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阳了,保险公司拒赔”,伴随着这样的消息在网上不断爆出,这两年的网红保险产品“新冠险”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那么市面上的各类“新冠险”都包括哪些?从疫情爆发以来,“新冠险”的发展又有哪几个重要节点?受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究竟孰是孰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早在2020年2月,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就公开表示:“对于某些公司开发专属新冠肺炎的保险保障计划,我们认为由于目前还缺乏定价数据的基础,为了防止侵害消费者的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此类单一责任的保险产品。”
记者梳理“新冠险”的发展历程,发现大致分为四个主要节点:
第四个节点则是12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十条”),各地的封控陆续结束,人员开始自由流动,“隔离险”产品基本全部下架,而保留下来的新冠类保险大都只为重症及危重症等情况进行赔付。像泰康人寿目前还在推送的防护“疫”C保险产品计划,可以0元领取,保险期间为30天,保金10万元,但赔付条件是“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可见,保险对于普通受保人来说只是对自身的一种辅助保障手段,它不是一种投资甚至投机行为,保险产品在设计时必然会对赔付条件做出极为严格的限定。所以,如果仔细看条款,就会发现,一些用户阳了就要求赔付,这的确不符合合同条款的赔付标准。
再比如,一些隔离险或疫情出行险,在赔付材料上会要求投保人提供“因同航班有新冠核酸检测为阳性的乘客,导致被保人被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的证明或证明自己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被感染的,提供这类证明对于投保人来说,更是难于上青天。
此外,赔付纠纷的集中点还在于对“确诊”的界定上,根据2022年3月15日卫健委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疑似病例,只要核酸检测阳性,就可以确诊为“新冠肺炎”,因此很多投保人认为自己属于“确诊”,应当获得相应赔偿。
面对当前大批量的理赔潮和投诉潮,一家保险公司的品牌负责人向《中国企业家》表示,的确给公司带来了压力,“这类产品一般售价就是几十块,赔付都是千元起。”
特别是今年12月初,新冠的防疫政策放开后,确实让之前很多的“确诊险”产品“兜不住”了。而针对网络上有关保险公司临时修改条款的消息,该负责人和刘先生均向记者表示,保险产品上市前都要先在银保监会进行备案并获得通过。保险公司后面临时调整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有的”。但医院确诊证明书、CT影像学材料等基本是所有新冠类保险产品赔付的必要条件。
同时,上述受访人也表示,保险精算师在设计“新冠”类保险产品,包括在如何定价上,是否对形势预判过于乐观了,为了快速推出产品,设计时是否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推出产品时的宣传是否有误导性等,这些确实也是保险公司需要反思的。
除了“新冠险”造成的压力,疫情三年同样给保险业带来了较大影响。以A股几家主要的保险公司为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和中国人保的市值(2022年12月19日),较两年前市值分别缩水了约1080亿元、7068亿元、751亿元和466亿元。
从营收和净利润上看,上述四家保险公司在2021年总营收较2019年都有所增加,但净利润,只有新华保险一家略有提升,其他三家均有所下降(详情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