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主要决议
1.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甘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2.2024年4月15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2023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2023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选举吕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3.2024年5月31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三年滚动资本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修订“十四五”规划目标的议案》《关于批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项议案。
5.2024年9月29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主要决议
1.2023年4月18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2022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2022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2.2023年3月3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和《关于批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3.2023年5月30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公司三年滚动资本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4.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人保健康总部大楼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赵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主要决议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2021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监事2021年度尽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确定人保健康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人保健康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选举张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2年6月29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三年滚动资本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公司设立人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4.2022年11月8日,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保大厦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二、董事简历
赵鹏,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2023年7月获委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副董事长至今。赵先生于1995年8月至1996年1月任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1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副总裁,并于2019年8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赵先生亦兼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长。赵先生于2023年12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长。
邵利铎,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邵先生于1998年加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历任人保财险车险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人保财险首席信息技术官、总裁助理、副总裁。邵先生在中国保险行业拥有二十多年经营管理工作的丰富经验。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彤,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王先生于1994年7月加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甘露,理学硕士,经济师。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甘先生于1997年8月进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英国东英吉利大学学习,获商业管理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10月进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曾任中国人寿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2007年3月进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历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纪委副书记、首席风险官,保互通(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4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晨,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吕先生于1993年8月加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历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际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国际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国际部/政策性保险营业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培训部总经理、业务总监、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吕先生亦担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普惠金融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4年10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林竹(女),商学硕士。现任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曾在北京宏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2016年9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柯杨(女),医学硕士,教授,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现任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肿瘤医院)遗传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医学部常务副主任。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小庆(女),财务会计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理事、北京中艺公益基金会监事、北京大兴区蒲公英中学(非营利组织)理事、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信银行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中钢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庆贤,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教授。现任国家发改委产业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医院能力建设社会办医专委会副主委。曾任北京某总医院副院长、医院船海上医院(三甲)首任院长,中国健康养老产业集团高级顾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秘书长。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简历
马强,法学硕士。现任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国枫(原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林琳(女),公共管理硕士。现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二级资深专家。曾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动管理部总经理,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邵利铎,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邵先生于1998年加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历任人保财险车险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人保财险首席信息技术官、总裁助理、副总裁,人保健康副总裁(主持工作)。邵先生在中国保险行业拥有二十多年经营管理工作的丰富经验。
邵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李晓峰,大学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李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周建罡,法学硕士,经济师。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周先生于2004年4月加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曾任人保投控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资产经营部总经理,人保投控总裁助理。
周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彤,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王先生于1994年7月加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曾任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甘露,理学硕士,经济师。2024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4年10月起任公司临时审计责任人。甘先生于1997年8月进入中保人寿有限公司,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英国东英吉利大学学习,获商业管理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10月进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曾任中国人寿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2007年3月进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历任人保集团办公室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保寿险合规负责人、纪委副书记、首席风险官,保互通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3年9月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甘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温家振,理学硕士,中国精算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精算师。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精算部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精算临时负责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2017年8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精算部总经理。曾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精算与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
温先生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初丽丽,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初女士于1994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21年7月至今任人保健康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初女士诚信、勤勉、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以及义务,努力发挥所长,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取得的各项经营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六、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9.3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84%的股份,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