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性、3年、5年、10年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不含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身故给付比例;
(2)本合同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含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本合同身故保险金额;
(3)本合同现金价值。
其中,身故给付比例为:
(1)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4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给付比例为160%;
(2)被保险人年满4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6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给付比例为140%;
(3)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给付比例为12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