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农地贷”)试点,是定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试点是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对改革的成效具有很重要的作用。7月8日,我们到试点地安定区进行了调查。
一、试点迈出步子
早在2014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就确定安定区为全省“农地贷”5个试点县区之一。
对于安定区列入全市唯一“农地贷”试点县区,市委市政府及安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反复调查与研究,决定首选条件比较成熟的乡镇分类试行。香泉镇先在农地承包户中试行,内官镇先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试行。
农户和新型农业主体,通过走自愿申请→金融机构受理初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流转证明→金融机构入户调查→金融机构审查审批贷款→农业(农经)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等程序,就可以得到“农地贷”。
今年6月4日和23日,香泉镇首笔“农地贷”对象为陈家屲村农地承包户马秀斌、马青,分别用家庭承包的20.5亩、24.7亩农地的经营权作抵押,得到年利率为6.63%的一年期“农地贷”1万元、1.2万元。
今年6月18日,内官镇首笔“农地贷”对象锦屏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定西鑫馨林木专业合作社、内官镇内官村5社专业种植大户杨云鋆,分别以237.9亩(全部流转来)、390.94亩(家庭承包土地9亩、流转土地381.94亩)土地经营权作抵押,得到年利率为7.975%的三年期“农地贷”12万元、18万元。
这4笔“农地贷”,涉及农地674.04亩,发放贷款32.2万元。
二、试行的初衷与意义
“农地贷”是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一个新产品。农业银行安定支行信贷部主任马贵贤在香泉镇农行营业室一干就是20多年,既接天候又通地气,他一板一眼地说:“这个产品是在借款人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性质、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业务。借款人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定支行副行长黎伯护说:“农地贷”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顺应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的探索,是首次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推出的新产品,它面向“三农”客户、为农行推出的四种创新型贷款产品组成之一,它可以直接解决借款人在承包或流转土地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不能改变发展农业的用途,很受农民欢迎。
“农地贷”是解决“三农”发展现实问题的改革。安定区委书记赵众炜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多渠道融资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破解这一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改革方式“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推行这一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农村改革、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解决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率高和无抵押贷款的难题,可解决在承包或流转土地范围内从事种养业等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的需求,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有效转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生产力的飞跃。
三、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地贷”的态度与期盼
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承包户普遍认为,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前从未有过,的确是个好政策。但是,“农地贷”贷到的款太少,与自己实际希望贷款数额之间落差太大,说不管用吧,总多少能应急;说管用吧,不解根本问题,真是应急不解渴。另外,手续多,有些麻烦,带到的款与所跑的路、办的手续相比,不值得。
马青是个40多岁的憨厚村民,他有点儿无奈地憨笑着说:“我抵押自己家承包的20多亩地,才贷到12000元,亩均抵押贷款600元左右。现在,市场上卖一头牛就收入过万,我的‘农地贷’连一头牛都买不来。”
田学军是定西鑫馨林木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说:“我以前是定西城里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工人,企业改制后,就离开企业自创市场。看到国家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去年我注册成立了合作社。合作社以每亩每年400元的租费,从农户手中来以租赁的方式流转来233.9亩地,种植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明显的食用油牡丹。为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难题,6月12日,我向农行提出以全部流转地为抵押、贷款50万元的‘农地贷’申请,虽然刚过一周就贷到一笔三年期贷款,但数额太少,仅仅12万元,这只够合作社一年6次锄草所花,亩均抵押贷款不足600元。”他收藏字画、热情健谈的妻子抢过话头说:“能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老百姓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好事,听说外地在探索,没想到这个太阳直接找到我们身上。问题就是贷下来的钱太少,实在不经用,这是场及时雨应急不解渴,让人既高兴又失落。”
四、基层干部对“农地贷”的看法与建议
内官镇、香泉镇政府负责人认为,“农地贷”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很有意义,主动推进试点。
内官镇镇长韩喜乾说:现在,村民信用贷款额度小、担保贷款缺人担保、抵押贷款无物抵押,脱贫难呀。“农地贷”盘活了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是推进精准扶贫的一个重要抓手。内官镇在做好几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行先试的同时,积极摸底统计全镇500多户2800多贫困人口,力争实现“农地贷”精准全覆盖贫困户,解决有借款意愿和符合“农地贷”借款条件农户的资金需求。
香泉镇镇镇长刘钢说:香泉是个回民聚居镇,很多回民户经商,近两三年,将撂荒的1.5万亩承包地流转起来,流转地占总承包地的10%以上,为农业规模经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用流转土地抵押担保融资,既可以解决发展现代农业所需资金,又可以通过“农地贷”的融资模式示范带动农村土地加速流转、进而形成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良性循环。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确权颁证、打好基础。以前,农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没有啥用处,不少农民管理不善、甚至丢失;证书上的四至不清、面积出入大,抵押贷款不精准,亟待重新确权颁证。全香泉镇,只有陈家屲一个村去年完成确权颁证,其它单位亟待完成。
镇村干部认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不能贷到“农地贷”,最关键的因素有二:一是商业银行(农行)对“农地贷”额度的认定和风险的把控。二是借款人的认可度。
镇村干部一致表明三点态度:一是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农地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让“农地贷”试点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查。二是商业银行重视借款人的心理预期,考虑增加“农地贷”额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解决土地二次流转和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担心。四是针对很多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听说过“农地贷”金融新产品、不了解贷款政策的情况,加大力度宣传。
五、商业银行开展”农地贷”业务的喜与忧
难以打通评估、审批“中梗阻”。在金融机构在审查审批借款人申请中,往往遇到借款申请人原来发的土地承包经营证年久破烂或遗失,往往遇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资料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不齐全、地上附着物及农机具等产权不清晰等情况,往往遇到土地流转合同因没有经过专门机构认定监管而效力不高,往往遇到对土地经营收益和地上附着物的价值都是协议估价、没有经过专门组织和法定依据估价,造成审批要件不完备,审批难以顺利通过。同时,因为农业(农经)部门没有建立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息平台,银行对流转土地的信息核实不到位,影响“农地贷”审批的进度。
难以化解金融风险的“最后一公里”。金融机构发放农地贷的意愿与额度最主要基于风险防范。按照设计,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偿还能力,应由农业(农经)部门协助,采取挂牌流转或者协商流转的方式处置已抵押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中心或类似的挂牌交易机构进行挂牌交易,也没有合法的中介组织以合理价格购入抵押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所以,银行的风险不可避免的会出现。
六、几点建议
开展“农地贷”业务,既要政府和银行联手走出“最先一公里”,又要开通“最后一公里”,还要打通“中梗阻”。
针对全社会不了解“农地贷”产品的状况,需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大家不了解“农地贷”,试行也就不能很好的推开。党委政府和银行应该站在精准扶贫脱贫和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深入乡村,走进农户,开展广泛、深入的精准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农户了解、认识“农地贷”,增强农户诚信意识,动员农户广泛参与到“农地贷”中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针对化解金融风险,探索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风险补偿机制及保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农地贷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不同情形将风险预警设为蓝Ⅰ、黄Ⅱ、红Ⅲ三级,加强对农地贷风险的预警管理。探索建立“农地贷”风险补偿基金,由银行与政府签订“农地贷”风险补偿协议,以风险补偿基金偿还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农地贷”坏账,形成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参加保险补偿机制。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解决农业生产后顾之忧,让土地有收益,贷款人有还贷能力;引导借款人参加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借款人出现意外之后还贷有着落。
针对开展“农地贷”业务不通畅缺保障的状况,建立健全五个工作机构、完善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构建有力的工作体系。“农地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改革工作,试点地应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对涉及“农地贷”业务的财政、农业(农经)、工商、农牧、金融机构等各方,明确任务责任,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办理流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流程》《农村土地经营权区片流转指导价格公布办法》等配套政策,保障“农地贷”依法、依规、依程序操作。
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承包流转信息中心、构建农地信息体系。针对农村土地主管部门不清楚农村及农户生产经营状况、银行开展“农地贷”业务困难的情况,组织农业(农经)部门建立信息平台,调查和搜集农地承包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地使用权的信息,为银行开展“农地贷”查询资料夯实基础;调查和搜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状况,为银行开展“农地贷”提供资金需求参考;调查和搜集市场信息,出台本区域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附着物及农机具等抵押物的估价依据、标准及指导价格,破解抵押标的价值难以评估的难题,为开展“农地贷”评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参考。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构建服务体系。组织农业(农经)部门尽快成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平台,解决农村土地初次流转和抵押经营权挂牌交易的难题。
五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结合整合乡镇政法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改革,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中心,解决因土地流转、贷款人违约等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
(转载自:【新华网-甘肃频道】2015年08月03日定西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张全有)