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永久军衔”?为什么有些军人退役后还有军衔,需要达到什么级别才行?
“永久军衔”是指军人被授予的终身性军衔称号,即使退役后仍可保留,但需在军衔前标注“退役”以示区分。如“退役少将”等,著名的军事专家,国防大学教授张召忠少将,就在退役后仍保留了“海军少将”称号,即为永久军衔的体现。
新中国自1955年首次实行军衔制以来,便明确规定了军衔是军官的终身称号。虽然后来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一度取消了军衔制。但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我军的军衔条例再次明确,现役军官退役后其军衔应予以保留,而且这包括从少尉至上将的全部现役军官军衔,都可以在其被授予人退出现役之后,冠以“退役”二字予以保留。
虽然我军在授予现役军人军衔时,相应衔级是依据其职务等级决定的,但依然是授予军人个人的,而非授予职务本身。因而一般不受其职务变动的影响,并且只要被授予人没有因为违法犯罪等行为,经法院判决被剥夺军衔,就视为终身有效。
如果是其他因转业地方而退役的军官,那么保留的军衔等级将直接关系到其能够被安置的岗位级别,以及相应待遇。不过永久军衔只适用于军官,士官和义务兵退役后军衔会被收回,不享有永久军衔。因此永久军衔本身就是正常的军衔而已,只是针对不同属性的军人,在退出现役后有不同的保留规定,像军官能保留的便是永久军衔。
而与永久军衔相对应的便是“临时军衔”,其又称“职务军衔”,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与职务直接绑定的军衔制度,其特点是军衔随职务变动而调整。任职时佩戴对应职务的军衔符号,职务下降则军衔降低,职务解除则军衔失效。这种制度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最初用于奖励军官胜任职守但不提升薪资,后来在全球许多国家被应用。
不过我军军衔与职务严格对应,实行“职务决定级别,级别决定军衔”的闭环逻辑。例如正团级军官固定授予上校军衔,无需通过临时军衔调整。1955年首次授衔和1988年恢复军衔制均未引入临时军衔。
而我军预备役人员服役期间佩戴的军衔具有临时性质,会在退出预备役后被收回,但这还是主要属于预备役制度范畴的规定,与现役军衔体系不同。在国际实践中,临时军衔主要用于解决“军衔倒挂”的现象,一般是军人在被临时任命指挥联合作战、演训等活动时,涉及指挥级别更高的军官,便需要暂时提高其军衔等级以确保指挥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