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保额高好还是低好

车损的保额是保险公司系统动生成,一般情况是不能手动调整的,高或者低也差不了多少钱,保额和保费差别都是很少的,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略微差别。

保额高或者低是否好,明白理赔的时候定损是否用到就能想明白。

所以一般情况下事故都够用,还是少点保费合适吧。

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有三种: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

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因为车主是按照汽车实际价值投保,所有汽车零部件的保额都以它们的折旧价为理赔标准,万一在修车过程中需要更换新零部件,保险公司就只能参考该零部件的折旧价值,赔偿给车主一部分修理费用。

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这种投保方式通常发生在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往往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过低。

1、车辆各部件出险概率不一,个别部件的理赔费用居高不下。

在市区道路出险的车辆中,车身外壳、车窗玻璃和车灯损坏占据多数。保险公司每年的小额理赔,除车窗玻璃已单列玻璃破碎附加险外,其他如车身外壳和车灯的损失赔付费用在1()00元以下的占了8%左右,个别案件的索赔额竟然只有几十元。足见少数高风险部件的小额索赔所占比例之大。保险公司为小案件的处理,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服务成本大量增加。

2、出险车辆的查勘定损争议越来越大

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由于缺乏对车辆检测的实践经验,对出险受损车辆的调查,一般局限于对外表部件的查勘,而对内部件的检测均由汽车修理厂处理。因此,在车辆的核损定价上常发生争议。保险公司要控制车险理赔费用,汽车修理厂要确保修车利润,车主(被保险人)要保证修车质量,他们对出险部件的修复方案、零部件的更换及车辆出险赔付费用的核定,难以形成共识,因此发生的投诉案件也呈日益增多的趋势。

3、利用车辆损失险弄虚作假、骗保诈保问题严重

有关部门估计,当前车险赔案中的水分大约占了2到3,其中人为的诈骗又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目前,诈骗手段多样,不仅被保险人人为制造事故来骗取保险金,而且还有一些不法中介和修理厂合谋利用一起事故,编造多起事故来骗保。如明明是车身外壳轻微受损,却编造车身内其他部件也受到了程度不同的损伤等。有些保险公司员工为了谋取个人私利,竟然认可汽车修理厂的漫天要价,甚至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骗取公司的保险赔款等。

THE END
1.华安保险关于华安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1、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 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 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 2、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 3、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https://www.sinosafe.com.cn/shop/about/azrbx/20151126/53957.html
2.难题“黄牛”买断车损案件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如何应对?A6工确认损失的证据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就应当被依法采信。除维修发票外,保险公司的定损单,维修厂的维修清单,经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修金额,损失鉴定报告或公估报告均可作为损失确认的证据。而司法实践中的审判逻辑是:保险公司与原告(通常是被保险人)均不具有认定车辆损失的合法资质,而应当由具有相应鉴定https://xueqiu.com/5615167326/191902929
3.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摘要: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http://www.njlawyer.cn/doc/1600.htm
4.被保险人被自己车撞伤,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如何赔付?涉案轿车在被告A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在被告B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张某系涉案车辆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损失42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https://m.gmw.cn/2024-02/19/content_1303664469.htm
5.交强险的保险标的是人还是车辆第一,从车辆的所有权来说,如果车辆卖给他人,交强险的合同就要变更,但如果是标的为人的保险,合同是和车辆的所有权没有关系的,因此保险标的不是驾驶员本身。 第二,从保险赔偿范围来说,交强险赔偿的是被保险车辆造成的第三人的损失,被保险的车辆上的人员和该车辆反而并不能获得赔偿。保险标的反映的是保险的利益,https://mip.64365.com/zs/995801.aspx
6.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投保人与实际权利义务人第三种意见认为:物流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以及车辆的登记所有权人,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物流公司是本案适格的原告,但是邹某作为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已经对受害第三者进行赔付,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邹某与本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确定其为本案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3/id/12609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