻辑
据新媒体公众号『慧保天下』统计,2023年62家寿险公司合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391.8亿元,同比增长15.34%,在收入两位增长的同时,而净利润却较2022年减少了197.09亿元,表明2023年寿险公司成本、费用出现较大的增加。为了降低成本端压力,2023年以来,监管层先是指导行业调降预定利率,后又要求银保渠道实行“报行合一”,从“利差损”、“费差损”方面,稳定保险公司业绩。
下面来介绍一下,“三差益”是如何影响保险公司盈利的。
指的是实际死亡人数与预定死亡人数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损益。在计算死差时,精算师寿险要对死亡率做出预估,算出险种的赔付率。然后保险公司再根据这个预期赔付率去计算保费和保额的比例。当实际死亡赔付金额少于预期死亡率时,保险公司会获益;反之,则可能会损失。
示例
精算师估计自然人年龄在80岁以上的,每1万人可能会有100人死亡,即死亡率1%。对于保险公司来而言,意味着如果保险公司有1000位年龄超过80岁的被保险人,就需要在当年准备10人的保险赔付资金,假设每人赔付100万元,共1000万元。实践中,如果被保险人身体良好,8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中,每1000人可能只有8人需要赔付,即800万,那么200万的差额部分就是保险公司获得的盈余,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获得更多收益。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身体状况,8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中,每1000人有12人需要赔付,即1200万,那么200万的差额部分就形成亏损。
“死差”主要受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的影响。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越好,需要赔付的概率就越低,就有更多的盈余资金并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这也是为什么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要求比较严格。
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以后,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管理运用过程中,所获得的实际投资回报率和预期投资回报率的差值。如果实际回报率低于预期回报率(预定利率)就会形成利差损,否则形成利差益。
被保险人现年30岁,预期寿命80岁,精算师估算,被保险人的保单需要实现2.5%以上的预期回报率,保险公司才能实现盈亏平衡,但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为4%,那么这部分收益率就会形成保险公司的利润。即,如果保险的预定收益率是固定的,那么保险公司获得的投资回报率越高,就可获得越高的利润。
利差主要是由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一是预定利率(客户端资金成本),比较固定;二是实际的投资回报率。实际投资回报率主要取决于投资标的的选择和配置比例,它会根据利率、资产、市场、经济等情况不断变动。如下图3所示,保险资金目前配置的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和少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和银行存款在配置端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所以这二者是影响实际回报率的重要因素,而债券收益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主要受市场利率的影响。
图3: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结构
“后疫情时代”,为了恢复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央行连续多次调降政策利率,市场利率中枢趋势下行,各类债券到期收益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下降,进而导致保险资金实际投资回报率逐渐走低。在存量业务资金成本比较固定的情况下,行业就会面临利差损风险。
图4:上市险企总投资收益率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提升长期投资能力,在投资端增加高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提升实际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在负债端降低增量业务预定利率,压降资金成本。但是在当前权益市场持续低迷、寿险公司资产配置能力有待提升的情况下,降低增量业务的预定利率或是更好的选择。
是指实际营运费用和预定营运费用的差值。实际所用的营运费用比预定营运费用低,形成费差益,反之形成费差损。营运费用是指保险公司运营成本,包括销售保单时所形成的销售费用等,比如银行和个人代理人的佣金等。
如果保险公司预估成交一份保单需要保单收入的18%作为营运费用,而保险公司通过能够合理控制成本,将营运费用控制在保单收入的15%左右,那么实际费用与预估费用差额部分(3%*保费收入)也会形成保险公司利润的一部分。
营运费用中的销售费用,尤其是代理人费用,一般由机构之间或者机构和个人之间协商确定,“灵活性”比较大。2023年8月,为了规范银保合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银保渠道迎来“报行合一”。据金融监管总局估算,“报行合一”实施后,银保渠道佣金费用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目前,互联网、银保、保险经纪人渠道都已经执行了报行合一。2024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人身保险公司新增渠道管理信息,全面记录销售人员的佣金,其中包括补助津贴、奖金分红等。据此,个险渠道“报行合一”基本具备落地基础。此后,各渠道购买的保险产品的收益率或趋于统一。代理人渠道在未来寿险产品的销售中会面临较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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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如何应对行业挑战?
基于上述背景,保险从业者过往基于保险理财属性“促成交”的营销方法势必会受到影响,再加上保险代理人渠道“报行合一”时代的到来,保险销售人员需要加快转型,改变传统的销售模式。
回归保险的本源,重视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责任,或在被保险人遭遇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商业行为。因此,保险本质是一种经济补偿的商业行为,其最基本的财富管理功能是保障功能。保险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为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提供经济上的保障。未来保险从业人员在为客户推荐保单时,更应该专注于保障条款和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突出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而不是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