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侦查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4课时)
第三章侦查学的基础理论(5课时)
第四章侦查构造与侦查模式(5课时)
第五章我国侦查的基本形式(4课时)
第六章侦查价值论(4课时)
第七章侦查目的论(4课时)
第八章侦查效益论(4课时)
第三章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物质论(形态论)
一、物质性原理
物质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着的物质反映,一切犯罪行为都是由人、物、事、时、空这五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这些基本要素的基本内容都是物质的,其基本属性是它的客观实在性。
二、犯罪是物质运动的形式
形:犯罪行为的形状,包括方式、方法、工具、痕迹、后果;态:是指现场态势,包括发案背景、动机目的,因果制约以及现场反映各种特征。
三、物质性原理对侦查的意义
第二节因果关系理论
一、概述:因果关系理论认为,因果关系原理是刑事案件中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表现形式,也是侦查学的重要原理之一。二、因果关系的特征(一)因果的普遍性;(二)因果的客观性;(三)因果的复杂性;(四)因果的制约性。三、在侦查工作中利用因果做出判断(一)动机性质;(二)时机选择;(三)复杂技能;(四)罪后表现;(五)形态痕迹。
第三节物质交换理论
一、物质交换的概念
物质交换理论认为,在侦查学中,物质交换是指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将某些物质遗留在犯罪现场,同时有会从犯罪现场带走某些物质。
二、犯罪过程中物质交换的类型
(一)痕迹性物质交换
(二)物品性物质交换
(三)印象性物质交换
三、物质交换原理的侦查意义
(一)物质交换是进行现场勘查的重要依据。
(二)物质交换是发现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
(三)物质交换有利于帮助侦查人员制定正确的侦查对策。
(四)物质交换是进行刑事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
第四节同一认定理论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一)广义的同一认定,是指以解决两个客体是否同一为目的的一种判断型认识活动和实践过程,不仅适用于物证技术鉴定,其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之中。
(二)狭义的同一认定,是指以解决两个客体是否同一为目的而进行科学检验的理论与方法的总称,特指物证技术鉴定。
二、同一认定的依据和条件
(一)客体的特定性
(二)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三)客体特征的反映性
(四)客体特诊的可识别性
三、同一认定理论的侦查意义
(一)同一认定贯穿于各项侦查措施和手段之中。
(二)同一认定贯穿于侦查活动的全过程。
第五节犯罪再现原理
一、犯罪再现原理的含义
犯罪再现原理是将现代三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引入侦查学领域,对刑事案件侦破过程及其实质进行科学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一项侦查学的基本原理。
二、系统论
(一)系统论的含义:从系统论观点看,侦查是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侦查是刑事诉讼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侦查又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其中又包括若干个子系统。
(二)系统论对侦查的作用
三、信息论
(一)信息论的含义:信息是侦查认识的中介,又是侦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整个侦查过程均是围绕着侦查信息的收集而进行的。
(二)信息论对侦查的作用
1、由于信息概念的普遍性,信息方法可以揭示犯罪行为的共性。
2、有序信息概念的综合性,使用信息方法可以提高侦查整个系统的可靠性。
3、信息概念的灵活性,信息方法可以揭示犯罪行为实施的规律性。
4、由于信息本身的主观属性,信息方法可以用于侦查系统的失律性和个人操作的疏忽性,特别发挥人的功能性。
5、信息的形式化,可以使侦查突破对研究对象的局限性和常规性。
四、控制论
(一)控制论的含义:所谓控制,是指一个系统通过一定方式驾驭或支配另一个系统做合目的运动的行为及过程。
(二)控制论对侦查的作用
1、提供突破界限,揭示事物联系的作用。
2、提供排除干扰的随机应变的作用。
3、对被控嫌疑对象的调整。
4、对侦查计划和谋略的调整,以达到对犯罪原来面目的“再现”。
第六章侦查的价值
第一节侦查价值的一般考察
一、价值的概念
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可能性及主体对客体的期望。
刑事诉讼的价值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外在价值;内在价值;经济效益价值。
二、侦查价值分析
(一)侦查价值与侦查目的
不同的侦查价值形成不同的侦查目的,不同的侦查目的反映不同的侦查价值观。
(二)侦查价值与侦查构造
侦查构造是实现侦查目的的手段之一,并且侦查目的受侦查价值观的支配。
(三)侦查价值与侦查作用
侦查作用是侦查行为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与实效。侦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表现着侦查价值,但绝不等同于侦查价值。
(四)侦查价值与侦查效益
侦查效益从经济效益层面对侦查活动进行分析,侦查价值一般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和双方的相互作用来考察侦查活动。
第二节侦查的价值取向
一、侦查的目的价值
(一)自由价值
1、“自由”的前提性解释
(1)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侦查程序中的自由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指个人自由而不是社会自由。
(2)相对的自由:侦查程序中的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必然受到某种程度的限制。
(3)法律自由:侦查程序中的自由,表现为一种法律权利。
2、侦查程序的自由价值内涵
(1)权利自治: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受非法的或者不正当的侵害。
(2)权利救助:赋予并且保障公民在侦查程序中实现自己利益的权利。
(二)秩序价值
1、秩序的基本含义
(1)规范意义上的“秩序”
(2)实际意义上的“秩序”
(3)过程意义上的“秩序”
2、侦查的秩序价值
(1)秩序是侦查行为的直接追求。
(2)侦查秩序的价值由秩序对统治者的意义所决定。
(3)侦查秩序的价值由秩序本身的性质所决定。
3、侦查秩序价值的实现方式
(1)有罪推定的口供主义方式。
(2)无罪推定的证据链方式。
二、侦查的形式价值
(一)侦查独立性价值
(二)侦查参与性价值
(三)侦查公开性价值
(四)侦查平等性价值
三、侦查价值的现实基准:公正与效率
(一)侦查的公正价值
1、公正的基本含义
2、侦查程序的公正价值
(1)比例性:比例性一方面是指在侦查程序中,侦查程序的运行以及采取的侦查行为要和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罪行相一致、成比例;此外,比例性还表现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侦查机关的权力在形式上成比例。
(2)理性化:侦查的理性价值,要求侦查机关及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事,把侦查行为纳入法治的标准轨道。
(3)客观科学性:客观科学性价值是指侦查程序中,必须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遵循侦查本身的规律,反映公正理念要求的价值。
(二)侦查的效率价值
1、效率的基本含义
2、侦查程序的效率价值
(1)经济效率价值
(2)社会效率价值
3、提高侦查效率价值的原则
(1)及时迅速的原则
(2)有效利用证据原则
(3)程序设计科学合理的原则
(4)侦查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
(三)公正与效率在侦查程序中的对立和统一
第三节侦查价值的实现
一、侦查价值实现的条件
1、侦查价值目标的合理确定。
2、侦查价值实现需要良好的制度平台。
3、侦查人员的良好法律素养。
4、侦查人员的正确价值选择。
二、侦查价值冲突的表现与原因
(一)侦查价值冲突的表现
1、自由与秩序的冲突。
2、秩序与正义的冲突。
3、自由与平等的冲突。
4、公正与效率的冲突。
(二)侦查价值冲突的原因
1、法制原因:(1)侦查机关的自决权相对来说过于强大;(2)侦查法律程序细则规定匮乏;(3)侦查监督立法上存在较多的空白地带。
2、社会因素
3、其他方面,如特定文化观念冲突的影响等。
三、侦查价值冲突的权衡
(一)利害原则
(二)登记原则
(三)综合原则
第七章侦查的目的
第一节国外侦查目的理论
一、英美法系侦查目的
英美法系采“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侦查程序中强调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奉行以实现保障人权为主、国家刑罚权为辅的侦查目的观。
(一)充分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力
1、实行无罪推定。
2、肯定沉默权。
3、公民有权获得律师协助。
4、确立权利告知原则
(二)严格限制侦查权力
1、侦查过程严格遵循“正当程序”要求。
2、“排除规则”运用于证据制度中。
3、法官作为第三方加入侦查阶段。
二、大陆法系侦查目的
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以职权主义为最主要的特征,在诉讼中注重发挥侦、检、法的职权作用,尤其奉行主动追诉犯罪机制。
(一)实体真实主义是大陆法系追究犯罪的基本原则
(二)注重运用国家力量并奉行“主动追诉制”
(三)奉行有利追究犯罪的纠问式侦查模式
(四)惩罚犯罪的多少作为评价侦查效率的标准
三、两大法系侦查目的之评析
四、日本有关侦查目的学说
(一)三种不同的侦查目的观
1、审判(公判)准备说
2、公诉准备说
3、侦查独立说
(二)关于三种目的学所的评价
第二节我国侦查目的
一、我国侦查目的理论的研究现状
二、确立我国侦查目的的依据
(一)法理依据
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是确立我国侦查目的的法理依据。(二)理论依据
侦查价值是确立侦查目的的理论依据。
(三)现实依据
当前侦查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是确立侦查目的的现实依据。
(四)侦查目的实现中的多元利益及冲突
三、我国侦查目的的内容
(一)我国侦查的直接目的
侦查的直接目的是在正当的侦查程序下,查明案情真相、查证嫌疑对象有无犯罪嫌疑,以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
(二)我国侦查的间接目的
我国侦查的间接目的是揭露、惩罚、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
(三)我国侦查的根本目的
侦查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包括政治和经济制度在内的上层建筑的稳定,促进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四)侦查的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间接目的的相互关系
第三节侦查目的实现中的权衡
一、侦查目的实现中多元利益的调整
权衡利益冲突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共同抑制原则;动态均衡原则。
二、现阶段我国侦查目的在实现中的权衡
对我国侦查目的实现中的利益冲突进行权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侦查抑制原则;例外原则。
第八章侦查效益论
第一节侦查效益概述
(一)效益的含义: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但不限于经济效益。
(二)效益与效率
(三)效益与价值
侦查效益的内涵:侦查效益是指在侦查中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取得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最大收益。
(一)侦查效益的评价主体——国家
(二)侦查效益的评价标准——侦查目的
(三)侦查效益——公正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侦查效益的特征
(一)侦查过程中成本的节约体现侦查效益的经济合理性
(二)侦查收益的非物质实体性决定了侦查效益的非物质性
(三)侦查效益的考察一般采用比较、联系的方法
国家通过侦查活动实现如下收益:
1、因破案和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其原有的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社会范围中的消除,而带来的社会秩序的稳定。
2、国家或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回复与肯定。
4、法律正义的伸张和社会功德的倡导。
5、对社会冲突行为的预防和抑制。
6、社会对国家侦查机关的赞许等。
侦查效益的分析框架
(一)犯罪控制与权利保障的双重目的追求
(二)侦查权力型效益和侦查权利型效益
侦查权力型效益:侦查权力型效益以节约国家权力运行成本、提高权力行使收益为出发点,主要体现在国家追诉职能的实现、侦查权力的较少制约、侦查权力指向对象的权益保护的弱化。
侦查权利型效益:侦查权利型效益以尽可能降低犯罪嫌疑人保障自身权利而投入的成本,并尽可能提高权利保障成效为出发点,主要体现在犯罪嫌疑人对复杂程序的选择适用、侦查强制措施的司法制约、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与救济。
影响侦查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侦查主体
(二)侦查对象
(三)侦查管理
(四)侦查程序
(五)侦查科技
(六)侦查环境
第二节我国侦查实践中侦查效益实现的困境
侦查权利效益实现的障碍
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缺乏保障
缺乏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司法控制缺位导致侦查权滥用
权利救济制度性缺位
侦查权力效益实现的阻却
侦查主体方面
侦查权力主导侦查程序的运行
侦查机关相对统一
一般化侦查占主导地位
侦查管理方面
部分侦查员缺乏对犯罪现象的科学认识
对侦查规律认识不够
科技强警陷入“装备强警”的误区
第三节外国侦查效益的实现途径
侦查权利效益的实现
侦查辩护权制度
沉默权制度
沉默权的使用主体是犯罪嫌疑人;
沉默权的使用贯穿整个诉讼阶段;
不得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违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由意志获取的有罪供述和其他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侦查权的监督和约束
英美法系国家的当事人主义强监控模式
大陆法系国家的职权主义强监控模式
以日本和意大利为代表的折衷主义监控模式
一些东欧国家和俄罗斯所采用的以检察长为主体的监控模式
司法令状主义
司法救济制度
侦查权力效益的实现
侦查管理的优化
对沉默权的限制
高科技手段的运用
侦查主体体制优化
第四节探索我国侦查效益的实现途径
侦查权力效益与侦查权利效益之共生
个案中侦查权力效益与侦查权利效益的冲突
侦查权力效益与侦查权利效益的共生
我国侦查效益实现的合理路径
侦查主体的合理化完善
加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发展侦查职业化
侦查管理的科学化
侦查程序的合理化完善
引入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提高犯罪嫌疑人的防御能力
改革审前程序构造
改革警检关系
完善强制措施体系
(四)科技强警
中篇侦查措施(72课时)
第一章侦查措施概论(7课时)
第二章常规性侦查措施(12课时)
第三章紧急性侦查措施(8课时)
第四章基础性侦查措施(9课时)
第五章强制性侦查措施(12课时)
第六章技术性侦查措施(7课时)
第七章秘密性侦查措施(9课时)
第八章特殊性侦查措施(8课时)
第一章侦查措施概论
侦查措施的概念
一、传统的侦查措施概念
第一种表述:侦查措施又称侦查的对策手段,是指人民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依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所采取的揭露、制止和证实犯罪的各种调查和侦查对策手段的总和。
第二种表述: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的斗争中,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为了发现、揭露、证实、制止和预防犯罪,以及缉捕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各种侦查手段和方法的总和。
第三种表述: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依法采用的公开方法。
第四种表述: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弄清事实、收集证据、发现控制犯罪和揭露证实犯罪、缉捕犯罪嫌疑人而依法采取的各种有效的侦查活动和方法。
二、本课程的侦查措施概念
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为了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而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采取的各种揭露和证实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的办法和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所有的侦查机关均为侦查措施的主体。
所有的揭露和证实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的办法和方法,均视为侦查措施。
侦查措施的目的是揭露和证实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从而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
侦查措施的依据不限于《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还包括有关法规及侦查机关的内部文件,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三、侦查措施的实质——犯罪“再现”的工具
构成侦查活动的基本要素:
侦查主体,即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
侦查客体,即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动。
侦查主体作用于侦查客体的中间媒介,即侦查中介。侦查中介主要是侦查措施,侦查主体通过侦查措施作用于侦查客体而达到侦查目的和效果。
四、侦查措施的特征
实施和运用的特定性
形成和依据的科学性
功能和作用的单一性
侦查措施的理论基础
一、科学理论原理
(一)侦查措施的哲学理论
1、唯物主义是侦查措施认识活动的哲学基础。
2、辩证法是侦查措施实践活动的方法论。
(二)侦查措施的科学渊源
1、侦查措施与心理学
2、侦查措施与思维学
3、侦查措施与决策学
二、侦查实践经验
从纵向上考察,侦查措施的理论、方法既产生、发展于广阔的现代侦查实践土壤,又溯源于古代和近代侦查实践的长河。从横向上考察,侦查措施的理论、方法既扎根于中国侦查实践的沃土,又借鉴和吸取了国外侦查实践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三、军事措施思想
中国古代兵法中的军事措施思想
毛泽东思想中有关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及肃反斗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侦查措施的分类
根据侦查措施指向的对象,可分为对人的侦查措施和对物的侦查措施
按照侦查措施有无法律依据,可分为法定的侦查措施和非法定的侦查措施
按照侦查措施是否公开使用,可分为公开的侦查措施和秘密的侦查措施
按照现代科学知识、方法和技术在侦查措施中的适用情况,可分为技术性的侦查措施和非技术性的侦查措施
按照侦查措施的任务,可分为查明案情的侦查措施、收集证据的侦查措施、捕获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措施和预防、减少犯罪的侦查措施
按照侦查措施本身的内容,可分为简单型侦查措施和复合型侦查措施
按照侦查措施的功能范围,可分为战略性侦查措施和战术性侦查措施
按照我国当前的侦查实践,可将侦查措施分为以下七大类:
常规性侦查措施
紧急性侦查措施
基础性侦查措施
强制性侦查措施
技术性侦查措施
秘密性侦查措施
特殊性侦查措施
侦查措施的性质
侦查措施的行政性
侦查措施的诉讼性
侦查措施的强制性
侦查措施的任务
一、打击现行犯罪
查明犯罪事实
收集犯罪证据
捕获犯罪嫌疑人
二、预防、减少犯罪
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关系密切、相辅相成。及时打击犯罪,就会震慑其他可能犯罪的人,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而做好控制和预防工作,减少犯罪的发生,不仅可以使侦查机关集中力量做好侦查工作,还可以为侦查机关及时提供犯罪嫌疑线索和有力的侦查条件。
三、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通过侦查破案,切实维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差管理活动和声誉。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侦查措施的运用原则
迅速及时原则
因时因事原则
比例适用原则
综合运用原则
依法适用原则
依靠群众原则
优化选择原则
严格保密原则
侦查措施的结构
一、侦查措施的静态结构
从静态上看,组成侦查措施结构的各要素有以下四个:
侦查措施的目的
侦查措施的谋略
侦查措施的工具
侦查措施的程序
二、侦查措施的动态结构
从侦查措施的全过程来看,侦查措施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提出侦查目的,收集情报
拟定侦查方案,优化选择
进行可行性分析
侦查措施实施的反馈调节
侦查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估
第二章常规性侦查措施
常规性侦查措施概述
一、常规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常规性侦查措施,也称“一般性侦查措施”、“经常性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证实犯罪而经常使用的侦查措施。
二、常规性侦查措施的特点
使用率高
群众性强
效果明显
现场勘查
一、现场勘查的概念
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据法律规定,运用科学技术和调查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犯罪痕迹物证和事主、被害人、证人所进行的实地勘验、实地调查和分析研究。
二、现场勘查的任务和要求
现场勘查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查明事件性质;(2)收集犯罪证据;(3)固定现场情况;(4)分析判断案情。
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是:(1)及时勘查;(2)全面勘查;(3)细致勘查;(4)客观勘查;(5)合法勘查。
三、现场勘查的内容
实地勘验。根据勘验的对象不同,实地勘验分为:场所勘验;痕迹勘验;物证勘验;尸体勘验;人身检查。
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对象主要有四种人:报案人、案件发现人;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属;现场周围的知情人;犯罪嫌疑人来去沿途的知情人。现场调查的内容主要有:案件发生、发现的情况;事主、被害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现场遗留物的情况;财务损失的情况;案发前后的可疑人和可疑事。
现场分析。现场分析有如下主要任务:判明事件性质;评价勘查工作;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方案;处理犯罪现场。
四、计算机犯罪的现场勘查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的要点:计算机犯罪外围的现场勘查;计算机犯罪的系统内部勘查。
五、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
摸底排队
一、摸底排队的概念
摸底排队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发生后,经过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在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之后,按照已刻画的作案人的条件,依靠公安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城乡治保组织,发动群众提供线索,进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摸底排队的范围
根据现场遗留物确定摸排的空间范围。
根据现场遗留痕迹确定摸排的空间范围。
根据损失或未损失的财物确定摸排的空间范围。
根据知情条件确定摸排的社会范围。
根据作案空间本身的情况确定摸排的空间和社会范围。
根据作案活动的内容确定摸排的空间范围。
根据因果关系确定摸排的社会范围。
根据作案活动的过程确定摸排的社会范围。
根据作案的特殊技能确定摸排的社会范围。
三、摸底排队的条件
四、摸底排队的方法
普遍排查
重点排查
调查访问
一、调查访问的概念
刑事侦查中的调查访问是指侦查人员为发现侦查线索、查清犯罪嫌疑事实、取得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甄别犯罪嫌疑人供述真伪、查明案件基本情况,依法向知晓案件情况的人员查证案件有关问题的侦查措施。
二、调查访问在侦查中的意义
调查访问贯穿于案件侦查的始终。
调查访问往往是其他侦查措施的基础和前提。
调查访问是发现、查证、核实犯罪嫌疑的重要手段。
调查访问是获取犯罪证据的主要渠道。
三、调查访问的一般原则
调查访问必须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
调查访问应及时、全面、深入、细致
调查访问要实事求是
四、调查访问的方式
公开调查访问
秘密调查访问
五、调查访问的程序和策略
了解基本案情
了解调查访问对象的基本情况
拟定调查访问提纲
注意仪表神态,使用合适询问用语
消除调查访问对象的思想障碍,促使其回忆情况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六、对调查访问材料的分析判断
审查判断调查访问材料的主要内容
审查判断调查访问材料的一般方法:逻辑分析法、对比分析法、补充询问法、调查法、实验鉴定法。
询问证人
一、询问证人的概念
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通过与证人的谈话或问话,从而了解案件情况的一项侦查措施。
二、询问证人的方式
按照询问地点的不同,可分为走访询问和传唤询问
按照程序是否正式,可分为正式询问和非正式询问
按照是否公开侦查人员身份,可分为正面询问和侧面询问
三、询问证人的程序和策略
同证人建立良好的心理接触
证人的自由陈述
侦查人员的辅助提问
对可疑情节的诘问
(四)询问证人记录的制作
询问被害人
询问被害人的概念
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通过与被害人的谈话或问话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询问被害人的程序和策略
询问被害人的方法
强奸案件被害人
杀人、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
抢劫、盗窃案件的被害人
爆炸、投毒等案件的被害人
未成年被害人
涉黑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的被害人
询问被害人记录的制作
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
讯问犯罪嫌疑人又称“侦查讯问”、“刑事讯问”,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的全部情况、获取有关证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审讯的一种常规性侦查措施。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收集犯罪证据。
深挖余罪,追查同案犯,发现其他犯罪线索。
核实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服法、改恶从善的教育。
收集犯罪资料,研究掌握刑事犯罪动态。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方法
及时做好初讯
注意发问方式
正确选择突破口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策略
四、讯问记录的制作
侦查实验
一、侦查实验的概念
侦查实验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证实与犯罪有关的某一事实、情节、现象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发生或者是怎样发生的,或某一情况是否属实,而采取模拟的方法,使原有现象、情节、事实、情况按照原有条件加以重新演示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侦查实验的作用
为分析判断案情提供依据。
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帮助侦查人员判明事主、被害人和证人的陈述是否真实可靠,为审查立案依据和破案证据提供依据。
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真实可靠。
三、侦查实验的种类和目的
侦查实验以所要解决的问题为标准,一般分为以下几类:感知可能性实验;行为可能性实验;自然力可能性实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2条,提出侦查实验有七项目的。
四、侦查实验的规则
侦查实验一般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在事件的原来地点进行。
进行侦查实验应选择与事件发生相同的自然条件。
同一情况的实验应当反复多次进行。
侦查实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保守侦查实验结果的秘密。
五、侦查实验结果的评断
侦查实验结果可靠性的评断
实验时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同事件发生时的条件和环境基本一致。
反复进行实验时是否出现同样的结果。
要充分考虑个人主观素质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组织实施侦查实验的策略方法是否适当。
侦查实验结果证据意义的评断
肯定的结果表明,被验证事件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可以发生,具有发生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表明该情况实际上确实发生过。
扣押
扣押,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向持有人强制提取、留置同案件有关的物品或文件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查询、冻结
查询、冻结是指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依法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并通知上述机构、部门停止支付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控制赃物
控制赃物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有赃物可查的刑事案件时,依靠有关单位组织和专门人员,对赃物的隐藏、转移、销售、毁灭、使用等环节进行监视控制,通过发现赃物,从物到人,进而查获犯罪,及时破案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并案侦查
并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在作案过程、作案方法、手段、目标、案犯人数和体貌特征以及遗留在现场上的痕迹物品方面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合并起来开展侦查的一种常规性侦查措施。
堵截盘查
堵截盘查是指侦查机关为识别、捕获犯罪嫌疑人和查获犯罪有关物品如赃物、违禁品,在有关交通路线、机场、码头、车站、特定区域等设置堵截卡点,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物品进行严格盘问和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第三章紧急性侦查措施
紧急性侦查措施概述
一、紧急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紧急性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迅速查获犯罪嫌疑人、查明有关案情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而紧急采取的侦查措施。
二、紧急性侦查措施的实施
统一指挥
协同作战
快速处置
相机行事
三、紧急性侦查措施的运行机制
快速决策机制
警力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警用装备保障机制
通缉
一、通缉的概念
通缉是指侦查机关为缉捕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通缉令的形式通令有关侦查机关、有关单位部门和群众协助缉捕的一项紧急性侦查措施。
二、通缉令的发布权限和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23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33条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采取通缉措施需注意的问题
通缉措施应根据案情有选择地使用
通缉令的发布要突出重点地区
通缉前要做好调查工作
应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
接受单位要做好协查工作
四、在逃国外罪犯的通缉
通报
一、通报的概念
二、通报与通缉的联系与区别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1)通缉和通报都属于查缉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措施;(2)通缉和通报存在相互配合的关系。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内外有别;(2)适用对象不同。
三、通报的种类
无名尸体协查通报
失踪人员协查通报
重大犯罪嫌疑人或流窜犯罪分子协查通报
赃物协查通报
案情、线索通报
枪支弹药协查通报
敌情通报(又称预警通报)
四、通报的发布权限和范围
各级公安机关可以在自己管辖的地区范围内直接发布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厅(局)可以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通报;公安部可以向全国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通报。
追击堵截
一、追击堵截的概念
追击堵截又称“追缉堵截”。追缉,是指在侦查破案中,判明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立即组织力量,沿其逃跑的方向和路线寻踪追捕、缉获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一项紧急侦查措施;堵截,是指在侦查破案中,根据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地区,组织力量,在犯罪分子可能途经的地方设卡查缉,将其截获的一项紧急侦查措施。
二、追击堵截的基本方式
循迹追击,迎面堵截
迂回包抄
城市外围设卡,市内搜索追捕
合围包剿
对驾、乘机动车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的追击堵截
立体追击堵截
单路尾追
化妆追缉
接力、交替追缉
三、追击堵截的要求
认真、迅速做好追击堵截的准备工作
正确选择追击的路线、方式
堵截行动应注意动静结合、公秘结合
追击堵截应力求有关部门的配合
周密设计,讲究策略方法
四、追击堵截中的人质保护
利用谈判方式缉捕犯罪分子
利用战术谋略方式缉捕犯罪分子
边境控制
一、边境控制的概念
边境控制是指侦查机关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依法在边境口岸采取的阻止犯罪嫌疑人出境的一项紧急性侦查措施。
二、边境控制的实施
边境控制的审批权限
边境控制主要由边防武警负责,侦查机关应积极争取边防武警的配合和支持
三、《边控对象通知书》的制作
紧急封闭现场
一、紧急封闭现场的概念
紧急封闭现场是指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为获取犯罪信息载体、抓获犯罪嫌疑人、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在现场周围划出一定范围,禁止或限定人员出入所采取的一项紧急性侦查措施。
二、适用紧急封闭现场的情形
劫持人质、劫机、劫船、劫持汽车、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
知识产权犯罪的生产点。
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普通犯罪。
现场击毙击伤罪犯
一、现场击毙击伤罪犯的概念
现场击毙击伤罪犯是指侦查人员在处置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当场对犯罪分子实施击毙、击伤,使其失去犯罪能力的一项紧急性侦查措施。
二、适用现场击毙击伤罪犯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了,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十五类紧急情形。
紧急疏散群众
一、紧急疏散群众的概念
紧急疏散群众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为了缉捕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而将缉捕现场及周围的群众迅速予以转移、疏散到安全地区的一项紧急性侦查措施。
二、适用紧急疏散群众的情形
在追击堵截过程中,如果确认犯罪嫌疑人已经隐藏在一个明确的地点,或被逼入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缉捕人员应迅速四散分开,抢占有利地形,堵住进出通道,把犯罪嫌疑人保卫起来。
在处置劫机、劫船、持枪杀人、劫持人质、恐怖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最先到达现场的警方人员在了解、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应立即着手疏散现场及现场周围的群众,防止犯罪分子伤害无辜。
在抓捕隐藏在某处的持枪、持爆炸物品等的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时,侦查机关在秘密保卫犯罪分子隐藏场所、实施抓捕的同时,应秘密疏散犯罪分子隐藏处所附近和周围的群众,防止犯罪分子滥杀无辜或者劫持人质。
架网布控
一、架网布控的概念
架网布控是指在案件发生后,为发现、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赃款赃物或发现、缉捕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在确定的侦察范围内,迅速调动和方面的力量构成调查控制的网络,收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架网布控的基本方法
利用刑事特情布控
发动群众进行布控
组织基层治安组织布控
利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布控
技术手段布控
侦查人员直接布控
三、架网布控需注意的问题
查清布控对象的情况;协同作战;加强情报收集工作;快速出击;架网布控的范围要适当;架网布控要内紧外松。
第四章基础性侦查措施
基础性侦查措施概述
一、基础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基础性侦查措施又称“侦察基础业务”、“战略性侦查措施”、“宏观性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适应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宏观需要,夯实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基础,以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和趋势为基础而制定实施的、制约侦查根本方向的具有全局性、长期性、进攻性、预防性的侦查措施。
二、基础性侦查措施的特点
全局性
长期性
进攻性
预防性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
一、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概念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是指存储在一定载体上的、与刑事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情况、线索,按统一规格集中分类、整理、储存,随时供检索应用的资料。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具有信息性、价值性、传递性、时效性和秘密性的特征。
二、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的意义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是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业务。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是侦查工作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是提高侦查工作效益的重要手段。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建设是制定侦查决策、预测犯罪趋势的重要条件。
三、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类型
人员资料
案件资料
犯罪组织资料
犯罪情况线索资料
样品资料
境外犯罪情报资料
四、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储存、检索
刑事特情建设
一、刑事特情的概念
刑事特情,俗称“刑侦耳目”、“线人”,是指侦查机关领导和指挥的、用于侦查刑事案件、收集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的隐蔽力量。
二、刑事特情的分类
根据刑事特情所担负的任务分类:专案特情;控制特情;情报特情。
三、刑事特情建设的原则
需要与可能的原则
积极慎重、隐蔽精干的原则
绝对保密的与原则
统一规划、合理布建的原则
侦查信息化建设
一、侦查信息化建设的概念
侦查信息化建设,是指各级侦查机关为了适应现代治安管理和侦查工作的需要,长期进行的侦查信息网路构筑、侦查信息渠道拓展、侦查信息数据库建设、侦查信息流程规范、侦查信息化的应用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侦查措施。
二、侦查信息化的特征
获取情报信息的网络化
工作方式的电脑化
侦查管理的自动化
侦查运作的高效化
刑事证据的数字化
(三)“金盾工程”
外线侦查技术建设
一、外线侦查的概念
外线侦查是相对于内线侦查而言的,是指侦查人员以掌握侦查对象的外部活动情况和获取犯罪证据为目的,对侦查对象进行秘密直接观察、监视、控制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外线侦查的特点
极大的行动性
相对的被动性
相当的艰苦性
严格的保密性
对象的特定性
三、外线侦查化装技术
外线侦查化装主要有以下方法:身份化装;外表化装;言语化装;车辆化装;特型化装。
反恐机制建设
反恐机制建设的概念
恐怖活动是指恐怖组织以爆炸、暗杀、绑架、袭击、释放毒气、劫持航空器或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和恐怖气氛,从而企图达到自己的某种政治目的或反社会目的的行为。反恐机制建设是指为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所长期进行的反恐情报收集、反恐力量配备及协作、反恐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反恐的国际合作等,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基础性侦查措施。
我国反恐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反恐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建立反恐专门力量
反恐情报的收集
建立反恐工作的协调机制
反恐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要害重点目标的保卫
反洗钱机制
反恐情报工作
搜集和掌握有关恐怖组织的内部情报。
搜集和掌握恐怖分子个人的有关情报。
搜集和掌握恐怖活动动向和阴谋计划的情报。
搜集和掌握恐怖分子使用的工具、武器及其他方面的情报。
反恐的国际合作
第五章强制性侦查措施
强制性侦查措施概述
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强制性侦查措施,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以及进行新的犯罪活动,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侦查措施。
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特点
对象的单一性
适用的普遍性
目的的特定性
采用的临时性
严格的程序性
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效用
个体效用
法律效用
社会效用
强制性侦查措施适用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根据案情的需要使用。
严格法律手续和审批程序。
禁止超时、超期拘押。
拘传
一、拘传的概念
侦查阶段的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性侦查措施。拘传是强制措施中强制性最低的一种措施。
二、拘传的对象和条件
1、经侦查机关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2、因侦查工作需要,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虽未经传唤,也可以进行拘传;
3、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罪行显著轻微,不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但问题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需要查清罪行、追究刑事责任,但患有疾病或有其他原因,适宜采取拘传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三、实施拘传的程序
1、依法办理拘传手续。
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
拘传需注意的问题
选好时机和方式。
执行拘传时,如果被拘传人抗拒拘传,执行人员可以使用适当的强制方法,强制其到案。
对于同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多次拘传,但每次拘传都必须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预订拘传后的措施。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概念
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保证犯罪嫌疑人不逃避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侦查措施。
取保候审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第60条第2款、第65条、第69条、第74条、第134条。
取保候审的实施
取保候审的变更
取保候审的解除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概念
侦查阶段的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限制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性侦查措施。
监视居住的实施
监视居住的变更
监视居住的解除
拘留
拘留的概念
拘留是指侦查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的对象和条件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的提请与审批
对外国人执行拘留的规定
对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执行拘留的规定
拘留的实施
了解拘留对象的基本情况
制定拘留方案
执行拘留
拘留后的审查处理
执行拘留的方法
室内执行拘留的方法
在行驶的交通工具上执行拘留的方法
室外实施拘留的方法
普通逮捕
普通逮捕的概念
普通逮捕是指《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适用。
普通逮捕的对象和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普通逮捕的程序
了解逮捕对象的基本情况
制定逮捕方案
实施逮捕
逮捕后的审查处理
执行普通逮捕的方法
普通逮捕法律文书的制作
特殊逮捕
特殊逮捕的概念
特殊逮捕是相对于《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普通逮捕而言的,是指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并进行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特殊逮捕的适用对象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形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特殊逮捕的适用条件和情形
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规定,情形或者情节严重。
特殊逮捕的适用程序
公安机关特殊逮捕程序
人民检察院特殊逮捕程序
特殊逮捕的证据问题
特殊逮捕的证明对象
特殊逮捕的证明标准
特殊逮捕的证明主体
特殊逮捕法律文书的制作
留置盘问
留置盘问的概念
留置盘问又称“继续盘问”,是指为维护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盘问、检查工作中,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盘问、调查,以确认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一种强制性侦查措施。
留置盘问的条件
留置盘问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
适用留置盘问的前提条件是人民警察在盘问、检查工作中当场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留置盘问的对象只能是: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留置盘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留置盘问的地点应当在公安机关。
留置盘问的实施
将被盘查对象带至公安机关。
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通知被留置人家属或单位。
适时进行盘问。
作出处理决定。
留置盘问卷宗的制作
第六章技术性侦查措施
技术性侦查措施概述
技术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技术性侦查措施,是指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方法和技术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
技术性侦查措施的特点
技术侦查人才的专业性
侦查破案的能力强
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
测谎检查
测谎检查的概念
测谎检查的作用
及时、准确地排除与案件无关联的人,避免发生冤假错案。
有利于及时查明案情,发现侦查线索。
有助于核实、印证证人证言和被害人的陈述,判断证据、口供之间的矛盾及其真伪。
测谎的操作程序
测前准备
测前交流
测试
对图谱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
测谎结果的证据价值
测谎结果主要运用于刑事侦查、排查犯罪嫌疑人,但不能作为法定证据定案。
网上侦查
网上侦查的概念
网上侦查是伴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发展应运而生的一项新型侦查措施,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系统,为侦查破案提供快捷、高效服务的一种侦查方法。
网上追逃
网上追逃的概念。网上追逃是指在追缉逃犯工作中,侦查机关把各类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制成光盘,刑侦、治安、户政、交警等诸警种合成作战,以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及其《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为查询比对工具,检索查询可疑人员和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资料,以发现、查获和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技术性侦查措施。
网上追逃的方式
网上追逃需注意的问题
网上摸排
网上排摸的概念。网上摸底排队是指借助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应用各个信息系统,设定摸排条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和侦查线索的方法。
网上摸排与传统摸排工作的比较:摸排范围的突破;摸排手段的突破;摸排模式的突破;侦查成本与效益的突破。
网上查控
网上查控的概念。网上查控是指侦查人员根据案件情况,为发现犯罪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搜集证据,利用互联网开展侦查、缉捕的一种技术性侦查措施。
网上查控的作用与方法
网上查控的手段
网上查控与网上追逃、网上摸排的关系
通讯工具控制
通讯工具控制的概念
通讯工具控制,是指侦查机关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与犯罪有关的通讯工具进行监控和调查,以获取犯罪信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项综合性侦查措施。
通讯工具控制在侦查中的运用
通过通讯工具控制寻找犯罪嫌疑人。
通过通讯工具控制抓获犯罪嫌疑人。
通过通讯工具控制寻找被害人。
利用通讯工具控制所获取的犯罪信息打破审讯僵局、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通过通讯工具控制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通过通讯工具控制侦破预谋案件和现行案件。
通讯工具控制的方法
模拟画像
模拟画像的概念
模拟画像是指侦查人员或专业画师根据受害人和目击者描述的案犯的相貌特征,借助一定的工具,凭借自身的技能和想象力再现、还原案犯的相貌,以供辨认和通缉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模拟画像的一般方法
手工组合画像
计算机组合画像
利用照片相册画像
模拟画像需注意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计算机模拟画像系统
警星CCK-1型人像模拟组合系统
人脸识别系统
创新刑侦人像组合系统
微机图像处理系统
刑事鉴定
刑事鉴定的概念
刑事鉴定又称“司法鉴定”,是指刑事技术人员或侦查机关聘请的人员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对与犯罪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审查、检验、鉴别和评定的一项技术性侦查措施。
刑事鉴定的属性
法律性
科学性
中立性
刑事鉴定的分类
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事实与案件的关系进行分类:(1)认定同一的鉴定;(2)认定种属的鉴定;(3)确定因果关系的鉴定;(4)认定事实真伪的鉴定;(5)确定事实有无的鉴定;(6)确定事实程度的鉴定。
根据鉴定程序的要求进行分类:(1)初次鉴定;(2)补充鉴定;(3)重新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进行分类:(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6)司法会计鉴定;(7)文书司法鉴定;(8)痕迹司法鉴定;(9)微量物证鉴定;(10)计算机司法鉴定;(1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12)声像资料司法鉴定;(13)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刑事鉴定的范围
手印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文件检验;法医学鉴定;气味鉴定;牙印鉴定;声纹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毒物分析。
刑事鉴定程序
提出鉴定要求,制作鉴定委托书
初次鉴定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
制作鉴定书
警犬使用
警犬使用的概念
警犬使用,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在警务活动中应用警犬的实践活动,是侦查机关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一种技术性侦查措施。
警犬使用需注意的问题
第七章秘密性侦查措施
秘密性侦查措施概述
秘密性侦查措施的概念
秘密性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经严格批准手续,对特定案件和特定侦查对象采取的、具有较强秘密性和较大侵害性的侦查措施。
秘密性侦查措施的特征
较强的秘密性
对公民权利的较大侵害性
审批程序的严格性
证据材料的可靠性
我国秘密性侦查措施的适用
秘密性侦查措施只能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侦查。
秘密性侦查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秘密性侦查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或与犯罪有关的特定人员。
秘密性侦查措施必须履行特殊的审批程序。
对秘密性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或扩散。
国外秘密性侦查措施立法情况
我国秘密性侦查措施亟需法制化
刑事特情侦查
刑事特情侦查的概念
刑事特情侦查是指在侦查工作中,侦查机关、侦查人员选择、使用、指挥、保护刑事特情,以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信息和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一项秘密性侦查措施。
刑事特情侦查的选择
专案特情的选择
情报特情的选择
控制特情的选择
境外特情的选择
刑事特情侦查的运用
刑事特情运用的基本策略:根据刑事特情的具体情况,量材使用;根据侦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精心使用;根据刑事特情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法使用。
刑事特情的使用方法
专案特情的指挥和使用
情报特情的指挥和使用
控制特情的指挥和使用
四、刑事特情的保护
卧底侦查
卧底侦查的概念
卧底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团伙、集团案件和预谋犯罪案件,秘密选派侦查人员采取“打进去”的手段,长期潜伏于欲侦查的组织或侦查环境中,对犯罪分子或犯罪集团进行侦查的一种特殊性侦查措施。
卧底侦查的条件
必须有“足够的事实证据”表明存在重大犯罪行为,即有充分的犯罪嫌疑。
卧底侦查仅限于毒品、武器交易、伪造货币或有价证券、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集团或团伙犯罪、职业性的持续性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或者有组织地实施的重大犯罪。
卧底侦查是侦查的最后手段,仅限于其他侦查方法已穷尽且无效果的案件,并且要有明确的侦查结果可期待。
卧底侦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
卧底侦查前的准备工作
卧底侦查的指挥和实施
对卧底人员的保护
跟踪盯梢
跟踪盯梢的概念
跟踪盯梢是指侦查人员以运动的方式,对侦查对象进行秘密尾随、观察、监视犯罪嫌疑人、重大犯罪分子的行踪,控制掌握其外部活动,以获取线索或证据的一种秘密性侦查措施。
跟踪盯梢的方式
尾随跟踪
交换跟踪盯梢
分段接力跟踪盯梢
迂回跟踪盯梢
跟踪盯梢的方法
徒步跟踪;自行车跟踪;汽车跟踪;公共汽车跟踪;徒步车船混合跟踪;长途跟踪。
跟踪盯梢中几种情况的处理
守候监视
守候监视的概念
守候监视,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对象的住宅、经常出入的场所和可能进行隐身藏脏、街头联络或实施现行犯罪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区域场所周围,选择恰当地点,设立秘密监视点对侦查对象进行监视、控制或抓捕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
守候监视点的选择
专用守候监视点;临时守候监视点;遥望守候监视点
守候监视的方法
定点守候
伏击守候
拘捕守候
巡查守候
守候监视中应注意的问题
秘密监听
秘密监听的概念
秘密监听也称“电子监听”,是指侦查机关未经通话当事人许可,秘密采用技术侦查手段获取与犯罪有关的言词信息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
秘密监听的分类
从是否经一方通话者同意分类:未经通话双方同意的第三者监听和经一方通话者同意的同意监听。
国外秘密监听立法概况
我国秘密监听的现状及其适用
秘密监听只能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或严重破化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秘密监听一般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满足特定情形方能适用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人。
秘密监听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对秘密监听获取的资料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我国秘密监听的立法完善
密录密拍
密录密拍的概念
密录密拍是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的简称,是指侦查人员以隐蔽的方式秘密录制和拍摄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以获取犯罪线索和证据的一种秘密性侦查措施。
密录密拍的方法
超越拍摄法
轮换拍摄法
预伏拍摄法
无线电遥控拍摄法
邮件检查
邮件检查的概念
邮件检查,指侦查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与邮电部门密切配合,在不为侦查对象发觉的情况下,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嫌疑人的邮件进行扣押检查的一项秘密性侦查措施。
邮件检查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8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5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2条。
邮件检查的实施
第八章特殊性侦查措施
特殊性侦查措施概述
特殊性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根据某些犯罪、某类案件的新特点或特殊情况,为了有效地侦查破案、揭露和证实犯罪,而创造或改进的新型侦查措施。
异地用警
异地用警是指为了增强侦查破案的实效,针对某些特殊犯罪和具体案件的特殊性,在上级侦查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将甲地的侦查人员调入乙地使用的一项特殊性侦查措施。
异地羁押
异地羁押是指侦查机关为了防止干扰,为侦查破案、揭露和证实犯罪创造有利的条件,而将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案件侦查机关所在地以外的羁押场所的一项特殊性侦查措施。
公开悬赏
公开悬赏的概念
公开悬赏,是指侦查机关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赃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而借助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要约案件知情者提供线索和证据并承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项特殊性侦查措施。
公开悬赏的法律性质
刑事悬赏是私法行为
公开悬赏是单方法律行为
公开悬赏是侦查行为
公开悬赏与通缉的区别
法律性质不同
发布权限、范围不同
通缉对象不同
发布文书的制作要求不同
公开悬赏的利弊
诱惑侦查
诱惑侦查的概念
诱惑侦查又称“警察圈套”,一般指侦查人员或其协助者,为了侦破某些具有隐蔽性的特殊犯罪案件,特意设计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或者根据犯罪活动的倾向,提供其实施犯罪的条件和机会,待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或自我暴露时当场将其拘捕的一种特殊侦查措施或秘密侦查措施。
诱惑侦查的类型
按照诱惑内容的不同,分为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
按照诱惑主体的不同,分为侦查人员实施型和协助者实施型。
根据诱惑侦查的目的不同,分为诱人犯罪型和促使暴露型。
根据诱惑侦查的对象是否已经明确,分为既有对象的诱惑侦查和对潜在对象的诱惑侦查。
诱惑侦查的特点
主动进攻性
与犯罪的关联性
侦查的顺向性与直接性
诱惑侦查的使用原则
严格禁止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
合理使用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
适用诱惑侦查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诱惑侦查的法律评析
控制交付
控制交付又称“控制下交付”,是指侦查机关在明知是违禁品运输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运输,或者是在查获违禁品后,采用伪装手段,使违禁品继续“正常”运行,同时秘密监控其运输过程和交付地点,以期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的一项特殊性侦查措施。
境外调查取证
境外调查取证是指侦查人员在本国领土以外,采取合法手段调查有关的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的一种特殊性侦查措施。
跨国联合侦查
跨国联合侦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就某个特定的跨国犯罪案件共同采取侦查行动、调查取证、缉捕犯罪分子的一种特殊性侦查措施。
规模调警
下篇:专案侦查(108课时)
第一章专案侦查绪论(8课时)
第二章杀人案件的侦查(6课时)
第三章强奸案件的侦查(5课时)
第四章抢劫案件的侦查(6课时)
第五章盗窃案件的侦查(6课时)
第六章爆炸案件的侦查(5课时)
第七章放火案件的侦查(5课时)
第八章投毒案件的侦查(5课时)
第九章毒品案件的侦查(5课时)
第十章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一章走私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二章合同诈骗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三章货币犯罪的侦查取证(3课时)
第十四章信用卡犯罪的侦查(4课时)
第十五章信用证犯罪的侦查(4课时)
第十六章洗钱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七章证券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八章保险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十九章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二十章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取证(4课时)
第二十一章职务犯罪的侦查取证(3课时)
第二十二章狱内犯罪的侦查(3课时)
注:下篇“专案侦查”包括刑事专案侦查和经济专案侦查两个部分,各为54课时。其中“专案侦查绪论”为共用章节,在经济专案侦查教学中略有改动,为了体系完整,此处予以合并。
六、破案与侦查终结(一)破案1、概念:侦查部门在侦查已经成熟的情况下将已经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以便查清其全部罪行,对其做出相应处理的侦查活动。2、破案的条件: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由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二)侦查终结1、概念: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已经收集齐备,依法足以认定犯罪,决定结束侦查程序并依法对案件做出相应处理的一项诉讼活动。2、侦查终结的条件:犯罪事实清除;证据确实、充分;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第四章抢劫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抢劫案件概述
一、抢劫案件的概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
二、抢劫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行为人方面
1、作案前多有周密的预谋准备
2、犯罪方式多样化,手段不断翻新
3、犯罪主体趋于低龄化,惯犯占有相当比例
4、大多数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被害人方面
1、被抢劫对象多是拥有现金或贵重物品的单位与个人
2、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多有正面接触
(三)犯罪现场方面
1、现场一般有痕迹、物证可查
2、被害人若被杀害或杀伤,则有尸体或损伤可供检验
三、抢劫案件的类型
(一)根据作案场所:入室抢劫、拦路抢劫、旅途(交通工具上)抢劫
(二)根据犯罪对象:一般抢劫、抢劫金融机构、抢劫出租车等
(三)根据作案手段:持枪抢劫、爆炸抢劫、色情勾引抢劫、威胁恫吓抢劫等
第二节抢劫案件的侦查
一、抢劫案件的紧急措施
追缉堵截、组织辨认、通缉通报、巡查守候
二、抢劫案件的现场勘查
(二)实地勘验:案犯所留人体痕迹、作案工具、现场出入口、踩点处所
三、抢劫案件的案情分析
(二)分析作案人条件:本地/外地、初犯/惯犯、预谋/临时起意、熟人作案/生人作案
(三)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四、抢劫案件的侦查措施
(一)从人入手:模拟画像、查询监控录像、使用秘密力量
(二)从物入手:控制赃物、作案工具排查、网上排查
(三)从案入手:并案侦查、伏击守候
第三节几类抢劫案件的侦查方法
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件
(一)特点:团伙作案、突发性强、手段残忍、工具先进
(二)方法:快速追缉堵截、调取监控录像、细致勘验现场、调查访问发现线索、使用技术手段、建立协作机制
二、街面抢劫案件
(二)方法:详细询问被害人及目击者、巡查守候抓获现行、大力发挥电子监控作用、完善串并案机制
第三节几类盗窃案件的侦查一、机关单位盗窃案件侦查分清内盗、外盗、内外勾结、监守自盗,并根据具体情况划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内盗:在单位内部进行摸底排队、适时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注意内外结合掌握纵横联系外盗: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查缉、控制赃物、查对犯罪前科发现犯罪嫌疑人、串并案件进行侦查内外勾结:审查内部人员、在单位附近进行调查摸底、以内为主排查重点、内紧外松促使同伙暴露监守自盗:认真勘查现场揭露反常现象、详细询问事主适时揭露矛盾、全面清查账目、仓库及收支情况二、扒窃案件侦查(一)现行扒窃案件:识别扒窃分子(眼神、着装、携带物、行为言谈动作)、跟踪监视扒窃分子、抓获扒窃分子、收集犯罪证据(物证、证人证言、技术手段、加强审讯、建立情报资料)(二)既遂扒窃案件:询问被害人、搜索案发现场、查找犯罪情报资料、查看监控录像、使用秘密力量、守候抓获现行扒窃分子、查找控制赃物、联合侦查专案三、盗窃机动车案件侦查以证据为核心,以案、人、车、罪为四要素,有机开展各项侦查工作以案找人、以人找车、以车串案、以案定罪以车找人、以人找案、以案查车、以车结案
第六章爆炸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爆炸案件概述
爆炸案件的概念
犯罪行为人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
爆炸案件的特点
1、行为人具有爆炸知识和获取爆炸物品的条件
2、犯罪预谋过程复杂、周密
1、被害人多有死伤,可以通过检验检查确定被害人与炸点的位置
2、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因果关系明显
1、时空明确,发现及时
2、现场涉及范围广,危险因素多
第二节爆炸案件的先期处置
对峙爆炸案件的处置方法
(一)概念:指犯罪行为人携带爆炸装置劫持人质公开与军警对抗的犯罪案件
(二)方法:快速反应,控制事态;了解情况,制定对策;伺机周旋,促其缴械;抓住战机,强攻取胜
已爆案件的处置方法
(一)处置原则:实行统一指挥,抢救人命优先,尽力减少损失
(二)组织分工:明确指挥关系,建立临时领导体制;合理组织分工,明确主要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三)处置内容:迅速准确弄清主要案情;尽快控制现场排险抢救;组织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第三节爆炸案件的侦查措施
一、现场勘验与访问
(一)现场勘验:炸点勘验;发现并提取爆炸残留物、抛出物和其他痕迹物证;法医检验
(二)现场访问:对目击者访问;对伤员及其家属访问;对其他知情人访问
二、分析案情
(一)案件性质及作案动机
(三)犯罪行为人特征分析(技能、地域)
三、侦查途径
(一)根据因果关系广泛调查
(二)根据作案条件发现犯罪嫌疑人
(三)根据访问情况发现犯罪嫌疑人
(四)从死伤者中发现犯罪嫌疑人
第七章放火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放火案件概述
一、放火案件的概念
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
二、放火案件的特点
1、因果关系比较明显,作案人与被害人往往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
2、大都有预谋过程和准备阶段(类似于爆炸案件)
1、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被害人的特点也不相同
2、无论报复社会还是私仇放火,都往往殃及无辜
1、现场发现比较及时,但原始状态易遭到破坏
2、现场一般可以找到起火点、引火物、助燃物等痕迹物证
第二节放火案件的侦查
一、放火案件的现场勘查
(一)起火点的发现和勘验
(二)发现和搜索有助于判明事件性质的物质材料和痕迹物证
(三)尸体检验
(四)现场访问
二、放火案件的案情分析
(一)分析起火原因,判断事件性质
(三)推断放火动机,分析作案条件
(四)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三、放火案件的侦查途径
(一)从因果关系入手
(二)从调查访问入手
(三)从痕迹物证入手
(四)从疑人疑事入手
四、放火案件的取证措施
(四)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第八章投毒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投毒案件概述
一、投毒案件的概念
投毒案件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常见罪行,是指犯罪行为人故意投放毒物,致使多人伤亡或大量禽畜死亡的犯罪案件。
二、投毒案件的特点
1、行为人具有取得毒物的条件,并对毒物有一定的了解
2、作案前一般有预谋活动:寻觅获取毒物、选择投毒地点和对象、选择投毒时机、进行试验等
1、被害人一般呈被毒死或出现中毒现象,可以通过尸体检验、胃内容物、体液检验方法确定毒物种类
2、因果关系比较明显,作案人与被害人往往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类似于放火案件)
3、根据投毒轻重程度不同,可以推断犯罪行为人的仇视程度
1、案件现场明显,痕迹物证较多:中毒(死亡的)被害人、禽畜、毒物残留物、包裹物、作案工具等
2、案件发现及时,容易因抢救而被破坏
3、现场上常有伪装现象:伪装成自杀、意外事故、疾病致死、诱骗被害人服毒
第二节投毒案件的侦查方法
一、投毒案件的紧急处置
(一)快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维稳工作
(二)开辟救护绿色通道,积极抢救人命
(三)迅速查明中毒原因,为救治提供依据
二、投毒案件的现场勘查
(一)收集检材
1、注意观察和提取残余毒物
2、尸体附近遗留的药物(渣)、药瓶、注射器、中毒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
3、对现场进行全面搜索和检查,发现提取被作案人丢弃或隐藏的毒物及工具
(二)尸体检验
尸体的位置和姿势、衣着、随身物品、口鼻、尸斑的颜色、肛门直肠阴道检查、解剖检验各脏器的状态
(三)现场访问
重点是中毒未死的被害人、参与抢救的人员、中毒者的亲属
三、投毒案件的案情分析
(一)分析事件性质:毒物种类、现场有无异样
(三)分析投毒动机和目的
(四)刻画投毒人的条件,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四、投毒案件的侦查途径
(四)从痕迹物证入手
五、投毒案件的取证措施
三、走私案件的取证措施(一)缉查走私货物1、应对走私货物进出境的关口进行严密监视和控制2、应对私货的窝点,中转站,交易场所实行守候监控3、应对走私货物的运输渠道进行全方位的动态查缉工作(二)运用隐蔽手段取证;(三)搜查物证、书证;(四)技术鉴定;(五)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十四章信用卡犯罪的侦查取证
第一节信用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一、信用卡与信用卡犯罪
信用卡(creditcard):银行、金融机构或者经营公司向资信良好的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
信用卡犯罪:狭义专指刑法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广义的还包括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二、信用卡犯罪的特点
(一)必定以信用卡法律关系作为犯罪的前提
(二)一般都有预谋过程
(三)突击性、连续性、流窜性比较突出
(四)团伙作案性强,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点
(五)往往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伪造公文、印章、证件)
(六)主体的相对特定性
三、信用卡犯罪的表现方式
(一)伪造信用卡;冒用信用卡;伪造假身份证件、假证明材料,骗领信用卡
(二)利用SKIMMER等特种设备窃取信用卡资料制造伪卡
(三)利用微型摄像器材或者设置圈套,盗窃在ATM机上提款客户的信用卡密码伪造假卡
(四)恶意透支
(五)特约商户利用“信用卡优惠购物”骗取银行资金
第二节信用卡犯罪的侦查取证
一、从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识别入手
(一)详细询问与犯罪嫌疑人有过接触的人员(银行、特约商户工作人员)
(二)调取监控录像
二、从犯罪嫌疑人作案轨迹入手,划定侦查范围
三、从查账入手开展侦查
四、通过多种途径查缉犯罪嫌疑人
(一)组织重点辨认
(二)交通工具、穿戴打扮
(三)通过秘密侦查手段查控
五、查证犯罪过程中留下的线索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持有、出示、使用的证件、信用卡等物品
(二)查证与被骗信用卡有关的申请材料
(三)查证犯罪嫌疑人的签名
六、及时控制赃款赃物
七、加强侦查协作
第十九章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侦查取证
第一节危害税收征管案件概述
一、税收基本概念
税收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特定单位或个人,就特定财产或行为无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征收货币或实物。
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侵害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妨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
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行为特征
(一)犯罪行为具有流动性和连续性
(二)犯罪行为趋于智能化、隐蔽化
(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与他罪交织
(四)遗留较多书证
(五)犯罪主体复杂化
第二节偷税犯罪侦查
偷税犯罪的概念
纳税主体违反税法,采取欺骗、隐瞒以及其他非法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或者骗取已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其中,情节严重指:偷税数额达到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于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二、偷税犯罪的侦查
(一)大力挖掘案源:税务机关移送、发动群众举报、多种渠道主动发现
(二)秘密初查,及时立案:借助税务机关力量、化装身份查证、动员举报人协助
(三)及时搜查扣押凭证、账簿,冻结财产,控制涉案人员
(四)询问知情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认定犯罪故意
(五)通过多种途径确定偷税数额:以料测销、以能测销、以人测销、以进测销、保本测销
第三节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侦查
骗取出口退税的概念
(一)出口货物退税: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
(二)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人故意违法税收制度,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侦查
(一)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犯罪线索:加强有关部门联系、开展出口退税环节专项检查
(二)审查骗税线索,停止退税,监控涉案人员和资金
(三)查清骗取出口退税的运作流程,收集相应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
(四)查明涉案资金流向,追缴被骗税款
第四节发票案件侦查
发票案件的概念
(一)发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二)发票犯罪: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及普通发票为犯罪对象的涉税犯罪的总称,包括伪造、非法制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等犯罪
二、发票案件的侦查
(一)通过多种途径发现犯罪线索:税务机关移送、阵地控制、群众举报
(二)对交易地点进行守候监视:物建特情、周密布控、适时抓捕
(三)突审买票人或密捕的犯罪嫌疑人
(五)化装买票
第二节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方法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宏观策略(一)侦查人员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本案有关的技术知识方面的准备;(二)要准确把握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性质,把好立案关;(三)侦查中,注意收集对本案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的证据材料;(四)针对具体的知识产权犯罪的个案作具体的分析,作具体的侦查对策设计。
第二十二章狱内犯罪的侦查
第一节狱内犯罪案件侦查概述
一、狱内侦查的特点
(一)侦查主体的特定性:监狱内的狱内侦查科(处)、各监区的专职或兼职的狱内侦查人员
(二)侦查对象的特定性:被依法判刑入狱改造,具有又犯罪嫌疑的在押犯
(三)侦查范围的有限性:大多数侦查在监狱、劳改场所等封闭狭小的环境中进行
(四)侦查战略的防御性:必须贯彻坚持“预防为主”的战略指导思想
(五)侦查战术上的速决性:积极破案以打击破坏活动,稳定监管秩序,确保监狱安全
(六)侦查手段的特殊性:公开管理与隐蔽斗争的结合
二、狱内侦查的任务(有案查案,无案防案)
(一)预防狱内犯罪
1、加强对罪犯的思想教育
2、加强干警的素质培养,依法治狱
3、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狱内的防范制度、
4、建立健全狱内技术监控,建立狱侦网络
(二)侦破狱内犯罪案件
1、加强狱情收集,发现并侦查狱内预谋案件
3、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相互配合侦破有关案件
第二节狱内易发犯罪案件的侦查
一、脱逃案件的侦查
(一)概念:在押罪犯为了逃避惩罚和改造,而逃离监所,非法获得人身自由的案件
(三)侦查方法和措施:审查线索及时立案;严密控制开展侦查(预谋脱逃案件、已经脱逃案件);勘查现场(逃离现场和线路、周围现场、搜查个人物品);追缉堵截布控抓捕
二、组织越狱案件的侦查
(一)概念: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在为首分子的策划、组织、领导、指挥下,有组织地以非暴力的方法从监狱集体逃跑的案件
(二)特点:共同实施能量大;预谋性强;成员差异性较大
(三)侦查:发现线索及时立案;快速反应;利用内线查清内幕;运用多种措施获取证据(现场勘查、分头出击分化瓦解、相互印证审核证据);选择时机及时破案;外追内查彻底破案
三、狱内杀人案件的侦查
(一)特点:杀人动机明显;作案主体集中;方式残忍手段恶劣;痕迹物证较多;易于侦破;案犯作案后有明显反常举动
(二)侦查:从现场勘查入手;从因果关系入手;摸底排队;痕迹物证及认证相互印证;审查重点嫌疑人
四、狱内盗窃案件的侦查
(一)特点:主体多有盗窃前科;实施前多有窥测活动;现场多有破坏痕迹;有赃款赃物可查;手法带有习惯性;盗窃目标多样;发生频率较高;隐蔽性强
(二)侦查:现场勘查(出入通道、被盗财物保管处所、周围环境);现场访问了解财物基本情况;分析案情;查证嫌疑分子(摸底排队、查对罪犯档案材料、及时控制赃款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