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江苏国信股票代码:002608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2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78,079,7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9
第六节重要事项......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
第十节财务报告......89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在办公地点备置有完整、齐备的下列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火电行业概况
火电是我国第一大主力电源,近年来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煤油气供应紧张,火电起到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兜底电力供需安全的作用。在能源保供的背景下,国家政策支持发展先进火电。未来,火电将持续推进高效、清洁、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火电行业结构,满足电网调峰、联合调度等需求。整体来看,火电在当前和今后仍然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这些都是其他新能源发电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替代的。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379小时,同比减少65小时;其中,煤电4,594小时,同比提高8小时;气电2,429小时,同比减少385小时。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3.3亿千瓦,同比增长2.7%,占总装机比重51.96%。2022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7,39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4,108小时,同比下降191小时。2022年,江苏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1,459.19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6.78元/兆瓦时;年度挂牌交易成交电量68.0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4.76元/兆瓦时。2022年全年,江苏省月度竞价成交电量1,069.9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73元/兆瓦时;月度挂牌成交电量
144.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7.7元/兆瓦时。
(二)信托行业概况
中国信托业作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至今已有40余年的发展历程。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信托业正式步入主营信托业务规范发展阶段,并经历了2008—2017十年高速发展时期。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政策出台,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回归本源成为信托业发展的重点。信托业面临着趋严趋紧的监管考验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增加的信用环境考验。从整体来看,行业资产规模保持平稳,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风险化解继续深化,经营业绩有所回调。随着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足鼎立新分类格局的形成,信托行业将正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回归资产管理和受托服务本源,以更加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高质量转型。
2022年作为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的元年,信托业在稳固转型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融资类及通道类业务持续压降,资产投向不断优化。整体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托资产规模企稳回升,行业资本实力总体稳定。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87%。二是行业营收压力加大,净利润持续走低,持续盈利能力面临考验。截至2022年4季度末,信托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838.79亿元,同比下降30.5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62.43亿元,同比下降39.76%;人均利润122.14万元,同比下降38.69%。三是资金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传统信托业务规模进一步下降,非标转标趋势显著。截至2022年4季度末,资金信托规模为15.03万亿元,自2022年1季度以来连续三个季度环比保持正增长。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房地产领域的规模和占比进一步下滑,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1、能源板块
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截至2022年末,公司现有控股装机总容量1943.7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443.7万千瓦(煤电容量1184.5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万千瓦),在建500万千瓦机组。
公司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定期进行电费结算。江苏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中长期交易的模式,山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电力现货交易加中长期交易的模式。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制定的上网电价。公司电力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燃煤和天然气,燃煤和天然气均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
2、金融板块
公司净资本实力位居行业前列,自有资金股权投资是公司经营特色。江苏信托现为江苏省内最大的法人银行江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稳定的金融股权投资收益为公司奠定了坚强的展业基础。
(二)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各发电集团江苏区域前列,现役火电装机容量1443.7万千瓦,其中,在运行机组中6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低能耗装机容量占公司煤电机组比例超过94%,燃气机组多为9F和6F机组。2022年,公司总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内的装机容量江苏省排名第二;燃气机组装机占比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公司在运行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占在运行控股煤机装机总容量比例为83.58%。公司旗下多家控股电厂相继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江苏省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单位”、“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2022年建成并投运了省煤炭物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已形成港口吞吐量超2000万吨、静态储煤能力超100万吨的产业规模,为全省增产增供、保民生、保发电提供可靠支撑。
江苏信托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多年来保持了稳健高质量发展,现已经发展成为我国信托业中资产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经营合规、信息透明、风控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品牌知名度稳居江苏地区第一名。2021-2022年,在行业专业研究机构发布的全国68家信托公司排名中,人均净利润位居行业第二,抗风险能力位居行业第四,盈利能力位居行业第六。荣获江苏省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状”和《上海证券报》“诚信托—卓越公司奖”。
(三)经营情况概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江苏省能源发展规划,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强化金融板块服务实体能力,加快落实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发展战略。能源板块方面,公司抓住政策机会,陆续建设射阳港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滨海港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沙洲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另有靖江发电百万千瓦煤电项目已通过遴选,力争尽快取得核准并开工建设。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加大绿色能源投资比重,报告期内公司增持江苏新能2.51亿元,持股2.17%。公司深化与江苏新能的合作,持续推进参股金云新能、昊邮新能、昊扬新能和朔州新能等项目建设。随着新业态的发展,探索研究电化学储能、氢能和抽水蓄能等新业态,建成以靖江熔融盐项目为代表的示范工程。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江苏信托顺应监管导向,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等战略任务进行前瞻性布局,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不断增强服务国计民生能力,新型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和服务信托业务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手续费和利润贡献占比逐步提高。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4.58亿元,较期初下降0.54%。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24.39亿元,同比增长12.08%;利润总额2.52亿元,同比增长13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68亿元,同比增长1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89亿元,同比增长84.72%。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分布在江苏、山西两省,在江苏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788.5万千瓦,全年自发上网电量为367.32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占比100%,较上年提高14.69个百分点;燃气机组装机容量259.2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48.3亿千瓦时;在山西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396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202.55亿千瓦时,全部为市场化电量。其中山西当地市场化电量16.01亿千瓦时,山西送苏市场化电量186.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全口径发电量664.65亿千瓦时,其中,煤电机组发电量为615.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其中江苏省煤电机组发电量为400.42亿千瓦时,山西省煤电机组发电量为215.03亿千瓦时。2022年苏晋能源送江苏电量1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占“雁淮直流”送电总量的62.8%,为保障江苏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燃机机组发电量为49.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16%,主要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天然气价格高涨影响;完成供热量
862.33万吨,同比增长18.93%。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电价461元/兆瓦时,同比上涨65.8元/兆瓦时。其中,所属江苏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461.4元/兆瓦时,同比上涨74.4元/兆瓦时;所属山西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394.4元/兆瓦时,同比上涨72.4元/兆瓦时;所属燃气机组平均上网电价737.5元/兆瓦时,同比上涨128.5元/兆瓦时。
本报告期内,面对煤价高企困难,公司在按照国家能源保供要求,保障地方能源安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加强售电、供热、电力附属产品等业务的拓展,巩固和拓宽煤炭、燃气采购供应渠道,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大幅降低公司筹融资成本,尽力降低燃料成本上升和财务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报告期内,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5.56亿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利润总额-20.52亿元,同比增长38.06%,主要是受电价上浮影响。
2022年,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不断强化实体经济支持能力,通过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模式,助力国家金融支持实体的重大战略实施。公司不断提升标准化净值化管理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聚焦资产管理、资产服务及公益慈善信托等转型发展方向,标品投资、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业务获得快速发展,TOF/FOF及固定收益类业务扩量提质,业务体系更加健全。成功发行全国首单高成长主题资产支持票据“徐工保理2022年度1号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成功发行公司首单受托管理的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苏誉2022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该项目也是全国城商行首单信用卡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了家族信托部,成功落地了首单丰润致远家族信托;成立“苏信弘善”慈善信托品牌,首期慈善信托-苏信弘善1号已成立,其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及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本报告期内,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金融企业报表列报口径)24.77亿元,同比下降1.78%;利润总额22.13亿元,同比下降1.78%;主要受江苏信托本年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略有减少影响;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8.62亿元,同比增长
1.4%,信托业务收入略有增长,保持稳定趋势。
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3,979.66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297.18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3,682.48亿元。
(四)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聚焦能源和金融主业,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创造最大经济社会价值为企业宗旨,以资本为纽带推动产融协同发展,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社会效益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均有显著提升。其中,能源业务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发展重大能源项目,加快存量资产清洁高效利用,致力于贯通发电、售电、供热、检修、煤炭、港口物流等一体化产业链,加快向建立自身能源产业优势、打造综合能源供应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方向转变,“能源板块做强做优做大”得到持续夯实;信托业务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等任务进行战略布局,加快落实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着力在产业金融、股权投资、证券信托、财富管理等多个领域进行业务拓展,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积极打造“金融持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信托服务”四大平台。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积极参与新能源业务,参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进展如下:
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成立,国信扬电厂区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已经开工建设。苏晋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成立,山西平鲁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2022年已经开工建设。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成立,报告期内盱眙整县光伏项目有序推进中。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底成立,报告期内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有序推进中。江苏新能昊仪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暂未成立,报告期内项目有序推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双主业运营及品牌优势
(二)技术创新及团队优势
了市场化薪酬考核机制,塑造和培养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信托员工总数为222人,98%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为36岁;具有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CFA职业资格的人员共38人次,为信托业务的开展和风险有效控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资源保障及区位优势
江苏省是我国经济总量较大、经济增速较快的省份,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区域经济活跃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用电量持续稳定增长。江苏国信旗下目前有十多家电厂背靠江苏省,普遍位于省内电力负荷中心,保证了各电厂机组较高的利用小时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国信控股装机总容量1,943.7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443.7万千瓦(煤电容量1,184.5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万千瓦),在建5台百万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年度发电量
664.65亿千瓦时,两项指标均居江苏省各发电集团前列。江苏信托地处江苏省会南京市,地方财政实力雄厚,政府信用高,金融生态良好,民间资本富裕,为江苏信托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在金融板块方面,公司旗下江苏信托是江苏银行、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同时还持有多家农商行、村镇银行的股权。作为江苏银行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及监管部门要求,巩固和加强第一大股东地位,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增强对江苏银行的影响力和贡献度,为联动发展创造条件、打牢基础。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江苏国信的决策部署,江苏信托积极推动利安人寿治理机制规范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促进利安人寿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此外,江苏信托前期参与发起设立的国信现代、国投衡盈、高投名力、国信金智等创投基金已逐步进入收获退出期。现存续项目中,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正式在科创板挂牌,另有多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运作之中。近年来,江苏信托围绕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业务持续做大自身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3,979.66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297.18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3,682.48亿元。资产证券化、标品信托、家族信托等新型业务规模近2,000亿元,占比达56.2%。
(四)政策导向及战略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24.39亿元,同比增长12.08%;利润总额2.52亿元,同比增长13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1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89亿元,同比增长84.72%。
(一)能源板块
2022年,公司能源板块完成全口径发电量664.6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5%;完成供热量862.33万吨,同比增长
18.93%。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电价461元/兆瓦时,同比上涨65.8元/兆瓦时。
2022年,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5.56亿元,同比增长12.41%,实现利润总额-20.52亿元,同比增长38.06%,主要是因为电价上浮影响。
(二)金融板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3,979.66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297.18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3,682.48亿元。
2022年,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金融企业报表列报口径)24.77亿元,同比下降1.78%;利润总额22.13亿元,同比下降1.78%;主要受江苏信托本年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略有减少影响;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8.62亿元,同比上升增长
具体内容可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总收入构成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说明电力行业其他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4.84%,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增长导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公司本报告期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18,170,973,428.4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57.58%。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4、研发投入
5、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本期收到留抵进项税退税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子公司江苏信托本期购买信托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票据结算业务增加、银行借款和江苏信托同业拆借增加等因素共同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在A股上市,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本金为8亿元的售后回租,期限为2015年6月至2025年6月,并以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质押给了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亿元。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委托贷款2.2亿元,期限为2022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2亿元。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委托贷款0.3亿元,期限为2022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3亿元。
公司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委托贷款0.5亿元,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5亿元。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大同矿务局支行借款21.39亿元,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23亿元。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办理了本金为4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31年12月28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及热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26亿元。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办理了本金为15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至2032年8月20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2.35亿元。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在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本金为20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20日,并以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7.6亿元。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办理了贷款,期限为2016年3月16日至2031年3月15日,并以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80亿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注:上表中江苏信托数据为金融行业报表口径。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本期亏损
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及天然气价格上涨,发电成本激增所致。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期扭亏为盈主要是由于发电量增加,营业收入增长,因煤炭价格享有区域优势,发电成本增幅平稳所致。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投资收益1,429,209,343.08元,主要是对联营企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能源行业
(1)火电是我国电力生产主力军。近年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风光能、核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取得了重大发展成果,但目前新型能源仅在我国能源体系中起补充作用。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特点,当前火力发电仍然是我国主要的发电方式,是电力生产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在能源保供中承担着“压舱石”角色,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亦将发挥核心支撑力量的作用。火电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随着技术进步,火电机组仍有一定的降耗减碳空间,且未来煤电机组“上大压小”政策将是推动煤电结构优化、清洁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
(2)煤炭价格居高不下问题有望大幅改善。2022年,全年煤炭价格维持高位震荡。随着国家发改委进一步组织开展加快国内煤矿产能核增、落实长协煤炭合同全覆盖等多项煤炭保供措施,叠加国际煤炭市场价格回落且进口煤炭政策放松,预计2023年煤炭价格居高不下问题有望大幅改善,煤炭价格将回落至合理区间。
2、金融行业
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根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机构的核心使命。信托公司作为目前唯一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信托在多工具、多市场、跨领域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点,因此信托业具有服务实体经济的天然优势。未来信托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需求,摆脱对传统融资业务模式和领域的路径依赖,积极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灵活运用股权投资、股债结合、夹层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来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综合投融资支持,拓宽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从长期来看,信托公司将逐步提升主动资产管理能力、资产服务专业化水平以及重构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信托行业将迈入回归信托本源、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功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顺应新时代国家经济发展趋势,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公司“能源+金融”双轮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能源业务立足于存量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积极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加快推进大容量、高参数燃煤机组建设,探索氢能、核能、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等新型业态,通过公司电力、热力、燃气等业务“横向协同”,实现“电热冷气水”能源多品种之间系统集成互补、梯次利用,提升公司综合能源供应服务能力;金融业务以“金融持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信托服务”四大平台建设为核心,加快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创新的转型发展,巩固信托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1、能源业务
第一,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巩固综合能源服务商角色。积极开展省内大容量、低能耗、少排放的高效清洁燃煤发电增量项目建设工作,提升公司机组整体先进水平。依托苏晋能源项目的成熟模式经验,择机拓展省外市场,形成省内外市场协同发展能力。积极响应绿色能源发展战略,全力争取参股新能源新增项目,提高绿色能源比重。研究探索将煤电、
绿色氢能、先进核能、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等一体化发展作为战略方向的可行性,全力打造极具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第二,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存量机组实现提质增效。贯彻落实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政策,深挖现役机组经济效益,制定节能降耗目标评价体系,通过各种手段优化机组运行方式,切实降低能耗水平,推进机组灵活性改造,确保现役机组性能参数适应深度调峰要求,抢抓辅助服务市场份额,增加公司的非电效益。
2、信托业务
监管定调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本次分类是对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业务指引,也是推动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信托业务的分类逻辑将进一步加速团队的专业化分工,进而重塑整个信托行业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文化。江苏信托将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业务转型、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政策,强化战略引领,提升专业水平,构建发展新格局,实现信托公司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推动业务转型,构建新型资产业务体系。推动非标业务变革,实现资产业务的盈利模式从“信贷牌照”收益向“资产管理”收益转变。不断提升标准化净值化管理能力,积极推进标品投资。优先布局“固收”和“固收+”系列产品,继续做大做强“安鑫添利”和“现金添利”等公司标杆产品。围绕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政信业务。积极运作创投基金,促进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培育家族信托业务,打造财富管理事业群。坚持“客户为本”的展业理念,持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从“客户-产品-资产”三个层面完善业务矩阵,加大财富管理人员能力培养,逐步搭建完整的前中后台团队,深度培育全市场配置、多维度服务的综合能力,满足居民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要。提升客户特征“画像”能力,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实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风险收益的精准匹配,全面推动财富管理业务由“零售”模式向“资产配置+增值服务”模式转变。
第三、加强精细化管理,筑牢股权投资平台。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利用好公司资本平台,择机进一步充实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强化风险抵御能力。发挥多元化金融股权投资优势,积极推动“信托+保险+银行+证券”资源整合,通过业务联动协同,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式,共同探索转型发展的路径和机遇。
第四、深化机制改革,大力推动创新发展。加大与证券、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业务合作,加快推进TOF/FOF业务,逐步推出大类资产配置类产品。紧紧跟随产业政策步伐,探索发展绿色信托贷款、绿色证券投资和碳资产管理等各类创新绿色信托业务;涉众性资金管理信托、慈善公益类信托以及养老信托等多类型创新服务信托业务。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格、年金受托机构资格、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等创新业务资格,申请各类型资管产品交易场所的市场准入资格,不断拓宽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建立起竞争优势。
(三)2023年度经营计划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安全管理提升质效。围绕确保安全生产“十个不发生”奋斗目标,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任务,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做好做实做精做细”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抓实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2、落实年度经营目标。聚焦能源、金融双主业,统筹做好经营财务分析工作,实现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发挥国信能销煤炭统一采购优势,努力提高长协煤炭覆盖率,抓住政策宽松窗口加大进口煤炭采购,降低煤炭平均采购成本。总结提炼江苏电力现货试运行结果,推动从“发电量为王”到“以现货收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转型,力争全面提升发电效益。积极抢抓辅助服务市场,重视供热用户开拓,深耕三废产品市场,拓宽非电收入渠道。信托公司以三分类新规为指引,做好信托业务“加减法”,尽快摆脱传统业务路径依赖,重新构建业务模式和利润增长点。
3、提升合规风控管理。加强“三会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常态化开展年度合规培训,适时开展专题督导,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守信披红线,力争连续第六年深交所信披考核A级。探索“法律、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研究协同运作的路径和方法,加强合规与风控的统筹协调,筑牢企业风控管理的“三道防线”,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合规质量。
4、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做好射阳港电厂百万机组扩建项目、滨海港电厂2×100万千瓦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靖江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等项目出资工作,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按
照节点完成各项任务。运营好公司秦港煤炭物流基地二期工程,提升公司煤炭存储、销售、转运等综合实力。推动在江苏山西两省地区参股新能源发电开发项目,拓宽公司绿色能源经营渠道。
(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在双碳背景下,火电行业定位将发生根本变化,长远来看火电发展规模将受到严控,但考虑到东中部地区逐步凸显的负荷缺口,部分省份火电建设约束适当放宽。在未来我国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火电将承担更多调峰调频任务,继续担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供应的后盾,但更多的辅助服务会带来机组损耗的增加和整体运行成本的提高。碳排放配额缩减已成既定趋势,火电企业排放成本存在上涨预期。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肩负国企责任担当,加大技术升级力度,推动火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确保公司所属机组达标排放并适应新型电力结构市场机制。
(2)燃料市场风险
(3)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措施逐步落地,国内经济动能恢复,电力需求有望回升,全社会用电量有望呈现环比改善态势。但海外经济依然处于衰退风险中,海外经济的下滑将导致出口需求的缩减,涉外制造业开工率不足,最终体现在整体社会用电需求减少。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开启,现货交易中需制定更贴近市场实时负荷需求的市场报价,报价精度要求更高,否则可能会面临电量“越发越亏”局面,公司总体上网电价将产生更大波动。公司将加强分析研判,牢牢把握电力市场形势,争取抢抓更多市场电量。认真总结研究电力现货试运行的经验教训,深刻分析电力现货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超前制定应对措施。加快经营理念的转变,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牢固树立以效益为导向的市场化观念。结合江苏区域政策实际,加快务实型电力市场团队培训,做好现货交易人才储备,熟悉规则、吃透规则,部署现货交易战略,完善交易举措。
2、信托行业
近年来国家金融政策不断调整,金融监管更加规范,持续加码“压融资压通道”的要求,
核心是对于资金脱实向虚、金融杠杆过高两大问题的纠偏。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信托行业重大改革的一年,监管对信托业务重新进行分类,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可能同步落地,信托公司从制度层面必须进行转型,是真正转型的一年。公司将尽快摆脱非标和传统业务的路径依赖,回归信托本源,发挥制度功能优势,继续巩固自身在合规体系、风控体系建设方面的独特优势,深化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创新,加大业务创新和转型力度,保持稳健良好的资产质量,实现公司向市场化先进金融企业的跨越。
(1)市场风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经济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海外地缘冲突加剧从而引发国内外金融市场动荡的风险依然存在,监管要求信托行业持续压缩融资类、通道类等传统业务规模,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回归本源,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这将给信托公司未来展业带来深远影响。对此,公司将继续发挥信托业务比较优势,坚持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转型原则,加强市场分析,优化产品设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2)操作风险
由于潜在的内控缺陷以及外部因素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风险。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同时结合最新动态,不断总结和提炼。坚持强化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打造金融科技体系,围绕业务转型发展需要,
(3)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由于受大环境及自身决策运营失误等而出现信用违约等风险。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一个方案、一个办法、一项制度、九个规则”,夯实各治理主体的履职基础,对公司的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等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尽职调查制度,定期调查梳理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其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其他风险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公司将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及时研究各项新的监管政策,并就监管政策中的疑点与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专业律师进行沟通协调,把好守法合规经营关,降低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政策风险。通过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层次、各部门的职责,提高管理团队与员工的专业水准。开展信托文化建设,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切实维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并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企业文化和损害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追究责任。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合规运营为引领,遵循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规范重大经营决策行为,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主体,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法人治理机构与组织架构。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出席见证;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行为规范,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无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聘董事,保证了董事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董事会共有七名董事,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和合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两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及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共有五名监事,其中包括两名职工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公司运作、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认真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评价激励体系,高管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公司现有的考核与激励办法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渠道接待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
7、内部审计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关联交易、重大资金支出、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系统,与股东单位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其他股东或关联方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已形成自己独立、完整的体系,制定了《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与所有正式员工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公司独立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均没有在股东单位和关联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兼职情况。
3、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目前拥有的资产产权清晰,均由公司独立拥有、使用,不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4、机构独立
5、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有独立的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独立依法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处理完毕。后续在资产具备注入条件的情况下,国信集团将在半年内把所持上述公司股权以公平合理的条款和条件注入上市公司。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如下:
1、浦宝英女士因已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再兼任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成希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陈良先生因任职已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4、蒋建华女士因任职已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5、魏青松先生因任职已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徐国群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7、王松奇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8、张顺福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9、严骥先生因工作单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董梁,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路实业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省铁路有限公司下属铁成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高投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
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新联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ppp专家库专员、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交通集团、建邺人才集团外部董事。
(2)监事
章明,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账、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贾宇,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南京银行城北支行行长助理、南京银行团委书记、南京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行长。
张丁,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历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
张晓宁,女,中国国籍,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会女工委主任,纪委委员,本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综合部总经理。
孙宝莉,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历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法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3)高管
李宪强,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江淮阴发电厂材料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胡道勇,男,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中韩合资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南京康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顾中林,男,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新海电厂结算中心主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报酬根据公司报酬决策程序及其在公司的职务决定。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由公司根据公司报酬决策程序及其在公司的职务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高管报酬决策程序决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人员的报酬均为其2022年度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研究审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试行办法
提名董梁、丁旭春、梁兴超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张洪发、张利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与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职工劳保福利等制度,已为员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属地原则按规定比例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结合员工技能短板和个人特点,形成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实施各类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工作及时有效。
4、劳务外包情况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认真制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在2021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中,公司治理总体情况良好,存在两点瑕疵:
1、部分董监事无法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未制定针对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责任追究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整改如下:
2、公司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了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已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江苏省内电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48-2021);江苏省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工作方案(苏环办〔2022〕224号)。山西省电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9》。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各电厂已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2.所有建设项目均获得环境评价报告的批复,已按《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要求报送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对污染物的处理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其中#1机组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机组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公司环保设施保持长期稳定运行,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均达标。#1机组、#2机组脱硫保设施投用率均为100%。#1机组、#2机组脱硝环保设施投用率分别为99.93%、99.86%。#1机组SO
排放浓度15.3mg/Nm,NOx排放浓度22.8mg/Nm,烟尘排放浓度3.1mg/Nm。#2机组SO
排放浓度16.5mg/Nm,NOx排放浓度27.8mg/Nm,烟尘排放浓度2.9mg/Nm。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较好,污染物达标排放。两台机组脱硫、除尘投用率均为100%,其中#5机组脱硝投用率99.908%,SO
排放浓度
17.415mg/Nm,NO
x排放浓度32.363mg/Nm,烟尘排放浓度1.385mg/Nm;#6机组脱硝投用率99.913%,SO
16.351mg/Nm,NO
x排放浓度30.051mg/Nm,烟尘排放浓度2.125mg/Nm。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公司环保设施保持稳定运行,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投用率为100%,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标。#1、2机组SO
排放浓度分别为15.9mg/m、
17.4mg/m,NO
x排放浓度分别为25.5mg/m、27.4mg/m,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9mg/m、1.7mg/m。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1、#2机组SO
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3.3mg/m、12.6mg/m,NOx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42.0mg/m、41.3mg/m,烟尘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m、1.8mg/m。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3、#4机组SO
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4.2mg/m、14.0mg/m,NOx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9.9mg/m、39.3mg/m,烟尘年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1.8mg/m。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3机组SO
20.32mg/Nm,排放强度0.07713g/kw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6.56mg/Nm,排放强度0.0956g/kwh;烟尘排放浓度
2.06mg/Nm,排放强度0.0077g/kwh;#4机组SO2排放浓度19.48mg/Nm,排放强度0.08135g/kw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6.46mg/Nm,排放强度0.1086g/kwh;烟尘排放浓度1.14mg/Nm,排放强度0.0049g/kwh。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
#1、2机组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2022年,公司燃气机组稳定运行,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均达标。#1机组SO
排放浓度2.22mg/Nm,NOx排放浓度29.46mg/Nm,烟尘排放浓度1.15mg/Nm。#2机组SO
排放浓度5.55mg/Nm,NOx排放浓度27.24mg/Nm,烟尘排放浓度1.23mg/Nm。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为SO
、NOx、烟尘;燃气供热锅炉废气污染物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为SO
、NOx、烟尘。两套发电机组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
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燃气供热锅炉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1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2022年,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较好,污染物达标排放。SO
排放量:0.572吨,NOX排量:15.392吨,烟尘排放量:0.455吨。SO
排放强度:0.00088g/kwh,NOX排放强度:0.0201g/kwh;烟尘排放强度:0.00074g/kwh。
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为SO
、NOx、烟尘,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SO
排量:5.7吨,NOx排量:190.94吨,烟尘排量:2.5吨。
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DB32/4148-202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为SO
、NOx、烟尘,1号燃煤机组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3号、4号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50吨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SO
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役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均配置高效低氮燃烧器,排放浓度远低于江苏省超低排放改造标准,无需配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公司2022年氮氧化物排放:107.33吨。
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9)》规定的浓度限值:#3机组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4机组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公司环保设施保持长期稳定运行,各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3机组、#4机组脱硫保设施投用率均为100%。#3机组、#4机组脱硝环保设施投用率分别为99.95%、99.97%。#3机组SO
排放浓度17.60mg/Nm,NOx排放浓度30.37mg/Nm,烟尘排放浓度
2.93mg/Nm。#4机组SO
排放浓度18.47mg/Nm,NOx排放浓度31.53mg/Nm,烟尘排放浓度2.84mg/Nm。
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9)》规定的浓度限值: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1机组SO
排放浓度为:19.3333mg/m,NOX排放浓度为:39.3725mg/m,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为:1.3383mg/m。#2机组SO
平均排放浓度为:18.22mg/m,NOx平均排放浓度为:39.085mg/m,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为:1.3873mg/m。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T1703-2019)》,SO
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NOx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2022年,公司#1机组SO
平均排放浓度为:12.62mg/m;NOx平均排放浓度为:34.68mg/m;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为:1.57mg/m;#2机组SO
平均排放浓度为:12.02mg/m;NOx平均排放浓度为:33.98mg/m;烟尘平均排放浓度为:1.52mg/m。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合作能力,保障公司及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环境风险,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同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变更或编制的预案已达三年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包括事故风险分析、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及措施等内容。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将环境污染事故分为4级,并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程序,制定了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1)Ⅰ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调配公司人员和物资,组织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以便尽快恢复生产,对现场采取警戒、隔离和人员疏散措施,同时加强监测,做好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火灾、爆炸、污水外排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请求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援。
(2)Ⅱ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公司救援人员、物资、器材等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对损毁设备组织抢修,对受伤人员送至医疗部门进行救治,疏散人员,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报告。
(3)Ⅲ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由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单位内部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调配,对污染事故原因分析,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处理故障设备,防止污染物扩散及防止事态扩大,对受伤人员送至医疗部门进行。
(4)Ⅳ级响应应急处置措施:由班长现场指挥,安排班组人员正确穿戴防护服和防护用品后,对污染源进行排查和分析,采取措施处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为规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式,各电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网签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地市级环境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2022年公司在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投入约7474.45万元,在催化剂再生投入约961.13万元,煤场全封闭改造投入约12442万元,其他环保投入约1510.8万元。
2022年公司缴纳环境税约4828.24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一)2022年度公司精准帮扶、支持乡村振兴情况
2022年度公司捐赠金额共213.346万元。
其中,投入帮扶总金额69万元,包括国信扬电根据省文明单位城乡结对共建有关要求,向仪征市陈集镇五星村予帮扶捐赠资金12万元;淮阴发电根据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乡村振兴帮促单位资金投入任务的通知》(淮委农发〔2022〕3号)有关要求,向公司挂钩帮促村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马北村给予帮扶捐赠
资金20万元;新海发电根据连云港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后方单位乡村振兴帮促资金任务的通知》要求,向连云港市委驻东海县帮促工作队给予帮扶捐赠资金22万元等;全年完成消费帮扶采购产品116.54万元,包括江苏国信本部根据省总工会、省国资委消费扶贫有关要求,开展青海农产品消费扶贫1.8万元;江苏信托根据省总工会、省国资委消费扶贫有关要求,开展青海农产品消费扶贫11.5万元;淮阴发电根据关于开展“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部署要求,先后从公司对口联建村——淮阴区徐溜镇沈圩村购买消费扶持农产品31万;靖江发电根据省总工会、省国资委消费扶贫有关要求,开展青海农产品消费扶贫21万元等。
其他捐赠及设立慈善信托总金额27.806万元,包括江苏信托组织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捐助3.946万元;国信扬电参与扬州市“慈善一日捐”,筹集捐款2.58万元等。
(二)2023年度公司精准帮扶、支持乡村振兴计划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精准帮扶等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江苏国信本部根据省总工会、省国资委消费扶贫有关要求,计划开展青海消费帮扶项目20万元,开展积极薄弱地区消费帮扶项目15万元;根据省文明单位城乡结对共建有关要求,计划向沭阳县钱集镇陈圩村帮扶10万元。
2.国信扬电根据省文明单位城乡结对共建有关要求,计划向扬州市开发区永顺村给予帮扶捐赠资金3万元;根据省总工会、省国资委消费扶贫有关要求,拟开展青海消费扶贫22万元。
3.淮阴发电根据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计划向公司挂钩帮促村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马北村给予帮扶捐赠资金,具体帮扶捐赠资金数待定。
4.新海发电根据连云港市委有关要求,计划向连云港市委驻东海县帮促工作队给予帮扶捐赠资金30万元。
5.射阳港发电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市委富民强村帮促工作队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盐组通〔2021〕8号)精神,拟向射阳县千秋镇竹节居委会捐赠2023年富民强村帮促款15万元。
6.能销公司根据省总工会有关要求,计划参与消费帮扶青海农产品10万元。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公司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纳入合并范围。2022年,公司与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燃气”)、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信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洲发电”)。沙洲发电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其中江苏国信出资7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苏州燃气出资2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金城投资出资2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华晨电力出资2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锦信资本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国信已拨付资本金15,300万元。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支付报酬6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控股股东国信集团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存款业务
贷款业务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等业务。因此上表中所提到的授信额度中包含了贷款额度。具体可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会同江苏新能、润德公司共同设立新能信悦,以建设和运营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能信悦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45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30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润德公司出资2,5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江苏国信出资1,60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具体
6、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公司控股子公司会同江苏新能、金海环保共同设立金云新能,以建设和运营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金云新能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人民币货币出资,其中:
2022-070)。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022-030)。
2022-04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国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苏国信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苏国信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6)就江苏国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董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董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静宜
4、母公司利润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1年8月2日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1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6年2月5日,南京中院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6年3月25日,公司重整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6年5月12日,经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公司管理人与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拍卖资产,收购价格为138,014.77万元。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6年10月24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宁商破字第26号之四),公司以总股本374,8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87037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19,931,171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781,171.00元。上述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或处置。
根据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2号《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58,364,152股A股以收购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81.49%的股权、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89.81%的股权、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权、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55%的股权、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发行新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253,145,323.00元。
2017年3月24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7年5月4号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和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13号)批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650,629,064股新股。截止2018年5月17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实际发行524,934,3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①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合并成本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A、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对价之和确定。合并成本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金额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投资成本之和。个别财务报表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一揽子交易除外。
③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
A、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B、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C、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D、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E、公司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予考虑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
④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A、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b、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②公司为企业合并而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A、债券如为折价或面值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增加折价的金额;
B、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减少溢价的金额。
③公司在合并中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A、在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扣除;B、在面值或折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冲减留存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编制。
(3)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反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其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A、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B、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处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包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①外币交易的初始确认
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公司均按照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公司按照交易发生日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②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调整或结算
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分别进行处理:
A、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调整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同时作为汇兑差额处理。其中,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B、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a、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公司仍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b、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公司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先将可变现净值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c、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公司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A、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B、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者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②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A、公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B、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公司对财务报表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下两类: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A、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B、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权益工具
公司控制的主体发行的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但满足准则规定条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之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公司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
(8)金融资产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一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二的应收款项,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单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人均为风险极低的商业银行,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四的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信托计划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五的各类代垫及暂付款项,主要为子公司江苏信托代垫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和其他暂付款项,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认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应收账款”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范围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条件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A、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③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列报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应收账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详见本附注三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A、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B、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不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均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A、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经过调整后计算确定。但是,公司对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
公司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予以确认。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照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A、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B、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①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④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3)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①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③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①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C、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②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A、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B、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③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后续计量
①计量基础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②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自满足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确定,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则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公司将取得的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③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减值详见“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A、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B、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32、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2)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初始计量。
(3)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35、租赁负债
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①租赁付款额
②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④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项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金额按照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①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②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就确认已取得的服务。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等待期期限确定后,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对可行权情况的估计的,则对前期估计进行修改。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可行权日之后的会计处理
①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公司职工的,在回购股份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职工行权购买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①收入的确认
②收入的计量
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以及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移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2)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热力、煤炭等商品给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劳务合同履约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折现至其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贷款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利息收入将按原实际利率和减值后的账面价值计算。
④佣金及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劳务已经提供,已收取款项或已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时确定。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A、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C、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③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①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②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③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④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期间,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与资产的未来绩效或使用情况挂钩,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信托业务核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公司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以每个信托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及损益不列入本财务报表。
(2)专项准备、一般风险准备、信托赔偿准备和信托业保障基金
②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③计提信托赔偿准备的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按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A、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B、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C、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5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22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9,945,342.84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0,172,124.85元,调增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773,217.9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收入62,744,318.59元,调增上年同期营业成本42,798,975.75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增值税:
根据财税〔2021〕40号文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规定,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
(2)石膏的二水硫酸钙含量85%以上。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税〔2021〕40号文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规定,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产品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产品脱硫石膏通过扬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符合以上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财税[2008]117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的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期生产销售的粉煤灰享受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本期享受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新电光明物业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金额85,456,486.49元,其中住房维修基金15,676,945.11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8,950,955.77元,土地复垦保证金828,585.61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按账龄披露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主要是未到账期。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180,912,065.6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6.22%。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13、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重要的债权投资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5、其他债权投资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5)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9年度,取得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晋保德”)100.00%股权、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晋塔山”)60.00%股权、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晋朔州”)51.00%股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12,566,464.43元确认为商誉。公司评估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认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包括形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经测试,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2)应付股利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其他流动负债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计划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为子公司江苏信托因联营企业江苏银行资本公积变动按权益法核算增加资本公积19,143.69元,公司按对江苏信托持股比例计算增加资本公积15,600.19元。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1,548,761.15元,其中,171,548,761.1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74、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之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期末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中,已扣除住房维修基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85,456,486.49元,期初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中,已扣除住房维修基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133,017,273.47元。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办理了本金为4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31年12月28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及热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26亿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注1]系本期摊销的本期收到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注2]系本期摊销的以前年度收到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期公司投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持有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二电厂)45%的股权但仍控制扬二电厂的依据:扬二电厂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公司委派,扬二电厂经营管理层全部由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公司能够控制扬二电厂的经营管理制度、政策和财务,公司对扬二电厂具有实际控制权。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上表中江苏信托数据为金融行业报表口径。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期末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695%股份,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董事,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派驻董事,对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江苏银行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归属于优先股股东权益和永续债。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关联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良好的大型国有银行,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本公司所有客户与本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而且主要为电网公司、热力公司和煤炭运销公司,很少出现信用损失。为监控本公司的信用风险,本公
司按照债务人到期偿付能力和账龄等要素对本公司的客户资料进行分析。本公司应收账款对电网公司自出具账单日起30天内到期,对热力和煤炭采购客户主要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的模式。在一般情况下,本公司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账龄分析结合个别认定的方式,持续对不同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以监控信用风险,坏账准备金额符合管理层预期。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公司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项占本公司应收款项总额的91.25%(上年末94.24%),其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从其取得的应收票据;此外,本公司的其他客户于近期并无违约记录。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未持有任何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物。
2、流动风险
[注]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于2022年末,本公司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7.11亿元。为解决本公司借款合同到期日所带来的短期流动性风险,扩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增加授信额度;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已取得财务公司及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659.76亿元,本公司管理层有信心如期偿还到期借款。
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借款及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有关,详见附注。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
4、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本公司各外币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外汇风险敞口请参见附注。
(2)本公司适用的主要外汇汇率分析如下:
(3)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公司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升值10%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贬值10%将导致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及负债,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的。本公司持有无限售流动股份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公开市场收盘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限售流动股份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流动性较弱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在参考证券交易所公开市场收盘价的基础上增加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对于非上市股权投资、无公开市场报价的信托产品,公司从交易对手处询价或者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和市场比较法等。其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了重要的不可观察参数,比如流动性折扣、波动率、风险调整折扣和市场乘数等。
(2)对于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之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收取资金利息
支付资金利息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1)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购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股票。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拟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购入江苏新能股票,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间及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江苏新能的股票。截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江苏新能A股股份19,336,398股,占江苏新能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7%,累计购入金额为人民币250,984,937.60元(不含交易费用)。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买入江苏新能股票,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购买非关联人投资份额而形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2)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新能信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和润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资成立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信悦”),开发盱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新能信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5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30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润德公司出资2,5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江苏国信出资1,60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新能信悦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高邮”)与关联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凯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邮新能”),共同投资光伏项目。昊邮新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1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26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高邮出资2,298.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昊邮新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仪征”)与关联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凯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仪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仪新能”),共同投资光伏项目。昊仪新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4,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国信仪征出资2,2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凯西投资出资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昊仪新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5)2022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金云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发电”)与关联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保”)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云新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金云新能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5,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金海环保出资3,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新海发电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占10%。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云新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重要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方案暨转让子公司射阳港电厂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阳港电厂”)15%的股权转让给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国能”)。公司向盐城国能转让公司子公司射阳港电厂15%股权后,双方按持股比例同步向射阳港电厂增资9亿元,用以建设1×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2023年3月,公司与盐城国能签订《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转让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射阳港电厂1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4,892.92万元,截至公告日,已收到全部转让款。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战略规划中业务板块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为能源业务、金融业务及其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